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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办公楼及其他公共设施为公司财产,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有责任予以保护。一、公共设施维护(一)未经批准,不得在办公区搭建、拆卸建筑物,破坏公司整体平面布局;(二)宣传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宣传标语及图案以及宣传牌位置;(三)道路:严格执行人、物流分开,各行其道,严禁载物车辆从人流门通行;(四)喷泉:不得向喷泉内乱扔果皮杂物,池水应定期更换,喷泉池应定期清洁;(五)绿化:公司绿化由公司统一规划实施。未经允许,不得移植和破坏公司内树木、草坪,改变公司绿化平面结构。(六)门窗维护1.办公场所门窗在使用过程中应“轻开轻闭”,注意使用力度,严禁野蛮开关,严禁物体撞击损坏门窗;2.无框玻璃门在推拉过程中,力度不可过大,以免损坏地弹簧;3.不得随意改变门窗开启方向。二、维护保养程序(一)根据公共设施维护管理需要,办公楼及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应分类制订公共设施维护检修计划,定期对办公楼及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二)如发现办公楼及公共设施损坏,应有使用部门填写维修申报单,送至XX部,XX部对损坏情况予以确认,并提出处理和维修方案。(三)对办公楼及公共设施,如在正常使用年期限内,非正常损坏的,由使用(管理)部门或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赔偿办法如下:(一)损坏金额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使用部门或相关责任人赔偿50%。1000元以上的,赔偿40%;(二)非公司职工损坏厂房公共设施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三)对故意损坏厂房设施人员,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文标题: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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