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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壹号E7#楼素土挤密桩子分部工程自评报告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素土挤密桩子分部工程自评报告一、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陕西宏业实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鸿民咨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本工程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工程名称为“公园壹号”E7#楼,为剪力墙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3.本工程桩基子分部工程,主楼部位地基基础为CFG复合地基,裙房部位基础为素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地基处理采用沉管成孔素土挤密桩,以消除湿陷性,成孔直径400,有效桩长12m,桩数为4139根。采用素土分层回填,压实系数不小于0.97,挤密系数不小于0.93。4.本子分部工程,由总包单位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与西安坚石基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包单位进行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本子分部工程与2012年4月1日开始与5月29日完工。二、施工依据及验收标准1.公园壹号E7#楼及通用图图纸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11-20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25-2004)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25-2004)7.公园壹号E7#素土挤密桩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的)三、施工质量及施工情况1.在施工前,我项目部将桩基分包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公司资质、人员配备及机械配备等进行了审核,再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施工队进行施工。在施工前我项目部、监理及分包施工单位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质量技术交底。2.根据设计要求先打试桩,三个试桩点,共计57根试桩。试桩施工完成,待回填土固结后,进行了检测试验,若实验数据达到设计要求,则说明可完全消除湿陷性,可以进行工程桩施工。3.为确保施工质量我项目部制定了层层管理方案,并提出了素土挤密桩施工控制要点,施工管理人员依照施工控制要点施工。施工管理员现场跟踪,严格控制回填涂料的含水率、成孔深度(12.7m)、成孔的垂直度(4cm)、桩位偏差(不大于16cm)、回填土料的皮数(不小于21皮)、每次回填土量(0.1~0.12m3)、每次回填锤击次数(夯锤的重量为1.5吨)。含水率应控制在最优含水率(15.9%)左右,并且误差不能超过1%,在回填时,必须先空夯6次,每次回填锤击次数不少于8次。施工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对每道工序进行自检报验,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并做好施工记录。实验员、质检员每日抽检,依照图纸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每日抽检成桩数的10%,每日抽查桩数不少于三根,做到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如若发现实验数据达不到设计要求及规范允许误差范围的,当日所成的桩都视为不合格要求返工。4.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由于原先所给的高程基准点不明确,导致引测点误差14cm,基坑深度也误差14cm。为确保有效桩长,我们采取了桩长加长12m(有效长度)+0.5(护桩头长度)+0.2(误差长度)=12.7m。施工管理人员做到每孔必量,确保有效桩长能满足。4月20日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偷工减料,存在质量隐患。我项目部提出了整改方案,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同意认可进行整改。为确保能够有效地消除湿陷性,我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经协商提出了整改方案,当天所成的桩间重新加桩。并且给分包单位及管理人员给以经济处罚以示警告。5月12日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场地平整度差,影响机械成孔的垂直度并且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人员未能发现存在问题,导致相邻的两个桩孔打穿,经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协商,提出了整改方案,将两个串孔用素土回填不进行夯实,在桩原位重新成孔。并给分包单位严重的经济处罚以示警告。五、复检检测情况:该地基经公司所出的《地基检测报告》中所述,湿陷性系数小于,证明以消除湿陷性。六、自评结论:在施工过程中土料含水率检验98批次,夯实系数检验49批次,挤密系数检验49批次,每批次一组三个50环刀式样。我方管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控制,对质量及安全严格要求,实事求是。依照设计要求、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对该子分部工程自检评定99.9%合格,未发生不安全事故,自检合格,达到验收要求。
本文标题:素土挤密桩子分部工程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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