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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治理、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一、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治理、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关停该公司的三个自焙槽生产系列,并在连海厂区建设设计规模为年产电解铝10万吨和6万吨炭素制品。原有三个自焙电解铝生产系列中,一、三系列已分别于2004年3月3日和3月16日之前永久性关闭,二系列在2004年6月10日永久性关闭。工程共建设228台200KA预焙阳极电解槽生产系列和配套的预焙阳极生产系统。建设单位: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041.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8%。工程建设情况:2000年8月开工建设,2002年8月建成投产;阳极系统于2001年4月开工建设,2002年12月建成投产。实际生产负荷:年产电解铝10万吨和6万吨炭素制品环评编制单位:甘肃省环境保护研究所、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工程对电解烟气采用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技术治理,共设3套净化系统;阳极焙烧烟气采用干法电捕焦油净化技术治理,设1套净化系统。阳极系统石油焦煅烧、沥青熔化、配料混捏及成型、阳极组装等生产过程,根据产生烟气成份不同采取相应的净化处理实施。电解和阳极系统的其它产尘点设有集气罩集气,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工程根据各车间对用水水质和回水水质的不同要求,共设6套循环水系统,生活污水采用一元化污水处理设备。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三、验收监测结果1、废气:(1)电解铝三套烟气净化系统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0~4.9mg/m3之间,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有色金属100mg/m3)。三套净化装置除尘效率在99.0%以上,达到98%的设计指标。三套烟气净化系统出口氟化物排放浓度在1.98~2.78mg/m3之间,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6mg/m3)。对氟化物的去除效率在98.0%以上,达到98%的设计指标。(2)两台回转窑及窑尾尾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在3.6~149.8mg/m3之间,两台回转窑处理设施出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在203.5~312.1mg/m3之间,均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非金属200mg/m3、SO2850mg/m3)。(3)沥青熔化器烟气处理设施出口沥青烟排放浓度在10.9~46.8mg/m3之间,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50mg/m3)。(4)高楼部煅后焦料仓下料、球磨机、振动筛及下料管、配料、混捏成型、返回料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在0.8~54.0mg/m3之间和0.004~0.22kg/h之间,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120mg/m3,85kg/h)。(5)配料、返回料处理设施出口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在0.1~2.0mg/m3之间和0.0006~0.01kg/h之间,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9.0mg/m3,2.2kg/h)。(6)混捏成型系统处理设施出口沥青烟排放浓度在21.2~47.6mg/m3之间,有一次监测结果超过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40mg/m3),沥青烟排放速率0.26~0.59kg/h之间,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5.6kg/h)。总除沥青烟效率为89.49%,达到85%的设计指标。(7)焙烧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在4.2~29.5mg/m3之间和0.22~1.59kg/h之间,沥青烟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在40.3~48.2mg/m3之间和2.16~2.59kg/h之间,SO2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在131.7~161.3mg/m3之间和7.24~8.73kg/h之间,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在5.19~5.98mg/m3之间和0.31~0.37kg/h之间,均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总除尘效率为91.6%,总除氟效率为83.6%,总除沥青烟效率为77.9%,总除硫效率为44.07%。(8)阳极块清理、阳极组装车间、残极破碎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在0.6~64.9mg/m3之间和0.003~1.03kg/h之间,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120mg/m3,23kg/h)。(9)残极破碎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在1.6~4.4mg/m3之间和0.03~0.07kg/h之间,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9.0mg/m3,0.59kg/h)。(10)电解车间天窗、地窗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浓度测定值分别在1.20~11.02mg/m3之间和0.36~2.46mg/m3之间,天窗颗粒物浓度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5mg/m3)的要求。(11)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中,3个监控点颗粒物、氟化物、沥青烟和苯并[a]芘浓度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2、废水:技改工程3个废水排口各项污染物日均浓度范围分别为:氟化物0.451~1.07mg/L、COD29.6~73.4mg/L、氨氮1.42~4.55mg/L、挥发酚未检出~0.164mg/L、石油类0.134~3.051mg/L、pH7.90~8.35、悬浮物14~50mg/L、BOD513.3~17.9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Ⅱ时段一级标准限值。3、厂界噪声:厂界共设13个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等效声级在42.0~56.9dB(A)之间,夜间40.7~48.6dB(A)之间,均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二类标准值。4、固体废物:本工程电解系统固体废物是每四至六年大修电解槽时废弃的旧炉衬,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危险固废,有害物质主要是氟化物。炭素阳极生产系统产生的废渣主要来自回转窑和阳极焙烧炉大修渣,不属于危险固废。由于技改工程刚投入使用,电解系统和阳极炭素系统均没有废渣产生。兰铝渣场建设将在2004年上半年建成。5、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实际监测计算,技改工程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是:废气1.47×1010m3/a,粉尘99.97t/a,氟化物28.4t/a(不含天窗排氟量),沥青烟19.24t/a,二氧化硫259.51t/a;废水503349.6t/a,COD21.41t/a,石油类0.52t/a。均符合甘肃省环境保护局甘环开发[1999]51号文件批复要求:废气1.65×1010m3/a,粉尘630t/a,烟尘120t/a,氟215t/a(包括天窗排放量),沥青烟20t/a,二氧化硫795t/a,废水总量100×104t/a,COD33t/a,石油类6.5t/a。电解生产系统氟排放量为0.24kg/t.Al(烟囱排放),能满足环评批复提出的“排氟总量应按吨铝排氟量小于等于1kg的指标核定”。
本文标题: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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