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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QWJY-ZCGZ-201704犍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音乐、美术、体育等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O一七年四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15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26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27第六章评标办法………………………………………………………………61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652第一章招标公告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QWJY-ZCGZ-201704二、招标项目:犍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音乐、美术、体育等器材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项目情况:1、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3个包,包一音乐、美术器材最高限价为803万元,包二教学点器材最高限价242万元,包三体育器材最高限价304万元;2、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3、供货地点:项目相关学校;4、供货时间:确定中标人后60日内送货到校并完成相关的设备仪器建设调试;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施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50%,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剩余50%(无息支付)。五、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合法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报名事宜: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招标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七、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招标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如出现招标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意自行查收。八、投标保证金金额:包一人民币16.0万元,包二人民币4.8万元整,包三人民币6.0万元整。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缴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九、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5日09:00-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由被授权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被授权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非被授权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无效投标。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5日09:30(北京时间)。十一、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十二、评标开始时间:2017年5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十三、评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会议室(县文体中心旁边档案馆四楼)。3十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十五、联系方式:1、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4221087;2、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乔先生;联系电话0833-4266355/传真0833-423320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分包情况本项目设3个包。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考察现场由各投标人自行实地考察,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标前答疑会:不举行。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1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进账单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活动开始时提供转账凭证或现金进账单银行凭证交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审核确认。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均为: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纳方式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犍为支行:51050169900100000009-0002;交纳方式二:开户银行: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20665300008;账号:030900000120010000470;交纳方式三: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安乐分理处;账号:22371601040000438。交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在开标前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格式附后;投标保证金退付联系人:杜女士电话:17765463409)。11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为一次性报价。12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5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式2份。14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封装。15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16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17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第六条其他要求。6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货物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招标公告”第五条的基本条件;(2)向采购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5)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7(6)评标办法;(7)合同主要条款。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的时间,不举行。本项目各投标人请自行实地考察。7.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811.联合投标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知识产权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货物的报价,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报价制定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13.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3)主要设备的图片资料;(4)技术要求偏离表(若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等内容与招标要求有偏离的必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出);(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9(1)封面(封面必须标明“投标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附件1”);(2)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须标注页码);(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2017年4月以来新成立的供应商除外)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8)投标人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材料。(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信誉的有关材料(参照评分标准所要求的内容提供材料);(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参照评分标准所要求的内容提供材料);(12)商务偏离表(商务条款与招标要求有偏离时提供,无偏离可不提供);(1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4)在四川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13.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加盖公章);(2)提供质保期、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故障响应等详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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