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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专业:建筑学学术硕士学生:XXXXXX指导老师:XXXXXX书籍简介:作者:费孝通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10月字数:70千字作者简介:费孝通(1910.11.2-2005.4.24),江苏吴江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费孝通从事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费孝通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指导下完成了博士论文《江村经济》,该书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成为国际人类学界的经典之作。费孝通先后对中国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进行实地调查,提出既符合当地实际,又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发展思路与具体策略。同时,开始进行一生学术工作的总结,提出并阐述了“文化自觉”的重大命题,并出版有《行行重行行》、《学术自述与反思》、《从实求知录》等著作,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内容简介:该书是由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在此书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费孝通序言:费孝通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人类学系时,导师乃大名鼎鼎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教授。马林诺夫斯基对费孝通在国内农村调查的材料很感兴趣,指导他根据这些材料于1938年写成博士论文,即在英国出版的《中国农民生活》(又称《江村经济》)。费孝通回国后,又遵照马林诺夫斯基的嘱咐,在昆明西南联大教书的同时,继续在云南农村进行调查,《乡土中国》就是有关农村社会问题的成果(有关家庭问题的成果为《生育制度》一书),据说连书名都是马林诺夫斯基提议的。在费孝通的代表作中,《江村经济》属于微型的社区调查,是社区研究的肇端:《乡土中国》是“社会结构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从《江村经济》到《乡土中国》是费先生学术道路上的重要转折,即从“实地的社区研究”转变为对于“社会结构的分析”。这一学术脉络的演进,代表了他为社会学中国化所做的两步实际工作。而《生育制度》“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乡土中国》则“属于社区分析的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无疑后者更具开阔的视野与格局。《乡土中国》一书汇集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观察,剖析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特点。书中不作空泛说教和简单类比,一切以时空条件为转移,从结构、道德、法律、家庭、权力等方面来看中西文化的差异。而本书的后记,近乎学术自传,它真实地记录了费孝通对自我学术的认知,对理解这本著作和他的学术思想,都很有帮助。《乡土中国》虽然篇幅很小,但提炼的问题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视野宏大,见解精辟,颇多点睛之笔,令人耳目一新,很能见出学术气魄与学术识见。文字不以气势压人,反而平易晓畅、简洁明快。能做到这些,除了费孝通卓越的学术能力和高超的写作功力外,还缘于他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了解与情感。他不以“先进/落后”的成见来看待“城/乡”、“中/西”的文化差异,同时在抗战结束后,又能预见中国社会正处在剧烈的变迁过程中,数千年乡土社会正在蜕变。因此,读者即使在中国城市化进程如火如荼的今天再来翻阅本书,想必依然可从中会得到启发。可以说,它仍是“读懂中国”的上佳读本,也是所谓学术普及读物的最佳范例。《乡土中国》收集的是费孝通于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时的讲义,当时他应《世纪评论》杂志之约,分期连载而成,后于1947年初版于上海观察社组织出版的“观察丛书”中。1985年,《乡土中国》重版于三联书店,日后又陆续产生出多个版本。此次重新出版该书,所据底本为1985年三联书店版,除基本的订正外,尽量保留了原貌。内容摘要:乡土本色我们的民族和泥土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人口在增加,经过几代的繁殖,人口就达到了饱和点,过剩的人口只能宣泄在外,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但老根是不常动的。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檐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期拓殖的年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1、每家耕地面积小,小农经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太远;2、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3、为了安全;4、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代积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以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有机的团结、礼俗社会,后者是机械的团结、法理社会。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练,“不亦悦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文字下乡“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乡村工作的朋友们说乡下人愚,显然不是指他们智力不及人,而是说他们知识不及人了。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面对面的社群”可以用声气辨认,不必通名报姓。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文字”其实是一种双方约定好代表一种意义的记号。如果面对面可以直接说话时,这种被预先约定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语言只能在一个社群所有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群体越大,包括的人所有的经验越复杂,发生语言的一层共同基础也必然越有限,于是语言也越趋于简单化。“行话”是因个人间的需要而发生在许多少数人之间的特殊语言,外行人是不会懂的。最普遍的特殊语言发生在母亲和孩子之间。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提倡文字下乡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再论文字下乡所谓时间上的阻隔有两方面: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隔。人的生活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是在他富于学习的能力。人靠抽象能力和象征体系积累了自己和别人的经验。学习是一套向已有的方式的学习,这套方式并不是每个人个别的创制,而是社会的遗业,这是社会共同经验的累积,也就是文化。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人的生活和时间的关联中最重要的桥梁是词,词不一定是写出来的符号,也可以是语言。乡土社会大体上是没有“文字”的社会。我们要发展记忆是以为我们生活中有此需要,人在记忆上发展的程度是依他们生活需要而决定的。乡土社会中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与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生于斯,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黏着,历世不移的结果是人在熟悉的人和环境中长大,经验代代相传,反复重演。他们个别的经验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不需不断累积,只需保存。从语言到文字,从用声音说词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字、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性到不定性的过程中。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因为中国的文字最初是庙堂性的,不是在基层上发生的。我同时也等于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差序格局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老最大的毛病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的俗语。谁也不敢否认这俗语多少是中国人的信条。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了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现在已成了外国舆论一致攻击我们的把柄了。中国人对于“私”的传统划法和西方不同。西洋社会组织像一捆柴,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而在中国这句话含糊得很。在中国,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像水的波纹一样,越远越薄。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张网,但没有一个网罩住的人是相同的。在乡土社会里,地缘关系也没有明晰的界限。在传统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为中心,在周围划出一个圈子,称为“街坊”,是生活上的互助机构。这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一个范围。系维着私人的道德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应当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定的信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在“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是“克己复礼”。亲属间的孝悌,朋友间的忠信。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网络里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没有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所有的价值标准都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家族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差别不是在大小上,不是在这个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人类学中的家庭: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是结构,生育是功能。根据这个概念,由于生育的过程是短期的,所以一个家庭的存在也是短期的。家庭这个社群是暂时性的。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中国的家的扩大是单系的(父系),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叫氏族。家族包括家庭,最小的家族可以等于家庭。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成为了一个部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功能。为了经营这些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同时,因为这些事物都需要长期绵续,这个基本社群决不能是临时的。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向的。这两轴都被事业的需要排斥了普通的感情。因为事业追求效率,求效率要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夫妻相敬,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的特色。说笑和感情交流在同性和同年龄集中,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结果。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就是在这种社群中养成的性格。男女有别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因此同样的反应。这种亲密感觉发生持续作用,是无言的。乡土社会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这种社会联系是长成的,熟习的,年老者可以预知年轻人将要遇到的问题,年轻人把年长者当做他们生活的参考蓝图。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的充分了解的是男女两性上的生理差别。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浮士德是感情的象征,把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关系的手段。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恋爱是探险,是追求,是对未知的摸索,从结果看不仅毫无成就,而且使社会关系不稳定。所以,乡土社会中不允许存在浮士德式的精神,因为它追求稳定。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的,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男女有别的原则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这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不愿同日生,但愿同日死”的亲密组合
本文标题:《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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