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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年年第第第第五五五五次次次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二○一一年十月十日1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时间: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9:30地点: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二、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和持有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出席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三、主持人宣布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放弃认购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的议案关于放弃认购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的议案关于放弃认购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的议案关于放弃认购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的议案》》》》四、股东审议议案。五、由股东推荐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作为计票、监票人。六、股东对本次大会审议议案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并投票)。七、休息二十分钟,计票、监票人统计议案表决结果。八、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九、主持人宣布股东表决的议案是否通过。十、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书。十一、公司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十二、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2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一、股东大会设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大会秘书处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非股东(或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二○一一年十月十日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011111111年年年年第第第第五五五五次次次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办法说明审议事项表决办法说明审议事项表决办法说明审议事项表决办法说明一、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所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二、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股东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票。四、投票人对会议所审议事项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五、投票人填写表决票后,投入票箱,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六、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表决票,表决有效;收回的表决票多于发出的表决票,表决无效,应重新进行表决。七、会议对所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八、会议表决设计票、监票人3名,其中2名为股东代表,1名为监事。计票、监票人对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九、计票工作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代表向会议宣布表决结果。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二○一一年十月十日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关于放弃认购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认购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认购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认购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增资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的议的议的议的议案案案案各位股东: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收到参股公司(参股比例33%)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投资公司”)函件,该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人民币6亿元的决议。按照该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增资每1出资额价格为人民币1元,增资后深圳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亿元增至人民币11亿元,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同比例配售增资;如有股东放弃认购配售部分,允许向其他投资者配售。本次深圳投资公司增资,我公司按出资比例可认购出资额人民币19800万元。鉴于公司近期以来对外投资幅度较大,如公司认购本次增资,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运营资金带来一定压力,为谨慎投资,特提议如下:1、放弃认购深圳投资公司新增出资额中按我公司原出资比例应配售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19800万元;2、放弃认购深圳投资公司新增出资额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全部出资额;因本次放弃认购投资涉及关联交易,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特此提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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