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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产品分析与介绍产品开发部开发处------彰井泉主要内容一、我公司产品情况二、寿险市场消费需求和产品的发展趋势三、我国寿险市场产品出现的新变化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七、2000年全球保险业情况一、我公司产品情况(一)97版后寿险产品回顾(二)现行产品情况1、基本情况2、2001年产品开发情况3、销售情况简介主要内容一、我公司产品情况二、寿险市场消费需求和产品的发展趋势三、我国寿险市场产品出现的新变化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七、2000年全球保险业情况二、寿险市场消费需求和产品的发展趋势1、保障型产品由保死亡责任向保死亡前经济需求转变。2、传统的纯保障型产品的销售受到挑战。3、保险产品的设计也由保险人承担全部风险开始向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风险共担、经营成果共享或由被保险人承担风险转变。4、寿险产品由以支定收向以收定支转变。5、资产管理型产品所占市场份额逐步增加。主要内容一、我公司产品情况二、寿险市场消费需求和产品的发展趋势三、我国寿险市场产品出现的新变化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七、2000年全球保险业情况三、我国寿险市场产品出现的新变化1、我国目前的寿险市场正逐步在由传统寿险向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转变。2、我国目前大规模开办投资连结的条件尚不具备。3、分红保险产品将逐步成为中国人寿保险市场上的主要保险消费产品。三、我国寿险市场产品出现的新变化分红保险在寿险市场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与传统寿险相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1、分红保险能充分体现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公平对等关系2、分红保险能解决利率波动给保险公司带来的经营不稳定性问题3、分红保单可以消除通货膨胀给保险业带来的不利影响4、我国开发分红保险是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必然要求5、从长远角度看,实行分红保险有助于寿险业健康发展三、我国寿险市场产品出现的新变化一年多以来分红保险推广给我公司带来的变化:一是促进营销队伍素质的提高。二是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促进了业务质量的提高。四是促进了营销队伍的发展壮大。五是促进了保险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的提高。六是增强了公司员工的信心,鼓舞了士气。主要内容一、我公司产品情况二、寿险市场消费需求和产品的发展趋势三、我国寿险市场产品出现的新变化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七、2000年全球保险业情况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一)分红保险1、分红保险的起源2、分红保险定义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3、红利来源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解约益等。4、红利计算保险公司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季度内,将分红保险业务年度经营报告上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计算每张保单的红利,并向投保人寄发《红利通知书》,通告红利事项。利益演示的计算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5、资金管理6、红利分配方案与监督7、红利分配原则(1)公平性(2)红利分配系统应该满足“保单持有人的合理期望”(3)谨慎性(4)红利分配系统应该尽可能地简单易行(5)满足股东的期望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8、红利分配方式:在英国,红利的分配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增加保额):经常性红利(RegularReversionaryBonus)。这种红利,将在整个保险期间定期宣布。特殊红利(SpecialReversionaryBonus)。这种红利,将在保险期间非经常性宣布。终结红利(TerminalBonus)。这种红利,将在保单满期或被保险人死亡、退保时给付。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我国大部分公司采取的是现金红利分配,一般红利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3)抵交保费(4)交清增额我司分红保险主要采用现金领取和累积生息方式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9、关于红利水平(1)分红保险与万能和投资连结保险相比透明度相对较低,从目前保监会的规定和国际惯例看,分红保险没有必要对分红水平在媒体上公布。(2)分红保险不宜公布分红率。(3)各公司间的分红水平可比性不强。(4)应避免红利波动过大。在外界经济环境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一般人们期望红利稳定,并能逐步提高。五、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投资连结1、投资连结保险的定义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将人身保险与投资基金相结合,既有寿险保障功能又有投资功能的投资型寿险产品。五、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投资连结(续)我国保监会对投资连结保险的定义: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帐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帐户是指保险公司设立的、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帐户。五、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投资连结(续)2、开办投资连结保险的背景(1)寿险市场比较成熟。(2)便于新保险人的市场准入。(3)资本市场比较成熟。(4)利率的频繁变动。(5)人口逐步老龄化。五、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万能保险1、万能保险的定义万能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每一保单设立个人帐户,单独确定个人帐户的风险保费和各项费用支出,定期结算个人帐户价值,保险利益直接与个人帐户价值相关的人身保险产品。五、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万能保险(续)万能保险包括以下两种形式:(1)灵活缴费型的万能保险:指允许投保人独立决定保险费缴付时间、缴费金额和保险金额的万能保险。(2)固定缴费型的万能保险:指保险费的缴付时间和缴费金额均固定的万能保险。五、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万能保险(续)2、万能保险的起源1979年由LifeofCalifornia公司在美国寿险市场上首先推出万能保险。1985年达到其高峰期,目前在美国寿险市场份额约占20%左右。2000年8月8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我国寿险市场首先推出万能保险。五、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万能保险(续)3、万能保险的主要特点(1)万能保险的保费交费方式灵活,保险金额可以进行调整。(2)万能保险的经营具有高度的透明性。(3)万能保险的现金价值不能事先确定。五、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万能保险(续)4、美国万能保险情况美国个人寿险初年保费按产品分的市场份额见下表(新业务,亿美元):万能寿险变额寿险变额万能定期险终身险保费19800%0%0%18%82%4.9198538%3%1%11%47%9.7199026%1%6%13%54%10.4199524%3%12%15%46%9.6199819%3%25%19%34%10.3199918%3%28%20%31%10.6从上表可以看出,万能寿险占个人业务首年保费的比例为20%左右。到1999年底,传统业务占51%。主要内容一、我公司产品情况二、寿险市场消费需求和产品的发展趋势三、我国寿险市场产品出现的新变化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七、2000年全球保险业情况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一)关于建立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报告制度1、对于已经获准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公司必须在每月15日以前将上月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业务统计报表和业务分析报告送达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2、对于正在进行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开发的公司需要在每月15日以前将开发进度报告送达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3、要求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负全部责任。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二)关于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内容较多)例如:分红保险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过分红保险专门培训且合格;(2)有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且业绩良好;(3)没有严重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三)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总则(共7条--略)分红保险的信息披露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过去的经验,采用高、中、低三个不同的利率进行演示,并说明该演示利率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保证的。保险公司不得通过公共媒体公布或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的,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分红率、投资回报率等比例性指标描述分红保险的分红情况。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保险公司在销售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与其他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进行比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若干事项的公告(保监公告第31号)(2001年09月29日):主要内容一、我公司产品情况二、寿险市场消费需求和产品的发展趋势三、我国寿险市场产品出现的新变化四、分红保险及创新型险种简介五、创新型险种的监管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七、2000年全球保险业情况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一、投保范围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二、保险期间•本险种的保险期间为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有效期间内,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一)自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国寿鸿泰两全保险该产品是一种适合于银行、邮政等机构代理的分红型人寿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死亡风险保障,满期时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提供周年红利,让投保人分享保险人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一、投保范围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二、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分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但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有效期间内,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年数)。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二)被保险人于保险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六、我公司分红产品简介(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该产品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被保险人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投保人提供周年红利,让客户分享保险人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一、投保范围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公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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