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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自传:逼逼的艺术人生1第一次试图用吉他去泡妞是在高二:那年冬天我拿着红棉吉他在她窗户底下唱《同桌的你》。地震时期的某天狼哥给我短信说:逼仔保重。我没敢告诉他当时我正在弹这首歌。这个姑娘不是我的同桌。老子从初中开始就没有和女性同桌过。高二文理分科,她从某班调入我们班。她长相平平却眼神勾人。她现在的身份是我高中母校的老师,同时是我高中同学的夫人。我这位高中同学,啊,就是我试图泡的这位高中女同学的现任丈夫在高一和我同桌。所以每次我听到《同桌的你》这首歌的时候都要冷静的理一下头绪才能不会没有头绪。各位看官就不必理了,各位看官同样不必去人肉。人家夫妻生活和睦有家有子。看官试图人肉的结果就是我写的越来越隐晦,最后说不定就是大段的微积分解题。当年的泡妞计划失败,但故事并没有结束。高中毕业后我考入南京某高校,她保送到南京某另高校。在得知保送成功到高考结束的这段时间,她和高中另一男同学关系暧昧。后来这位男同学和我上的同一所大学。但是我和他的关系始终没有好过。没多久我们就不联系了,直到现在也是如此。大学期间我和她相互写了不少信件。可是我水性杨花的有了心上人。所以,信件没有暧昧。我去她学校她请我吃饭,她来我学校我请她吃饭。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她介绍了不少同学给我挑选,但我就是一个都没看上。此刻我回忆她那么多燕瘦环肥的同学,只记得一个长腿妹妹。但这个印象不是因为腿长,而是她念到了数学博士。我记得这位同学姓景色的景。还有,在他们毕业典礼上我帮这位同学伴奏过歌曲《执迷不悔》。啊,看官们要看xxoo?要看老汉推车或者老树盘根?别急,我们不能直接从百万雄师过大江说起,我们先看下史前文明,看下老子20岁之前不知道女人是两个乳头还是三个乳房的纯洁年代的男女关系。我的同学小翁曾经和我说搞女人和搞银子一样,一旦上路就会变得非常简单。最难的是第一个女人和第一桶金。本来我不应该相信小翁,但是看在他一年几百万的身价上,我想还是相信的为好。我的第一个女人大约是在千禧年冬天发生的。本人22岁。在这之前还有些事情要说。2大学期间我看中的第一个姑娘是我的同班同学。她师出名门高贵典雅娇小可爱。我在第一时间不要脸的向她表达了爱意。但到最后时间都没有得到她的青睐。最后一次见她都是7年前的事情了。据校友录消息,伊移居海外结婚生子。本人和伊最亲密的接触是大一秋天我们班去郊游,伊坐在阳光明媚的草坪上拿着冰激凌纯属客套的问我,你吃吗。我居然不要脸的说:好的。然后伊无法琢磨的脸色用小棒棒掏大便似的掏了一坨放到我嘴里,我不要脸的一口吞下,祝枝山似的心满意足躺在阳光下同时尴尬的要命。在随后的几年里,同学们见面打招呼说的都是:你吃吗。吃你妈逼。一般老子都这么回答。一般人都不知道敏感而脆弱的人的可笑或者不可思议的行为往往只是因为短路。有的人选择沉默,有的人选择报复。有的人喜好拿别人不愿提及的东西开心,有的人喜欢表现自己的优越感。敏感伴随着焦虑,我们小心翼翼同时错误不断。我没有成为马加爵不是因为我懂得克制,而是我的同学还没到那个地步。我没有拿着斧头追老师,是因为学校里禁止骑自行车。在幻觉里,我想最好的办法是离开。这位同学智商超群又桀骜不驯。她做过一些在那个时代在我看来都非常超前的行为,但这不影响一直以来我对她的敬仰,这是对智商和性格的敬仰,就像我对王小波先生的敬仰一样。大学毕业前这位女同学和同班一位男同学进行了黄昏恋。然后短暂的欢愉,然后各奔东西。这位男同学几个月前和我在小酒馆边上的咖啡馆喝咖啡,同行的还有他的夫人和我们的另一位同学。他和以前一样喜欢穿着运动短裤,和以前一样智商超群出口成章弱不禁风。我和这位同学分别和这位女同学之间的事不是秘密。但是我们坐在一起从来没谈过这位女同学。男人之间处理事情有男人的办法。打打杀杀斗嘴斗笔那都太低级,男人之间的解决问题就是一个眼神,顶多加几道线性代数题。3大学同班女同学的替代品是第一任女朋友的大学女同学。头晕?这样,我们把高中女同学命名为A,大学女同学命名为B,第一任女朋友命名为C,C的大学女同学命名为D(以后出现的人物我们以此命名)。于是我们这样说:B的替代品是D。我对B心灰意冷时,D石崩而出。我和D的认识是因为C,我和C的认识是因为我弹吉他。其他的关于C的事情我决定不描述——虽然我们之间伴随着你们感兴趣的xxoo。原因我也决定不说。为什么说D替代了B,因为她们实在太像了。怎么个像法?用著名摇滚巨星朋克张先生的说法就是:老李你他妈的口味就一直是这个操性。这个操性就是:娇小可爱安静甜美。她们之间的不同是D远没有B聪明,D比B更叫师出名门。D的祖父是我们学科的开山鼻祖,也是我们系的老院士。D的祖父的弟弟是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大人物。绝对的大人物。我和D有过亲密接触,这些接触包括几次或长或短的接吻,几次下手太重或者下手太轻的抚摸。D的胸部很丰满,但是我看重的不是这些。在月光明媚的元宵节,我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我的手是放在她的臀部而不是胸部。我感到下体阵阵疼痛,但没有心思去解释那疼痛的原因。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楚D是怎么想的,到现在我都不知道D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性。当然,我现在不用考虑这些问题,就像我不用考虑我和D是怎么开始的怎么结束的,这些没鸡巴意思。曾经有人说过我总是对事物存在一厢情愿的幻想,强迫自己屏蔽现实。可是,现实和幻想到底哪个是真实的鬼知道。我只清楚,我被D伤害过。这种伤害不比“十三月的果儿”的伤害来的简单。但是男人嘛自己的苦自己忍受。4这个星期老子睡得早起得早,这个星期老子一直在和感冒抗争,今天一早老子起床洗床单,外面阳光明媚,老子上身下身肮脏不堪,老子固执的要等床上干净了再把自己搞干净。所以,老子一直在写。在今天早晨平武又发生了余震的情况下,我同事把电视机的声音开得非常大,逼迫我用耳机塞住音道,一直循环着听《米店》。玮哥徐志摩式的眼镜在脑子里打转。他说:逼仔,朕诚惶诚恐。而我又何尝不是呢。而我现在开始写xxoo。洗衣机里的这条床单是紫色的,22岁的那条床单是蓝色的。那年冬天我和E纠缠着身体,布朗运动把蓝色床单扭曲了。还有无数个夜晚,我左手拿着徐若瑄写真集右手抚摸着下体,那条蓝色床单也扭曲了。浓痰般的精液喷出的时候我往往仰天长啸着烟熏黄的天花板和蓝色的床单。当我看见蔚蓝的赛里木湖,我本能的躺下勃起22岁一整年的鸡巴而精液像远处高耸的雪山。pk14重复着唱道:烂掉吧烂掉吧。E是我朋友的前女朋友。那天她在我屋里呆了一整天。时而说些不咸不淡的话,时而翻着我桌上的书。后来天越来越黑,我知道她不打算离开了。后来我说你睡床吧我坐着看看书弹弹琴。后来我受不了冷和困也进入被窝。我在左边她在右边。我们平躺着,她没有脱光她的衣服,我也没有。然后我就把手放在了她的腹部。她像个木偶没有动作没有声音,我捣鼓了半天。在进入的时候我说我是第一次,她不置可否的冷笑了。白色的精液夹杂着红色的血迹在蓝色的床单上,真他妈触目惊心的和毕加索一样。现在玮哥唱道:一定有一些马想回到古代。关于早泄,别看教科书,你只要变成那只马找到我22岁那天晚上。但对我而言22岁不是古代。我还不想回去。一年后我从罗庄搬走和人同居在兰园,一天晚上木楼梯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和同居人目瞪口呆的看着E脸色通红酒气熏天的走进来。她坐了一分钟,微笑着用同样沉重的脚步声走下楼梯。后来,我听说E在宿舍门口高分贝的喊道:来操我吧。同居人在几年后说起那天晚上的脚步声,我告诉她我的第一次性生活。她恍然大悟。5那条蓝色的床单是F和我去洗的。具体情节是:那天晚上F坐在我的自行车后面,我们迎着凛冽的寒风去交专的洗衣房。F从上海过来,在我那住了一个星期,没日没夜的做爱。她帮我洗头,我给她做稀饭。我们的性生活还算和谐,我没有早泄,当然也没有现在这么伟岸。我带她去吃了一些南京的饭,然后她回东北老家过春节。就在刚才,著名乐队的著名经纪人Y小姐在msn上和我说“哈哈哈你可以的”。一个星期前在宝安机场,Y小姐送我一条巨大内裤,我不知道Y小姐是嘲笑我体重的反弹还是道听途说对我的性器官充满信心。这算是爆料不?在机场的时候我和Y小姐戴着墨镜拍了几张绯闻照。我对我们的表情深表认可。不过,我和Y小姐是纯洁的友谊关系,就像我和Y小姐的好朋友G小姐和N小姐一样。春节后F又到了南京,一个星期后回上海上学。在车站的时候我觉得很难受。然后我们大约有好多年没有联系。然后有一年我在广州和她打过一个电话。然后有一年冬天我在北京和她见了最后一面。那次是在清华东路附近我的住处。我们坐在我们的床上,说了什么都记不得了。她戴着长辫子的毛线帽子。然后我们礼貌的说再见。我看着他消失在傍晚的路上。再后来她说她喜欢我做的东西。F的家庭情况并不好,她的身体也不好。她是那种先天的悲观主义者。她是那种先天的善良之人。我知道,我和她不明不白的两个星期对她存有伤害。但是我也不是仅仅为了做爱。我冲动的买过飞沈阳的机票——虽然未遂,我有时会想起她的背。对于不良乐手,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哇。但是我也不好说我爱过她。至少我不好意思这么说。关于我们的关系,她曾隐晦的提起过,然后我隐晦的否决了。F的最大特点是她给你回复的短信往往让你琢磨不透,然后仔细一想,原来她是在回答你一个星期前发过的短信。虽然我的记性特别好,但是我还是很少发短信。我总觉得像她这么一个人活着很难,但我不能支持她去死。我也想不出她最好的生活的方式。总之我们若即若离的联系,她一成不变的语气和我一成不变的语气就像我们一成不变的没劲的故事。6贩卖打口碟的那段时间我认识了不少人,其中一个是G。每天下午,我骑着车去她们学校门口摆摊,和缺斤少两卖水果的阿姨,卖5块钱一个耳机的大哥打的火热。有时候我的好朋友邦德会和我一起去,我们色迷迷的在灰尘里对姑娘们挑三拣四意淫口淫。有的时候邦德太累了,我就带着琴一个人去。关于带琴做生意需要说明的是:因为G的学校在郊区,人迹罕至,同时校门口的那条路又宽又脏,所以我才会厚着脸皮用吉他揽生意。但后来实在是受不了同行大哥天天叫老子弹《单身情歌》终于不带。有天G蹲在我的摊子面前挑CD,我轻而易举的看见了她红色的内裤。然后她问我有没有Jeffbeck的唱片,我拿了Jeffbecklly滥竽充数,她也没有明辨是非。最后我们自然而然的交换了呼机号码。后来她和我联系上,我们在G学校附近荒无人烟的马路上乱走过很多次。我试图把她搞定但总是未遂。甚至有一次她睡在老子床上一夜我都没有一马平川。我的好兄弟邦德说,最好的泡妞方法就是挑起她的原始欲望。他这么说有光辉的明证:搞定一个女同性恋。但是,我始终做不到,有一个问题我没有和邦德兄探讨过,那就是:难道用语言也可以挑起女人的原始欲望么?这是需要多少个余秋雨似的古典文学哲学西班牙斗牛知识兼口才啊。有一次在电话里G告诉我说她要去和一个网友约会。我不是她男朋友,自然也无权干涉。几天后,她给我打了电话,意思是不想和我再有联系,希望我好自为之不要骚扰她。其中夹杂一些难听的话,“你连大学都读不完能有什么出息?”之类。我伤心并且愤怒了。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和G没有联络。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又跳了出来。这个时候G在念研究生,我和她见过几次面,每次我都会想起那天晚上她在电话里侮辱我的话。我耿耿不能释怀,是的,我们没有办法灭绝别人的评论,因为我们本身也无法断绝评论。活着,不管是声名显赫还是默默无闻,都难以逃脱舆论。这是让人愤慨的事情。7有一次G带我去她宿舍玩,宿舍里没有人,G撅着屁股趴在桌子上捣鼓电脑,试图给点合适的音乐,我从背后自然的抱着,和她一起寻找。她的超短裙很短,天气很热,在扭曲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做着边缘的抚摸,然后悄悄顺势脱了她的内裤。接着迅速拉开拉链,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插入。G惊恐不已,因为我们之间有过无数次类似的边缘性行为都被她化骨绵掌般顺利化解,只留我空空的冲天鸡。而这次她疏忽了,她有些呆滞的试图推开我,这都是徒劳。接着她边嘀咕边配合,夹杂着我分不清真假的呻吟。甚至一瞬间我怀疑这是不是强奸。我承认在射精的瞬间我内心充满了罪恶的报复的痛快。精液顺着她的臀部滴在地板上,就像那天晚上她说的话那么肮脏。然后我穿上裤子,走出了宿舍楼,在一个超市喝了一盒酸奶。内心空空荡荡,六月的天空晴朗无比。几年后我到了广州,有一天在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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