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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监理规划编制:批准:2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03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03第三章监理工作的依据………………………………………………………………………………05第四章、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05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07第六章、工程质量控制…………………………………………………………………………………20第七章、工程造价控制…………………………………………………………………………………32第八章、工程进度控制…………………………………………………………………………………39第九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44第十章、合同与信息管理………………………………………………………………………………54第十一章、组织协调……………………………………………………………………………………59第十二章、监理工作设施………………………………………………………………………………593第一章、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5、地质勘查单位:6、监理单位7、施工单位:8、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1、监理工作范围:项目所有施工图范围施工阶段监理2、监理工作的内容: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2)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3)监督承、发包双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4)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的数量及质量;5)协同业主确认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施工现场签证;6)监督承包方施工行为,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7)协同业主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8)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9)组织每周每月的监理例会,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督促协调。10)对业主投资的监控、工程款拨付的控制。3、监理工作目标1)工程进度监理目标:通过科学的工程监督管理,运用检查、督促、协调和帮助等手段,使得施工单位科学安排施工顺序,从而确保工程进度控制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范围内。要求施工方制定周计划,月计划,审核施工方进度计划,对于不符合项目进度目标的计划要求其进行合理调整,根据总工期制定切合实际的进度计划,在保证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催促施工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通过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等方面合理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整体建设时间在合同工期内竣工并投产使用。2)工程质量监理目标:按照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依据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规程或规定,通过有效的监理手段、措施,确保监理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和满足规范要求。设备、管材、管件进场前对其合格证、材质证明、质量证明文件等严格检查,确保使用材料全部合格;坚持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制度。3)工程投资监理目标:在监理范围内,公平运用自身技能,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以及工程超量进行核实签认;配合业主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核,积极提出4优化方案,减少不必要投资;控制施工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浪费情况,对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浪费采取经济手段进行管理;签署工程款支付意见,将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4)工程安全监理目标:工程建设期间控制和杜绝因公负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无重大设备、火灾和中毒事件;无环境污染事件和严重扰民事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整改率控制在100%,定期开展工地安全检查活动,隐患整改达到“五定”要求,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扬尘、噪声、职业危害作业合格率控制在100%。作业现场要求各参建单位实现全员安全教育,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生产合格率100%。第三章、监理工作的依据1.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正式合同或协议;2.经图纸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地质勘察等相关资料;3.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4.当地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办法;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等。5第四章、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监理组织结构图2、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见附表)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6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3)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7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进行工程计量。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4、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进行见证取样。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第六章、监理工作制度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有差错、遗漏。2.技术交底制度要督促、协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有关部门审批。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8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5.变更设计制度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12小时前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7.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旁站监理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现场监理人员要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进行监督,现场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操作、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证旁站监理原始资料。5)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6)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8、工程质量监理制度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9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2)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3)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多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4)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相应的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5)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6)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
本文标题:高层住宅小区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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