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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专业__会计学专业__年级学校-1-目录目录……………………………………………………………………………………1摘要与关键字…………………………………………………………………………2一、商誉的含义及其特征…………………………………………………………3(一)商誉的产生及含义……………………………………………………………3(二)商誉的特征……………………………………………………………………4二、商誉的确认………………………………………………………………………4三、商誉的计量………………………………………………………………………5(一)商誉的价值计量………………………………………………………………6(二)商誉的摊销……………………………………………………………………6四、我国商誉问题的研究…………………………………………………………7(一)我国目前商商誉会计处理的现状……………………………………………7(二)完善商誉会计准则的建议……………………………………………………7五、结论………………………………………………………………………………8参考文献………………………………………………………………………………9-2-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商誉的会计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界的难题之一,但是他在社会中的地位却是越来越重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商誉的产生、含义以及特点,从此方面对商誉进行分析。其次,分析了商誉的确认与计量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法,所以在此从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两个方面进行说明。接下来对国内外在商誉的摊销问题上不同的认识进行对比,然后根据目前国内的形式对这个问题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最后,负商誉的问题也是这些年商誉会计中存在的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是否对其进行确认的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但是我们仍然要有一些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对其提出几点建议。[关键词]:商誉自创商誉外购商誉商誉摊销-3-自从十九世纪末商誉在会计账簿上出现以来,商誉问题一直以其独有的魅力吸引了无数学者的关注,无论是名家巨擎还是学林新锐,都试图在这一问题上一展才智,论述之丰,观点之多,分歧之大,是其他会计问题所无法比拟的.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知识经济的显著作用使得企业中的知识和智慧所形成的无形资产与日俱增,并且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例越来越大,这其中相当大的比例就是不可确定的无形资产——商誉,特别是在高科技企业中,商誉已逐步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本文对商誉的会计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细致的比较,相应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观点,并对我国的商誉研究及其规范上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完善商誉会计的理论研究起到一些指导作用。一、商誉的含义及其特征(一)商誉的产生及其含义追本溯源,“商誉”一词最早出现于16世纪中后期,英国会计学家Leake在“Goodwill:It’sNatureandHowtoValueIt”一文中,引用了1571年出现在英格兰的那句话:“我把我采石场的全部利益和商誉……都给了约翰·斯蒂文。”普遍认为,这是商业上关于商誉的最早记录。1859年,英国法官卡多佐(Cardozo)将商誉定义为: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一切有利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商号等有关的一切,以及与企业有联系,并由它们能使企业受益的一切有利条件.19世纪末,商誉问题引起学术界,尤其是会计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讨论。此时,商誉普遍被理解为能使企业获得更多收益的业主与顾客之间的友好关系。例如,1888年,英国一篇会计学术论文将商誉定义为:“……一个企业由于其顾客所持的好感并可能继续光顾和支持而得到的利益和好处。”这个概念在当时很有代表性。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E.S.Hendriksen)在其所著的《会计理论》一书中,从会计的角度对商誉的性质作了以下三种解释,称作商誉的“三元理论”:(1)对企业好感的价值;(2)超额收益价值;(3)总计价帐户论。各国对商誉的定义各不相同。英国第22号标准会计惯例公告(SSAP22)《商誉会计》将商誉定义为:“商誉是企业的总体价值与企业可分离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之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7号意见书(APBOpinionNo.17)将商誉定义为“被收买公司的成本超过其可辨认净资产价值的差额”,这两种观点都是从超额盈利观和剩余价值观的角度对商誉进行定义的。而澳大利亚第18号会计准则公告-4-(SAS18)将商誉定义为“不可辨认资产所能带来的未来利益”,比较接近无形资源观点。可见,迄今各国对商誉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在普遍情况下,商誉被界定为某一主体具有能获得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和信誉.商誉按来源可分为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前者是指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累积下来的一种无形资源;后者是指在企业并购时,购入被购企业的成本超过被其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即是从外部购得的被购企业的商誉.(二)商誉的特征商誉虽是无形资产,但与其他无形资产相比又有显著的不同,它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是不能进行单独的转让或出售的,具体而言有以下特性.(1)商誉是一种企业所独有的可带来未来超额经济收益的经济资源,这是认定一项经济资源是否是商誉的唯一标准。(2)商誉的形成和作用与企业的整体而不是某一要素有关,这些要素有的是“硬”的,如优越的地理位置;有的是“软”的,如完善的管理和良好的信誉等;有的是有形的,有的是无形的,既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把它与其所依附的企业的其它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分割开来,无法确指它为某项有形或无形资产所产生的附加价值。(3)商誉可以从外部购入,也可以在内部形成,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认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各种支出都无不与商誉的形成有某种联系,从系统论的角度加强企业的全程管理和全员管理是形成商誉的基础和源泉。(4)商誉的价值会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5)商誉是可以以货币计量的,其确定的依据就是企业某一时点的整体可转让价值与其各项有形资产及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二、商誉的确认所谓确认,是将某一符合要素定义的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费用或其他要素正式地列入账簿和财务报表的过程.一个已被确认的项目,要同时以文字和数字加以描述,其金额最终涵盖在报表之中.它的主要特点在于:第一,何时以何种金额确认为何种要素进行记录(具体表现为记账);第二,何时以何种金额并通过什么要素列入财务报表(具体表现为结账和编制财务报表).商誉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在会计实务中,只确认外购商誉,不确认自创商誉,因为(1)它不符合可计量这一确认标准;(2)它也难以满足未来经济利益肯定会流入企业这一确认标准。更确切地说,购并商誉只是列报在集团的-5-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因为它产生于购并事项(交易),在被购并企业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不确认其自创商誉.对于商誉如何在账面上进行反映,学术界有以下三种方法:(一)将其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其预计的有效年限内加以摊销,或计入某项费用,或冲销留存收益。持这一观点的理由是,(1)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之所以愿意以超额代价获取被并购企业的净资产,是因为,这种超额代价意味着在未来有超额收益流入,依照配比原则,应将在合并时取得的商誉先计作一项资产,尔后再按受益性原则在受益期内进行分摊,与有关期间的超额收益相配比。(2)从经济生活的现实情况看,科技进步、同行竞争购入者在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变化,将可能使商誉不能永远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外购商誉为企业作贡献的能力会逐渐减少,因而应予摊销。1AS22和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也认为,考虑到在继续经营的条件下,由于不断创造的内在商誉有可能逐渐取代购人商誉,它对于企业取得未来收益的作用可能会日益下降,因而,较为稳妥的处理办法是,把外购商誉在一定年限内按照系统的方法进行摊销。这已经是一种通行的国际惯例。(二)将其确认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除非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发生了持续下跌。其理由是,一方面外购商誉的价值会在以后的经营中得以维持,不会下降;另一方面这项商誉来自于并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这些费用已被并购企业计入了损益表,若将外购商誉加以摊销,逐期计入损益表,那么,这些费用将被重计,并且,可能出现这样一种不合逻辑的现象:企业在兴旺时期获得超额利润的同时,其帐面商誉却呈下降趋势。(三)将其直接冲销留存收益。其理由是,商誉的价值很难确定,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分别按其影响因素单独确定后合计而成,在企业合并后,这种商誉是否存在令人置疑。因此,为审慎起见,不应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费用,而应将其视为留存收益的一项抵减。面对以上种种不同的处理方法,笔者认为,我国控股公司在购买其他公司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并取得控股权时,应将合并商誉严格限定为资本化的可摊销资产。这不仅符合我国目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素质及利用信息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这样处理符合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国际发展趋势,也更符合审慎原则。三、商誉的计量有些会计学家认为,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如何计量商誉的价值,有相互联系的两层涵义,一是如何计量商誉的总价值,一是如何分摊商誉的-6-价值,后者的存在又明显地与把商誉确认为“一项长期资产且要系统地分摊”这一惯例相依存。(一)商誉价值的计量1.外购商誉的计量购买企业最终确认的商誉的金额是用购买成本减去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由于商誉是不可分割的,它要依附于企业才有存在的意义,所以外购的商誉进入企业后,就与购并企业的自创商誉融为一体了,成为购并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组成部分.收购企业多付的这部分价款要通过外购商誉所带来的预期未来的超额盈利能力予以补偿.2.自创商誉的计量方法主要有两种:(1)、是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其理论依据是,商誉是企业为获取未来超额收益而在现在发生的一次性支出。这里的“超额收益”是指比同行业的平均利润更高的利润。若以G表示商誉,D代表预期年平均净收益,r代表该行业典型的年平均资本所得率,C代表企业的资本额,j代表商誉项目上可获得的年平均所得率,那么,G=(D-rC)/j.这里,确认“超额收益”可能是企业以前一定时期内的平均超额收益或企业未来的预计超额收益,或者它们各别的调整后的数额。(2)、是超额收益折现法.超额收益折现法是根据商誉的定义来计量商誉。以企业未来超额盈利的贴现值作为企业的商誉,即把企业可预测的若干年预期超额收益依次进行折现,并将折现值汇总以确定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超额收益=实际收益-正常收益=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预期投资报酬率-同行业平均投资报酬率)商誉价值=∑(各年预期超额收益×按-定折现率计算的各年折现系数)对于资产的计价一般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按资产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效益价值的现值反映;按该资产的现行转出价值或投入价值反映.显然,自创商誉作为企业超额赢利的反映,以前一种计价反映更直接.(二)商誉的摊销目前,理论界对于商誉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意见:(1)直接冲销法,即将商誉作为一项权益性抵销项目,在合并时立即注销,直接冲减企业当期收益或留存收益,没有充分的理由将其价值通过系统摊销的方法与未来的合并收入进行配比,目前采用此方法的国家较多。(2)系统摊销法,认为合并商誉同企业的其他资产一样,作为企业的一项资源,能在合并主体产生未来收益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但其本身的价值也会像固定资产那样发生损耗。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它应通过系-7-统的摊销的方法与未来实现的收入进行配比,以正确计算未来收益。这种做法在国际上最为普遍,美国会计委员会的第17号意见书要求企业的商誉在最长不超过40年的时间内进行摊销;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C)于1989年7月对标准会计公告第22号“商誉会计”重新作了修订,要求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只能作为可摊销资产,并且规定,除特殊情况合并商誉可按40年的时间予以摊销外,一般情况下摊销不得超过20年。四、我国目前商誉问题
本文标题: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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