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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与防护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相关单位工程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检测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安全事故救援与处理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责任【2009年上海楼倒倒事件】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一栋在建的13层7号楼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施工人员死亡。经事故专家组认定,7号楼倾倒的主要原因是7号楼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发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桩基的抗侧能力。在此过程中,张耀杰作为众欣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未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任由梅都公司将合同约定属于总承包范围的地下车库土方开挖工程违法分包给张耀雄,以及违规堆积土方;夏建刚作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对违规开挖、堆积土方行为不予制止;陆卫英明知众欣公司将其指派为“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经理,怠于履行职责,任由梅都公司将该项目的0号地下车库违法分包及进行违规施工;乔磊作为工程总监理,对梅都公司指定没有资质的人员承包土方施工及违规堆土的行为,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有效制止和报告主管部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秦永林有期徒刑5年、张耀杰有期徒刑5年、夏建刚有期徒刑4年、陆卫英有期徒刑3年、张耀雄有期徒刑4年、乔磊有期徒刑3年。【2009年上海楼倒倒事件】6.1.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6.1.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有效期为3年。延期: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期3年。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其他建筑施工企业。6.1.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政府监督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6.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施工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5.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6、颁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5.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条例》规定,下列哪些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A.烟花爆竹生产厂B.监理公司C.建筑公司D.房地产开发公司E.矿山企业[答案]ACE6.2.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核心和中心环节。•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6.2.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经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1)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4)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6.2.3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向有关部门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6.2.3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6.2.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请求民事赔偿权6.2.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施工作业人员应该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6.2.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的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6.3.1施工安全技术管理•防止事故措施:•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故障一安全设计、减少故障和失误等。•减少事故损失措施•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引起二次事故发生,从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如隔离、个体防护、设置薄弱环节、避难与救援等。6.3.1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6.3.1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6.3.1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3.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6.3.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责任方应当是就施工承包合同当事人而言,而不一定是指直接的责任方。6.3.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6.3.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等的安全管理•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6.3.3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和最低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及费率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6.3.3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某建筑工程项目,其中消防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总承包单位将其分包给某分包单位施工,则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的意外保险费应由()支付。A.总承包单位B.分包单位C.建设单位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答案]A6.4.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4.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社会影响(社会要素)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量(经济要素)人员伤亡的数量(人身要素)IⅡⅢ事故等级划分的要素6.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作用•事故预防•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类型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两大类。6.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定期组织演练•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分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6.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急预案的培训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的修订6.4.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事故单位的报告监管部门的报告报告的内容应急救援现场与证据6.4.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事故调查的组成事故调查的时限事故调查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规定事故调查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职责、权利事故发生之日起6
本文标题: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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