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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1—裕政办〔2009〕57号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9年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2—2009年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09]5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把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区、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二)总体目标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3—明显提高。2009年阶段性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力度,及时有效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抓好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整顿,推动政府及各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市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重点(一)农产品养殖环节整顿1、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认真执行(裕政办[2009]39号)关于印发《六发市裕安区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二)食品生产环节整顿1、工作目标食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重点区域整顿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切实解决,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4—2、主要任务(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大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全面清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制假制劣,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各类食品生产加工者,依法严肃查处;对严重违法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开展重点产品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以动物源性食品、特殊人群食品、容易制假食品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等大宗食品为重点,严密监控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食品品种和生产企业状况。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产品标签标注行为。(3)开展重点地区和行业大检查,摸清具有区域性集中生产特点、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以及生产加工者数量较多、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以及生产加工者数量较多、质量安全风险高的食品加工业的状况,突出整顿区域集中、产品集中的小作坊和证照不全的食品加工企业。(4)对自身监管工作开展大检查,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针对薄弱环节,查找监管与执法工作中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合理、工作不到位、能力—5—不相适应的地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完善巡查制度和措施,提高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发挥食品安生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落实基层食品监管专职机构和人员,提高基层监管保障能力。质监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开展检测技术人员和食品监管人员培训,增强操作技能,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主要责任单位:区质监局)(三)食品流通环节整顿1、工作目标健全完善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在农村基本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举报调查处理率达100%,及时查处市场上“三无”、过期和霉变等不安全食品。2、主要任务(1)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紧紧抓住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户、食品送配户、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经营户等源头,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大力推广运用三联单活页台账、“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城区、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销售者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在农村地区基本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所—6—村挂钩”、“所区(社区)挂钩”工作,全面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食品安全“所村(区)挂钩”。(2)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的监管,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行批批检验和索证索票。严厉查处以非食品添加剂充当食品添加剂、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特别是有毒有害添加物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布质量监测通报和消费警示。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开展酒类流通市场整顿,维护酒类商品消费安全。(3)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4)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各地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开展2—3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7—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三是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规范食品市场安全准入行为;四是要加大推进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加快推进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进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主要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四)餐饮服务环节整顿1、工作目标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餐饮单位年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强化对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检查和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持证率达100%,对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2、主要任务(1)强化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许可准入,严格索证索票。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8—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3)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五)畜禽屠宰整顿1、工作目标通过整顿规范,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行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定点屠宰率分别保持在100%和95%以上的水平,肉品消费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主要任务(1)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2)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加快屠宰加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建设,开展猪肉质量可追溯系统试点。(主要责任单位:区屠宰办)—9—(六)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1、工作目标全面整顿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非饲料添加剂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兽药的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主要任务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成果,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饲料中添加非饲料添加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滥用兽药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主要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农委、区经委)(七)保健食品整顿1、工作目标严格保健食品监管,集中整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保健食品的消费安全。2、主要任务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10—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顿普通食品宣传功能疗效、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主要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20日前)。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整顿落实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目标、时限、任务和责任,并将本地实施方案在2009年7月3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7月30日至2009年11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摸清底数,全面开展整顿工作,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三)督查考核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督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将组织对各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每一阶段结束后,各地要在5日内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11—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经费投入,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纳入目标考核,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二)强化依法履职,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发挥执法监管整体效应。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公布、重大事故查处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整顿。卫生、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体系建设。新闻宣传和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整顿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三)突出监管重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防为主的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形势,突出—12—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加强风险监测,主动收集、研究、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准入,把好入口关;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食品安全各项标准制度落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检验检测,加大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执法
本文标题: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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