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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文件生产一致性管理办法文件编号发行日期版次修改状态2019年5月13日A0日期章节修订内容版本制/修订人核准人会签单位/部门会签人会签单位/部门会签人编制:标准化: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日期:1目的为确保工厂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以及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厂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以及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控制。3术语3.1本程序采用CNCA-02C-023《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标准中的有关术语与定义。3.2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产品认证的实施规则及标准,型式试验及各项报告,经认证机构审查通过备案的《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以下简称《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以下简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与《车辆一致性证书》的格式及其打印参数与使用规定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与认证产品配套的零部件检验/试验报告、认证证书(含附件)、认证标志使用规定,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4职责4.1集团汽车工程研究院产品管理部认证科负责协助工厂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其变更,并向认证机构申报备案。4.2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的控制,对设计开发结果或输出进行评审、验证、确认,保证产品开发阶段的法规符合性和一致性,负责设计更改的评审、验证、确认,确保更改后的产品结构和技术参数与型试验样品的一致性,负责公司产品的CCC认证,监督公司生产的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并配合认证机构完成获证后监督的相关工作。4.3工艺技术部负责将产品文件转化为工艺文件,确保与产品文件的一致性,负责配置满足生产工艺条件的设备和工作场所,负责关键工序的识别和工艺的制定;负责编制/更新认证产品生产的操作文件并确保与《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一致。4.4事业部采购部负责关键供应商的选择和日常评价管理,负责供应商生产厂及设备工装、工艺方法、作业人员等变更的信息管理和传递。4.5质量部4.5.1负责整车3C标志的保管和加贴管理,负责生产一致性的内外部审核实施和组织,负责组织市场反馈的有关生产一致性和法规符合性问题的内部调查和整改处理。4.5.2负责检测设备、工具的定期检定和校准管理;负责零部件一致性检查和品质检查,负责整车完成检查和COP检验的组织和实施。4.6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培训管理,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的能力满足生产一致性保证要求。4.7设备动力部负责生产、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作业人员设备操作的培训;各制造车间负责关键工序作业人员作业技能的培训,负责设备操作文件的编制并保持与工艺文件要求的一致性,负责生产过程工艺参数的监视、测量和产品品质的检验,保证产品生产过程的一致性;4.8四大车间负责工厂认证产品试验或相关检查的设备配置并确保符合规定和要求;负责认证产品生产现场的零部件保管;负责认证产品生产现场生产工序的人、机、料、法、环的管控,确保与《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一致。4.9生产管理部负责仓库零部件3C特征的保持维护。事业部制造物流中心负责在库车及运输过程中整车3C特征的保持维护。4.10事业部销售公司负责关于3C认证、标识的信息和投诉信息的收集和组织处理,负责整车3C认证事宜与专营店及顾客进行沟通和传达。4.11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4.11.1负责如果认证产品出现不符合一致性要求而流入市场的追溯与处理;4.11.2负责客户产品保修时使用的零部件与《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保持一致的控制。4.12质量负责人4.12.1负责建立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4.12.2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4.12.3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4.12.4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4.12.5工厂出现认证产品和型式试验样品不一致,以及与认证标准不符合问题的处理指挥、协调、仲裁。5工作程序5.1“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的控制5.1.1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在新产品通过认证和/或已认证的产品进行变更认证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发布传递给质量负责人、工艺技术部、事业部采购中心、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设备动力部、四大车间、生产管理部、事业部销售公司、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5.1.2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在新产品通过认证和/或已认证的产品进行变更认证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工厂与认证产品工作有关的人员进行“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要求的宣贯与培训。5.1.3工艺技术部、事业部采购中心、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设备动力部、四大车间、生产管理部、事业部销售公司、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在收到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信息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宣贯至与认证产品工作有关的人员并更新相应作业文件资料发布实施。5.1.4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确保“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有效性、符合性,定期应对认证产品所涉及的实施规则、标准、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涉及文件进行相关稽核;对工厂认证产品内外一致性控制、标准符合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涉及认证实施规则、标准、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一致性控制计划》等发生变化的,进行认证产品变更申报,同时向相关部门传递发布信息并要求进行相应处理。5.1.5事业部质量部在确保工厂认证产品的配套零部件及其信息(尤其对有强制认证要求的配套零部件供应商的认证证书、认证标志使用规定文件的有效性、一致性)不影响工厂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以及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前提下,决定相关信息稽核的频次、方式,确保不低于每季度开展一次零部件认证证书有效性核查。5.1.6事业部质量部在认证机构对工厂认证产品一致性审查和内部认证产品一致性稽核时应能随时提供适宜、有效的有关强制性认证要求的配套零部件的认证证书、标志使用(认证证书、标志使用是否在有效性期内,认证证书与其标志使用规定上的信息是否与到工厂的实物、《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信息一致)的稽核记录。5.1.7四大车间对认证产品生产的工装设备操作文件定期进行稽核,发生变更及时向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事业部质量部及基地质量部申报。5.1.8工艺技术部对认证产品生产工序、工装设备、作业文件定期进行稽核,发生变更及时向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质量中心及基地质量部申报。5.1.9工艺技术部对认证产品生产设备作业文件定期进行稽核,发生变更及时向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质量中心及基地质量部申报。5.1.10质量部对认证产品试验、检查作业文件定期进行稽核,发生变更及时向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质量中心、采购中心、基地生产管理部、四大车间提报。5.1.11质量部每季度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进行一次稽核,收集整理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事业部质量中心、事业部采购中心、生产管理部、工艺技术部、四大车间反馈的相关书面信息,视情况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进行修订并交集团产品管理部向认证机构重新申报备案。5.2认证产品生产过程一致性控制5.2.1事业部采购中心在进行采购时严格按照《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对供应商进行选择。5.2.2质量部对认证产品所采购的零部件在进货检验时严格按照《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零部件进货检验要求检查其一致性与认证标志的使用(是否在有效性期内,版本是否适当,是否已在国家认监委备案,标志号与零部件和系统的型号(或零件号)是否一致),对不符合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零部件直接判为不合格品做退货处理。5.2.3质量部在认证产品配套新开发零部件5套试装入库阶段,将核查其一致性和证书有效性,对未申报或扩展产品停止进入试装过程。5.2.4生产管理部对经检验合格的认证产品配套零部件办理入库并妥善保管、标识,确保易于识别、不与其他零部件相混淆;5.2.5生产管理部根据认证产品生产情况,按对应的《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信息配发物料、移库;5.2.6发至生产现场与认证产品配套的零部件,所属分厂进行保管、标识,确保易于识别、不与其他零部件相混淆;5.2.7四大车间生产现场认证产品生产时,各生产工序严格按其对应的《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要求装配使用零部件,确保不与其他产品零部件相混淆、混用,确保其一致性。5.2.8四大车间依据《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对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一致性实施日常检查控制,质量部进行相应监督,均按要求做好相应记录。5.2.9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依据“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及QS/JM-XY/QP-0204《内部审核控制程序》对工厂认证产品进行半年/次的生产一致性稽核。5.2.10质量部按照《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规定对整车产品的相关项目进行检验/试验,工厂不能完成的试验/检验项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对于扩展试验项目COP试验报告从集团产品管理部处获取。5.2.11事业部质量部每年在认证机构对工厂现场审查前收集齐全与认证产品配套的零部件监督确认检验报告备查。5.2.12质量部按《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规定对生产的认证产品进行例行检查控制,经检查符合一致性要求并合格的产品粘贴“3C”标志后入库、出产。5.2.13事业部质量部每3个月对基地进行一次法规符合性及一致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发于基地质量部,由基地质量部传递给基地各相关部门。5.2.14质量部每个月进行一次法规符合性及一致性内审,内部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责任部门并推动解决。5.3生产的认证产品出现不一致的处置5.3.1工厂全员对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日常监控,各部门及分厂应参与、配合质量部组织的工厂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的定期稽核与出现不一致时的处置工作。5.3.2工厂员工发现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问题时,应立即向质量部传递发布信息,对产品按QS/JM-XY/QP-021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5.3.3集团汽车工程研究院产品管理部认证科适情将工厂认证产品出现的不一致情况向认证机构提报。5.3.4质量部对认证产品出现的不一致的情况,按QS/JM-XY/QP-021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S/JM-XY/QP-0206《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启动产品追溯处置与纠正预防措施,同时向工厂相关部门传递发布信息;必要时在认证机构的监督要求下采取其他有效恢复一致性的措施。5.3.5如果工厂认证产品出现了不一致而流入了市场,由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向工厂相关部门及时传递发布信息,质量部会同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按5.3.4处理。5.4记录“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发布记录、产品一致性控制中所产生的记录,各部门遵循QS/JM-XY/QP-0219《质量信息控制程序》的规定。6相关文件QS/JM-XY/QP-0204《内部审核控制程序》QS/JM-XY/QP-021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S/JM-XY/QP-0206《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S/JM-XY/QP-0219《质量信息控制程序》7相关记录及保存期序号记录名称记录编号保存期保存地点保存形式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长期质量部电子版
本文标题:生产一致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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