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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摘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马克思生态自然观的核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问题,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长期谋求解决的一个根本性课题。长期以来,由于人类对自然界及其发展规律认识不足等方面的原因,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方面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自然界也在悄悄地报复人类。面对着越来越严重的生态危机,重新探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问题尤其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关键词:生态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科学发展前言: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已成为世界性公害。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目前全世界有10亿以上人口生活在污染严重的城市,而在洁净环境中生活的城市人口不到20%。由于自然资源非正常利用,异生型人工自然物的大量滋生,干扰了自然生态的正常演化,破坏了整体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出现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其中:“臭氧层的破坏”、“温室效应”、“酸雨危害”,已成为世界性的生态危机的三大突出问题。面对种种生态危机的威胁,人类应该真正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做到人与自然的平等协调发展。(1)树立生态自然观念首先要树立起生态自然观,生态自然观是当代人针对现代生态危机进行反思的结果,是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发展。生态自然观的核心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关注人类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发展。由于近代“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生和主导地位的形成,把人类看成为超自然的存在体,傲然凌驾于自然之上,将人与自然之间视“对立、对手、对抗”的关系。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人类任意地,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造成了对自然的极大破坏,导致了生态危机。今天,我们必须进行严肃的反思,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建立起新的生态自然观:人是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的生存离不开自然,他必须从自然获得生活的资源,时刻与自然进行着物质和能量交换;人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高度相关的统一体;人类必须跟自然“共生、共存、共荣”和谐相处,自觉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的调节者,使人类与自然共同进化协调发展。其次要树立起自然有限观。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对于非再生资源,由于人类的利用,只会逐渐减少,不会增加。因此,人类对自然资源不能任意索取,低效利用,随意遗弃。也不能进行盲目地、掠夺式开发,造成资源的枯竭,应切实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维护生态潜力的范围内,以利持续利用。三是要树立起自然伦理观。所谓自然伦理是把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传统道德的视野扩展到自然,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伦理关系来对待和把握,把人类涉及自然的行为作为伦理行为来规范。(2)生态自然观中人与自然关系在人类早期观念中,人与自然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价值关系意义,无论是中国的儒教、道教和佛教,还是古希腊的哲学自然观,都以各种不同的理解或解释方式将人与自然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之中。中国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古希腊人的“小宇宙”与“大宇宙”和谐一致的主张,都表达着人与自然本质同一的看法。古人的这种人与自然一体的人性见识,导致了“万物与我齐一”和“顺应自然而生活”的价值追求,形成了与自然宇宙保持和谐一致。人作为人的存在,不像动植物那样直接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也不是直接成为其他生命表现它自己本质的对象,而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人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同时也把自然界的本质内化为自我意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与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肯定人是自然界的相对主体,人类的社会经济必须继续向前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3)马克思生态自然观中的人与自然和谐关系首先,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人与自然的关系,历来是思想家、哲学家思考的最墓本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唯物史观之初就揭示了人的自然属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次,劳动是人对人和自然关系的控制。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这既要归结于人是自然存在物,更要归结于人所具有的特性,即能动的自由自觉性和实践性。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第三,解决环境问题需要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社会关系为中介的,只有在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人们对自然界的关系。基于此,为了解决现代社会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两大变革”的历史任务,强调“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理想和解”。自然的价值与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也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指明了总体方向: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身,损害自然就是损害自己。人类存在于自然界之中,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互惠互利的统一体。(4)科学发展观的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共处理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基本特征之一,它和其它五个特征是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如果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必将造成自然资源的枯竭,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经济无从发展,人民喝不上干净的水,呼吸不上清洁的空气,吃不上放心的食物,必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按自然规律办事,科学地利用自然,使之长久地为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的生产方式。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伦理核心,紧紧围绕两条基本主线展开,一是努力把握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平衡,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及其关系的合理性存在;二是努力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这与马克思的生态自然观思想的基本精神完全契合,二者都强调通过人与人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协调来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语如果我们把自己理解为自然界的主人和占有者,那么我们必然把统治和掠夺自然界当作普遍追求的价值目的;相反,如果我们将自己看作是与自然本质一体的存在物,我们必然像呵护自己的人性那样呵护自然界。人与自然达成内在一致,保护自然环境、谋求人与自然的现实的和谐一致就会成为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只有我们能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建立良好的生态自然观并使之成为整个社会自觉的内驱力,使人类真正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才能做到人与自然的平等协调发展。
本文标题:浅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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