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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江西农业大学郭熙副教授2017年6月18日主要内容•1.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体系•2.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与政策•3.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4.江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主要标准•5.案例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体系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1.高标准农田:是指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畅通、生态良好的永久基本农田。•2.根据不同地形地貌,高标准农田划分为平原地区和丘陵地区两种类型。•(1)平原地区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地势平坦起伏较缓、连片500亩以上的平原地区,集中建设较大规模的方形格田。•(2)丘陵地区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地势起伏较大(5°~25°的坡耕地)、连片50亩以上的丘陵地区,因地制宜集中建设相对规模化的等高水平梯田。•3.田块平整。根据地形地貌和农田现状,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平整。同时,根据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等因素,合理归并田块。平原地区建成田型方正的格田,田块面积5亩以上、长宽比2-4:1;丘陵地区因地制宜建成格田化的水平梯田,格田面积1亩以上、长宽比1-2:1。田块田面平整度应控制在±3cm以内。通过表土剥离回填保持原有耕作层,平原地区耕作层厚度≧20cm;丘陵地区耕作层厚度≧18cm。•4.排灌方便。结合江河湖库等水源条件,本着节约高效原则,加强灌溉水源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泵站、山塘、引水陂坝、田间蓄水塘、机井等设施,水源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20年。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的要求,根据农田面积、水流量等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建设田间灌溉和排水设施。灌溉渠道包括田间斗渠和田间农渠,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处理率不低于95%,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小于0.95,灌溉保证率95%。平原地区应排灌分离,丘陵地区可选用灌排分离或灌排兼用的形式。排水渠道主要包括田间斗沟和田间农沟,排灌兼用排水渠道应进行防渗处理,平原地区建设标准15年一遇,丘陵地区10年一遇,3日暴雨3日排至耐淹水深。田间灌排渠道的分水、控水、联接和桥涵等建筑物应配套齐全。排灌渠道及配套设施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15年。•5.道路畅通。为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和其它农业生产活动需要,修建机耕道、生产道。本着少占农田、尽量不破坏原有基础设施的原则,合理确定路网密度和田间布局,合理设置农机下田口、桥涵等附属设施。机耕道路面宽度3m~5m,高出田面0.3m-0.4m。田间道路面宽不宜超过1.5m,高出田面0.2m—0.3m。丘陵地区可适当降低路面宽度,以满足小型农机具耕作和运输需要。田间道路通达度(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率,用十分法表示,最大值为1.0)平原地区1.0,丘陵地区不小于0.9。•6.生态良好。加强土壤有害重金属抽样监测,超标农田不得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禁止污水灌溉,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确保耕地土壤不受污染。大力推进“四控一减”(控地力下降、控土壤酸化、控化肥施用、控病虫为害损失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提质增效行动,加大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和增施有机肥等培肥土壤的农艺措施,不断提高土壤肥力。有机质含量40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5.5~7.5,确保土壤生态持续改善。•7.管护到位。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已建高标准农田率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情况,实现信息“上图入库”管理和部门信息共享。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序号项目实施地合计“十二五”后期建设规模(万亩)2014年~2015年“十三五”时期建设规模(万亩)2016年~2020年1南昌市141.3253.8187.512景德镇市69.4526.0143.443萍乡市53.2332.9520.284九江市187.2150.52136.695新余市44.6214.1930.436鹰潭市66.4818.5447.947赣州市251.5687.11164.458吉安市304.60104.34200.269宜春市373.79109.97263.8210抚州市270.0298.54171.4811上饶市355.0788.19266.8812监狱系统11.005.006.00全省合计2128.37689.151439.22“十三五”时期规划完成1439.2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任务,投入资金220.33亿元。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1.省级统筹,源头整合。建立省级层面资金集中安排使用的统筹整合新机制。突破部门管理界限,将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国土等部门中央和省安排用于农田建设方面的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按照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原则,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县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2.县为主体,集中使用。县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整合、集中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并承担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以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具体责任。•3.区域推进,重点投入。各地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对粮食主产区或重点区域,采取“集中力量、重点投入、新建为主、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方式,区域推进,连片实施。有条件的县可开展整乡、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乡村及农民积极性高或土地流转意愿强的地方加大实施力度,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优先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4.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实行分级验收考核负责制,全面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县,要进行通报表扬并在项目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建设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要通报批评并扣减项目资金。•全省纳入统筹整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包括:鉴于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已整合归并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五大类,2017-2020年,原则上年度安排的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以2016年省农业厅管理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65亿元、省水利厅管理的水利发展资金13.05亿元、省财政厅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8.4亿元、省发改委和省农业厅管理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5.76亿元、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管理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0.56亿元、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02亿元,共6项计40.44亿元为基数。•(一)统一资金筹措。统筹资金全部由省级统一筹资解决,按照每年290万亩建设任务、每亩3000元补助标准,每年须统筹建设资金87亿元,4年共计348亿元。其中:统筹纳入整合范围的现有资金每年约40亿元,4年计160亿元,不足部分由省资产集团依法依规操作进行统借分贷。即以整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为资本金,统一向农发行江西省分行融资长期低息贷款200亿元左右(每年50亿元,分4年),再分县(市、区)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确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确定投融资额度,通过省资产集团将资本金随同贷款一并下拨转借至各项目县(市、区),专款专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二)统一投入标准。结合我省地形地貌复杂、各部门建设标准不一并长期偏低的实际,全省原则上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3000元。各县(市、区)可参照省原则上确立的投入标准,根据平原、滨湖、丘陵和山区等不同地形,以及当地的材料、工资等物价综合水平,因地制宜制定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三)统一规划布局。要根据高标准农田省级总体规划,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编制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一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及连片建设地块,明确分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范围。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或重点区域倾斜,突出集中连片,原则上有条件的县,每年相对集中连片建设1-2个万亩以上片区。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四)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工作组织,构建部门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依照制定完善的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明确时间节点,统一设计施工,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农技服务、机耕道路、生产设施配套等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有关信息“上图入库”。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新机制。•(五)统一验收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督查工作的重点。对于县级政府资金使用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验收考核,由县级政府组织开展项目自验,自验合格的报设区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价,并统一报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明确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的范围和指标归属•二、严格项目实施管理,确保新增耕地真实准确•三、强化项目监管责任,落实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土地整治项目设计规范•定位: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地方可依此制定相应地方标准;内容介于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之间。2.规范性引用文件1.范围51项标准3.术语和定义:六个术语4.总则:定位及总体要求8.工程设计--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其他7.项目规划--原则与目标--土地利用布局--工程布局--方案比选6.规划设计标准--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其他11.项目效益分析--社会--生态--经济--耕地质量评定5.建设条件调查与分析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和质量等级状况、基础设施条件、土地利用和质量等级限制因素、新增耕地来源、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公众参与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施工总布置--主要工程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10.土地权属调整权属调整的原则、现状、意愿、方案编制、成果、公告附录19项:表格和计算公式及方法等主要参考文献:30个。江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主要标准5土地平整工程本章分3节,共28条主要内容包括:一般规定耕作田块修筑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主要参考引用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16453.1-199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条田是指末级固定灌溉渠道(农渠)和末级固定排水沟(农沟)之间的田块,也称耕作区。主要分布:环湖圩田平原、河网平原、岗地低丘和河谷盆地工程模式。河谷盆地工程模式岗地低丘工程模式河网平原工程模式5土地平整工程——条田环湖圩田平原工程模式条田方向:环湖圩田平原和河网平原——日照、灌排岗地低丘和河谷盆地——地形田面高程:环湖圩田平原——防涝河网平原——降渍岗地低丘、河谷盆地——土方平衡5土地平整工程——条田类型区环湖圩田平原工程模式河网平原工程模式岗地低丘工程模式河谷盆地工程模式条田长度500-800500-800200-500100-500条田宽度30-6040-12030-12020-100格田/畦田规模0.06-0.240.08-0.480.045-0.480.016-0.3格田/畦田长度30-6040-12030-12020-100格田/畦田宽度20-4020-4015-408-30各工程模式田块长度、宽度及规模单位:m、ha条田大小:
本文标题: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教材(PPT-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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