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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60.16.24.20/jsp/download/files/xzzx0005.doc关于省政府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见下页)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操作程序(见下页)水利部及国家科技奖励管理://60.16.24.20/jsp/download/files/zcfg0002.doc://60.16.24.20/jsp/download/files/jljj0003.doc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操作程序根据《辽宁省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制定以下奖励工作操作程序。一、申报(一)申报奖励的条件1.申报科学技术功勋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两项(第一完成人);(3)获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一项(第一完成人),在本省产生显著经济效益。2.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应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各市政府科技一、二等奖或相当于该一、二等奖水平的其它奖项(需附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2)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年度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项目(需附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3)获得沈阳军区联勤部年度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项目(需附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4)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年度可推荐一项所熟悉专业的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年度可两人以上共同推荐一项所熟悉专业的科学技术奖;同一专业的5位专家(正高职)每年度可推荐一项科学技术奖。以上均需提供书面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或推荐部门公章。3.申报国际科技合作奖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与辽宁省的中国公民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在向辽宁省中国公民或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提出重要科学发展建议与对策、培养科技人才或管理人才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3)在促进辽宁省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二)申报方式1.按属地由各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向省奖励办申报;2.经省直有关部门向省奖励办申报;3.中央和军队在辽宁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企业的科技成果,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向省奖励办申报;4.由院士或专家推荐的科技奖励项目,可由推荐单位或部门向省奖励办申报;5.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各申报部门在奖励办公室当年下达的限额范围内进行推荐。(三)申报应提供的材料申报单位或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励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统一印制的《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2.申报功勋奖需提供:(1)获奖证书复印件;(2)应用证明;(3)经济效益证明。3.申报自然科学奖需提供:(1)通过省部级(沈阳、大连和省教育厅)科技成果鉴定证书;(2)主要论著复印件;(3)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4.申报发明奖需提供:(1)技术发明专利证书;(2)发明查新报告;(3)发明应用证明。5.申报科技进步奖需提供:(1)通过省部级(沈阳、大连和省教育厅)科技成果鉴定证书;(2)国家或省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有检测、测试报告;(3)应用证明(两分以上)(4)查新检索报告。二、评审(一)函审将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材料,按专业邮寄或送交有关专家,请专家按奖励办公室提供的评价标准和赋分原则打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寄回或取回。(二)专业评审组评审1.按函审得分的顺序取一定比例,提交专业评审组;2.主审专家介绍主审项目;3.专家审议并对项目作出评价(涂卡);4.汇总(计算机统计);5.按得分多少确定项目等级,并按省奖励办公室下达的推荐名额,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三)评审委员会审定1.听取奖励办公室关于本年度科学技术奖的涵审和专业评审组的评审情况汇报;2.审议并通过本年度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二等奖项目名单。(四)奖励委员会核准奖励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确定本年度获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一、二、三等奖项目名单。三、向社会公告奖励办公室将核准的获奖项目向社会公告,听取异议。四、异议处理对获奖项目持有异议可在30日内向奖励办公室提出,奖励办公室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理。五、颁奖对获得省科技功勋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然的项目颁奖。关于省政府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2001年我省对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改革,制定了《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两年来,依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开展全省的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其评审结果得到全省广大科技人员的认可和好评。今年年初,为了使这项工作做得更好,省科技奖励办公室组织人员就有关科技奖励工作的情况,在全省各市进行了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及对部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参加的百家问卷调查,了解收集了对省政府科技奖励工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颁布时间答:99年国家奖励制度改革后,省科技厅会同省法制办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于2001年2月13日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提交辽宁省九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讨论,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3月7日由薄熙来省长以省长令签发并颁布施行。至此,我省的科技奖励工作即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主要内容答:《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是省政府科技奖励工作中的法规性文件。《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明确规定,设立省科学技术奖,主要是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其主要内容是:1、奖项设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是省政府设立的唯一一项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它含5个奖种:科学技术功勋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2、评审机构科学技术奖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管科技的副省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科技厅厅长担任,委员由省内两院院士和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其职能是: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审定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研究解决省科技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为完善省科技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建议和指导。省科技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科技奖励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与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奖励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审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科学技术奖励有关奖项的评审工作。3、推荐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和候选人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沈阳军区联勤部司令部;经国家和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有关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推荐。4、评审与授奖通过省级鉴定的科技成果可由各主管部门推荐报送省科技奖励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进行异地函审;通过函审的项目,由省奖励办根据项目(学科)专业分布,成立学科(专业)评审组以答辩形式进行评审,评审出参加一、二等奖终审项目;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拟获一、二等奖的项目进行终审。通过答辩、评议、投票,评审出拟获辽宁省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项目,并确定拟获三等奖项目。对拟获奖项目在《辽宁日报》公示30天后,连同异议处理结果,报请省奖励委员会核准后授奖。问:评审委员会委员的组成答:我省每年申报奖励项目近千项,涉及几十个(学科)专业。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拥有近2000名由省内各(学科)专业的两院院士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学术带头人组成的专家库。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每年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分布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调选专家参加评审工作,评委会(组)是动态的,评审专家每年都要调整近三分之一。当年有项目参加评审的主要完成人,不得作为评委参加评审,评审过程中均采取实名制投票。问: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答:实质性异议是指对获奖候选人所完成的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和推荐书填写不实所提的异议;非实质性异议是指对候选人、组织及其排序的异议。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问:奖励等级、主要完成人人数及奖金答:科技功勋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科技功勋奖每2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次授予名额不限。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自然科学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奖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1人,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3个。省科技功勋奖奖金金额为10万元/人,国际科技合作奖只颁发证书不颁发奖金,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奖金额为5万元,二等奖奖金额为2万元,三等奖奖金额为0.7万元。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奖金免交个人所得税。问:2002年度我省获奖情况答:经异地函审、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评审委员会终审,省奖励委员会核准共有295个项目获奖。其中:一等奖17项,二等奖83项,三等奖195项。问:省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答:自然科学奖评审组及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评审组,的评审范围是:自然科学奖:101.基础科学学科评审组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学、基础医学。102.信息科学学科评审组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基础学科。103.材料科学学科评审组材料科学基础学科。104.工程技术科学学科评审组工程与技术基础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201.农、林、牧、渔专业评审组农业科学技术、林业科学技术、家畜禽与兽医科学技术、海洋与渔业科学技术。202.轻工、纺织、化工、环保专业评审组轻工科学技术、食品科学技术、纺织科学技术、化工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203.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专业评审组无机非金属材料技术、金属材料技术、冶金技术。204.机械、动力与电气专业评审组机械科学技术、动力与电气科学技术。205.电子与通信、仪器仪表、计算机与自动控制专业评审组电子与通信科学技术、仪器仪表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自动控制科学技术。206.土木建筑、交通运输专业评审组土木建筑科学技术、交通运输科学技术。207.国土资源与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水利、气象专业评审组地球自然资源调查科学技术、测绘科学技术、矿山科学技术、自然灾害监测与预报科学技术、水利科学技术、大气监测预报与应用气象技术。208.医药卫生、中医中药专业评审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体育运动科学、中医与中药学、药物与生物科学。209.软科学专业评审组软科学。问:2003年度科技奖励工作现在,申报本年度科技奖励的预通知已经以书面形式下发,也可在辽宁科技信息网(www.lninfo.gov.cn)上查询。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待接到正式通知后即可申报。若有不清楚的,可向各市科技局成果处(科)咨询。
本文标题: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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