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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三个理论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摘要:由单一的公有制改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由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由单纯按劳分配改为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三个主要的理论支柱和政策目标。关键字:公有制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按劳分配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党的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十五大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新发展,是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当代中国的坚持和运用。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这个国情,就是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主体必须是公有制,这要坚定不移。”其理论和实践的意义,就是使我们更加明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定要做到“两个坚定不移”,即不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要坚定不移,而且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也要坚定不移,并把这两个坚定不移统一起来。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公有制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坚决反对一切私有化的言论和主张。他在论及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哪个好的问题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以上这些,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有。资本主义无论如何不能摆脱百万富翁的超级利润,不能摆脱剥削和掠夺,不能摆脱经济危机,不能形成共同的理想和道德,不能避免各种极端严重的犯罪、堕落、绝望。”1、这段精辟论述说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原因,乃在于它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因而完全可以说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区别。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观点,也是邓小平同志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原则而加以坚持的原因。后来,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总结历史经验,作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判断,提出要“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他强调要“始终以公有制为主体”又说,“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按照这个方向走”,“就是坚持社会主义”。2、为什么我们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也是由中国国情所决定的。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尽管经过近51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总的来说,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在各个地区生产力发展极不平衡,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生产与十分落后的手工劳动并存的情况下,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同多层次的大跨度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显然是不适应的。此外,某些部门的特殊性,消费结构的复杂性,特别是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劳动就业压力大等因素,也使得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难以包揽一切。所有这些,决定了只有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才能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邓小平同志正是从我国生产力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并把它作为党的经济工作的长期方针。根据邓小平同志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思想,党的十三大、十四大,都强调了要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十五大进一步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规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从而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1992年邓小平再一次指出:“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发展“三资”企业,“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3、十五大进一步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这些都说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会改变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在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持国家政权的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前提下,才能做到这一点。忽视或贬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错误的,而只强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忽视、否定公有制为主体,更是错误的。因此,江泽民同志强调:“如果不把这两个坚定不移统一起来,只讲一面,就会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就建不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二、有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从1949年建国到本世纪末,在这半个世纪中,我国虽然始终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但事实上,深层却经历了由集权计划经济转向现代市场经济的巨大变化,这是一场深刻的“换代”。1949—1979的三十年,我们实行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有过取得伟大成就的辉煌时期;但也曾有使国民经济出现过崩溃危机和人民群众承受过饥荒灾难的时期。1979—1999的二十年,我们推进市场化改革,逐渐实现由集权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尽管也有过许多困难,甚至还出现过尖锐的社会矛盾,但我国的综合实力却增强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在世纪之交,对这五十年的“换代”即由集权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的实践进行经济学的理论思考,这对中国的经济学发展还是大有好处的。1949—1979年,我国实行了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个体制对经济建设的效果,党中央在有关《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曾有过一些评价,按统计数据说:1952—1980年,我国经济年平均增长为8.1%;在1961—1980年间,其间有过“三年困难时期”,也有过八年“文化大革命”的动乱时期,但国民经济年均增长仍然是6.1%。就文字表达说,决议指出:经过三十年艰苦奋斗,我国“逐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农业生产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很大的发展”等等。决议中的这些评价,对我国人民树立继续坚持走社会主义的道路的信心,无疑是有鼓舞力量的。但在世界上,却生产了另外的一种效果。有些关注中国改革开放的外国学者,他们从统计数据的计算中对我国进入八十年代以来的市场化改革的深层原因作出了另外的理解,认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并不慢,因此,中国改革的深层原因不是因为经济没有搞好,而是有别的什么因素。1987年美国学者哈里.哈丁(布鲁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曾出版过《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毛以后的改革》一书,其中讲到:尽管中国在1976年毛泽东去世时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和政治问题,但毛以后的改革却不应该看作是当时中国状况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其原因是;尽管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造成了政治动荡,导致了中国经济的萧条与饥荒,但是,从总体上说,中国经济在1952年到1975年间还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增长率。年均工业增长11.5%,农业增长3.1%,国民经济年均总增长8.2%,使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从1952年的670亿美圆增长到70年代中期的2100亿美圆,人均国民收入从117美圆增加到230美圆,这个增长率超过了其他亚洲大国如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尽管他们的数据和我国的权威机构提供的数据有一点点差距,但他们还是通过数据认为:以总的增长率来判断,中国自五十年代以来的经济状况,与现代发展中的大国比较起来,给人的印象是相当深刻的。因此,中国自七十年代末开始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并不是经济本身的弱点及经济政策问题或长期结构性原因引发的,而是政治的因素和天灾。外国学者根据我们的宣传数据而得出的结论,使我们对改革开放的深层原因的解释非常尴尬。因为我们如果承认了外国学者的这些“结论”,那么就很难说清楚后来的二十年为什么在我国会出现市场化的改革,即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④邓小平提出市场经济理论,是立足中国国情,而这个“国情”的重要特点就是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五十年代中期开始,我们党在一个特殊的国内外环境下形成了一种“左”的错误思想,这给我们的经济建设造成了严重损失。对这一点,老百姓不是不明白,理论工作者不是不清楚,而是在一个缺乏民主的极权政治体制下,要想公开纠正决策性的重大失误,只能自上而下的由有政治胆略、有理论勇气的决策性人物来从根本上去完成。这个历史的任务,当然也就历史地落在了邓小平的肩膀上。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应该和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联系起来思考。市场经济理论在中国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式出现的。1949—1979年,在极权的政治体制下,市场经济被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异己物,因此,经济学观点必须维护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凡是不利于集权计划经济体制的任何观点,对会受到极端的政治处罚。这里,我不能不重申孙冶方对奠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历史功绩。孙冶方经济学的核心观点是价值规律内因论和商品生产外因论。他认为,价值规律是价值存在和运动的规律,它是任何社会化大生产都不能取消的自然规律。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仍然起着调节作用,因为社会主义经济作为社会化生产,它同样也存在着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机制。他在价值规律内因论和价值规律外因论的总题目下,特别强调的价值决定作用,价值规律能促进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社会必要劳动是衡量生产所付出代价大小的唯一尺度。但是,形成社会必要劳动的经济机制,在不同社会形式下是不同的,在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者以能不能大体上收回成本为准绳,经过一个漫长而曲折的“亏”、“赚”过程而逐步接近社会必要劳动;在市场经济特别是资本主义条件下,则是通过市场的激烈竞争而最后确定社会必要劳动,蚀本、破产威胁着生产者采用先进技术、加强经营管理、以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在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中,只要建立起严格的成本会计,搞好统计监督和计算,就可以确定社会必要劳动,督促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时间。因此,时间节约的规律就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的规律,也就是价值规律。三、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我国现阶段,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具有客观必然性。由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决定分配,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分配方式。所以,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上看,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的原因是:1、这是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整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和多层次的状况,使我国各个地方、各个行业为了适应自身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采用不同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由于生产决定分配,所以生产经营方式的多元化使到我国不可能实行单一的分配方式。这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最终原因。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即所有制形式是最基本的决定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其它方面。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就在生产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产品的分配也必然按照有利于生产资料占有者的原则进行。所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分配方式。由此我们可以推出,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必然要求在分配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必然要求按多种生产要素分配。2、这是由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在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但与此同时,在公有制经济之外,还存在着多种非公有制经济,使劳动者的收入来源多样化,因而也就必然会存在多种非按劳分配的个人收入分配方式。作用: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才能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有效地防止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才能为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增强活力和提高经济效益。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分配理论上的新突破。3、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而这些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各自发挥了相互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生产要素属于不同的多种所有者,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承认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凭生产要素的贡献获得自己相应的
本文标题:关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三个理论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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