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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重庆市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设立直辖市以来,重庆市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成就,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任务繁重,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市改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赋予重庆市新的使命。加快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是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提供示范的需要,是形成沿海与内陆联动开发开放新格局的需要,是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尤其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将解决当前困难与谋求长期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发展活力,着力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公平、医疗卫生、居民住房、库区移民、扶贫开发等重要民生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重庆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努力把重庆市改革发展推向新阶段。为此,提出以下意见:一、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着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着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做好库区移民和扶贫开发工作,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新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二)基本原则。——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坚持科学发展,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产业新格局和竞争新优势。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改革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工作抓手,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建立内陆开放型经济体系。(三)战略任务。——实施“一圈两翼”开发战略。着力打造以重庆主城区为核心、一小时通勤距离为半径的经济圈(“一圈”),加快建设以万州为中心、三峡库区为主体的渝东北地区和以黔江为中心、少数民族聚居的渝东南贫困山区(“两翼”),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实施扩大内陆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探索内陆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路子。以重庆北部新区及保税港区为龙头和平台,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成为内陆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先行区。——实施产业优化升级战略。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形成城乡分工合理、区域特色鲜明、资源要素优势充分发挥的产业体系。——实施科教兴渝支撑战略。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创新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加快培养和引进多层次、高素质和实用型人才。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实施资源环境保障战略。树立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的理念,创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建设森林城市。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嘉陵江、乌江流域的水体和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四)主要目标。——到2012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达到西部地区较高水平,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07年下降20%;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到2020年,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显著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45%,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二、促进移民安稳致富,确保库区和谐发展(五)落实移民扶持政策。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要适时将工作重点转向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建立促进库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力度,逐步增加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切实解决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完善移民就业扶持体系,加大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市场信息、创业引导和就业援助工作力度,提高移民就业再就业能力。加快库区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对库区移民就业再就业实施资金和政策倾斜,提供更多本地就业岗位。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为重点,将农村进城镇安置移民、城镇占地移民、生态屏障区及地质灾害避让移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移民搬迁安置的遗留问题要做细致工作,帮助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设和谐稳定新库区。抓紧编制实施三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解决库区当前突出矛盾和长远发展问题。(六)支持库区产业发展。积极发展适合库区特点的优势特色产业,是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主要途径。加强对库区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制定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审批项目,都要对库区给予优先支持。积极发展能源及矿产资源深加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盐化工、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支持库区城镇移民生态工业园建设,增加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补助。鼓励优质产业向综合条件较好的万州、涪陵等库区城镇布局,探索创新产业园区多元共建和异地投资利益分享新机制。严格执行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禁高污染行业企业落户。认真落实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规划纲要,鼓励更多的省市、企业向重庆提供人才、资金和项目援助,探索更加有效的对口支援方式,增强库区的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继续发挥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扶持作用。依法开征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尽快编制并报批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统筹考虑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资金需求,抓紧研究制定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政策出台后的分配方案和管理办法。(七)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健全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把三峡库区建成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维护长江健康生命,确保三峡工程正常运转。强化库区工业污染源治理,搞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加大水库清漂力度,解决支流“水华”等影响水质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并实施三峡库区绿化带建设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强化生物治理措施,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根据库区生态承载能力,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在水库周边建设生态屏障区和生态保护带。尽快制定落实消落区治理方案和相关措施,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研究建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库区防灾减灾保安措施。加强三峡工程蓄水后的生态变化规律和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三、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八)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统筹规划农业布局,科学确定“一圈两翼”农业发展重点,打造“一圈”城郊都市型农业示范区、“渝东北翼”库区生态农业走廊和“渝东南翼”山地特色农业基地。稳定基本农田和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继续实施良种补贴等支持政策,确保粮食产量不低于1100万吨。推进大中型农业灌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和节水灌溉。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各种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山区综合开发,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进柑橘优势产业带建设,继续实施柑橘种苗补贴政策。支持重庆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小区、良种繁育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畜牧业发展和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重庆建设全国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化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九)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重点放在农村。在重庆开展“通村公路”建设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水泥(沥青)路建设,将已撤并乡镇的公路改造纳入“通村公路”工程统筹安排。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发展集中沼气。实施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后续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加强农村地区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和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村公共设施维护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能。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强农村社会事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加快渝东南等地区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和救济式扶贫有机结合,创新扶贫开发模式,促进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渝东南武陵山区各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扶持2-3个特色产业,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完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深山峡谷和高寒山区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实施范围。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让更多的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贫困农民创业基金,开展贫困农民创业试点工作。积极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组织,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完善协作扶贫机制,加大对口和定点扶贫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扶贫事业。逐步取消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支持重庆制定扶贫法规,将扶贫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协调渝鄂湘黔四省市毗邻地区成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四、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十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政策,发挥重庆产业门类齐全、专业人才集聚的优势,积极探索新机制和新模式,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对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贷款融资、技术开发、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造。创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落实中央在融资、财税、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各项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向“专、
本文标题: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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