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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大连7[1].16事故
1大连“7.16”爆炸着火事故安全健康环保部2010年7月26日2管目标7月16日晚18时许,大连市大连新港附近中石油的一条输油管道发生爆炸起火。到当晚23时30分记者发稿时,火势得到初步控制。3管目标7月17日凌晨,大连市新港附近输油管道爆炸引发的另一条700毫米管道发生大火。4管目标消防队员在灭火现场5管目标7月17日,消防队员在现场查看火势。6管目标7月17日,消防队员在火灾现场扑救。7管目标7月17日,消防队员在火灾现场查看火势。8管目标7月17日,消防队员在火灾现场扑火。当日10时,大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现场储油罐的所有阀门全部关闭,火势基本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9管目标7月17日,火势已基本扑灭。当日10时,大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现场储油罐的所有阀门全部关闭,火势基本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10管目标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后海面上大片的油污(7月17日摄)11管目标2010年7月17日,海上清污作业。12管目标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国际储运公司是中国石油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80%股份)与大连港股份公司(20%股份)的合资企业,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的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负责。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内建有20个储罐,库存能力185万立方米;周边还有其他单位大量原油罐区、成品油罐区和液体化工产品罐区,储存原油、成品油、苯、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13管目标二、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当天,新加坡太平洋石油公司所属30万吨“宇宙宝石”油轮在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卸送最终属于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的原油。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盛达公司)负责加入原油脱硫剂作业。辉盛达公司安排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祥诚公司)在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上进行现场作业。所添加的原油脱硫剂由辉盛达公司生产。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14管目标三、事故简要经过:7月15日15时30分左右,“宇宙宝石”油轮开始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卸油,卸油作业在两条输油管道同时进行。20时左右,祥诚公司和辉盛达公司作业人员开始通过原油罐区内一条输油管道(内径0.9米)上的排空阀,向输油管道中注入脱硫剂。7月16日13时左右,油轮暂停卸油作业,但注入脱硫剂的作业没有停止。18时左右,在注入了88立方米脱硫剂后,现场作业人员加水对脱硫剂管路和泵进行冲洗。18时8分左右,靠近脱硫剂注入部位的输油管道突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造成部分输油管道、附近储罐阀门、输油泵房和电力系统损坏和大量原油泄漏。事故导致储罐阀门无法及时关闭,火灾不断扩大。原油顺地下管沟流淌,形成地面流淌火,火势蔓延。事故造成103号罐和周边泵房及港区主要输油管道严重损坏,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15管目标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原因是:在“宇宙宝石”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辉盛达公司和祥诚公司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分析中。这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大火持续燃烧15个小时,事故现场设备管道损毁严重,周边海域受到污染,社会影响重大,教训极为深刻。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16管目标五、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事故单位对所加入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二是原油脱硫剂的加入方法没有正规设计,没有对加注作业进行风险辨识,没有制定安全作业规程。三是原油接卸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指挥协调不力,管理混乱,信息不畅,有关部门接到暂停卸油作业的信息后,没有及时通知停止加剂作业,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管理,现场监护不力。四是事故造成电力系统损坏,应急和消防设施失效,罐区阀门无法关闭。另外,港区内原油等危险化学品大型储罐集中布置,也是造成事故险象环生的重要因素。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17管目标六、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一)严格港口接卸油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接卸油过程安全。一要切实加强港口接卸油作业的安全管理。要制定接卸油作业各方协调调度制度,明确接卸油作业信息传递的流程和责任,严格制定接卸油安全操作规程。二要加强对接卸油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论证和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单位要立即对接卸油过程加入添加剂作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加入有氧化剂成份添加剂的要立即停止作业。接卸油过程中一般不应同时进行其他作业,确实需要在接卸油过程中加入添加剂或进行其他作业的,要对加入添加剂及其加入方法等有关作业进行认真科学的安全论证,全面辨识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与罐区保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确保安全。加剂装置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施工。三要加强对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接卸油过程环节多、涉及单位多,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安全事故。要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要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18管目标(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当前,正值高温雷雨季节,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各地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监控,特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大型危险化学品储存基地和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安全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严格审查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同时,要组织开展已建成基地和园区(集中区)的区域安全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安全。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19管目标(四)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重特大事故的应对与处置能力。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储罐区消防设施的检查,进一步改进管道、储罐等设施的阀门系统,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关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训练,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确保预案衔接、队伍联动、资源共享;加大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应对重特大、复杂事故的能力。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监控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控系统,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处置。与此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扎扎实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20管目标国家安监总局于7月23日,召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及有关规划、设计、研究单位,召开了“大型原油储罐安全运行研讨会”,会议听取中石油对“7.16”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报,分析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研讨大型原油储罐安全规划、设计、运行和管理的措施。事故有关信息:●脱硫剂为80%双氧水(北京化工大学某老师的配方,因不成熟,已停止研究);●出于保密原因,之前不知道脱硫剂的成分;●DN900闸阀,齿轮传动机构,手动关闭需4-5人,8000转,约100分钟;●其中一罐不具备手动关闭功能;●脱硫剂注入点后DN900管道损毁(现场已看不到);●国家电网事故发电机协助,关闭阀门;海上取水船协助消防供水;●17日7:30关闭全部阀门;●本次事故消防用水量达7万立。●库区总排污口设置了闸阀,受流淌火影响无法关闭,导致泄漏油品流入海域造成污染安监总局7月23日“大型原油储罐安全运行研讨会”有关内容21管目标危险特性:●爆炸性强氧化剂。●过氧化氢本身不燃,但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过氧化氢在pH值为3.5~4.5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时也能发生分解。●当加热到100℃以上时,开始急剧分解。它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过氧化氢与许多无机化合物或杂质接触后会迅速分解而导致爆炸,放出大量的热量、氧和水蒸气。●大多数重金属(如铁、铜、银、铅、汞、锌、钴、镍、铬、锰等)及其氧化物和盐类都是活性催化剂,尘土、香烟灰、碳粉、铁锈等也能加速分解。●浓度超过74%的过氧化氢,在具有适当的点火源或温度的密闭容器中,能产生气相爆炸。双氧水MSDS摘录22管目标参会代表,广开言路,提出有关建议措施如下:●各类化学品的采购,必须提供MSDS;●加剂操作:必须对“剂”本身、剂对油品质量影响、运行安全等进行安全评价,对加剂流程、加剂方案进行审查,要有完善的计量、联锁措施;●储罐根部阀门的定期开关,以保证灵活好用;●消防泵:国外一般是一电一柴,双电源并不可靠,建议采用:电动泵作为主泵,柴油泵作为备用;●消防水量应考虑加大(此次事故消防水用量达7万立),沿海地区应考虑海水作为消防应急水源;●相邻油库的消防水管网联网,有利于事故状态时的消防水互供;●海上溢油回收船的配备;●关键阀门配备贮气罐;●依地形采用“下沉式罐组”,防止事故扩大;安监总局7月23日“大型原油储罐安全运行研讨会”有关内容23管目标●消防道路规范要求不小于6m,考虑高喷消防车的站位,建议加宽至9m,以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库区越做越大,建议按罐组设紧急切断阀,减少事故损失;●单独设泡沫站,设泡沫分侧阀,可缩短泡沫到达储罐时间;●管廊带设遥控泡沫炮;●消防泵房安全距离问题,规范对其与管廊的距离没有规定;●电缆埋地问题,目前规范没有要求;安监总局7月23日“大型原油储罐安全运行研讨会”有关内容24管目标事故启示及引发的思考●目前最大的隐患是什么?●消防装备(企业自有、联防单位、园区协作单位)是否满足灭火需要?●消防水池容量是否满足,如何考虑应急水源?●能否确保事故状态时,污染水不流出库区?●应急物资是否满足需要?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指挥是否畅通?员工应急能能力是否适应?●供电系统是否稳定可靠?紧急情况时,外部供电中断,现场电动阀门能否紧急关闭,消防系统电动阀门能否远程打开?●是否所有操作均已制订操作规程?所有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关键设备、阀门的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承包商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变更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有无海上溢油的应对能力,现有围油栏能否适用,所在港区有无溢油回收装备及能力?25管目标●国储:消防泵3台、泡沫消防泵3台,均为电动泵;无自备发电机,库区所有电缆埋地敷设。消防管网与兴中联网。曾考虑增加事故发电机。●兴中:6台电动消防泵,管网与国储连通。有事故发电机。5#泊位有取海水泵,但仅作为码头前沿水幕用。●格力:南迳湾:3台柴油消防泵铁炉湾:消防泵1电2柴,泡沫消防泵1电1柴;目前正在考虑与华联公司消防水管网联网。●东方:6台柴油消防泵,独立消防水管网。●南通:4台柴油消防泵,消防管网与江海油库连通。●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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