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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妇幼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妇幼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根据《江西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赣卫妇社字〔2011〕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考核目的通过对我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有力推动我市妇幼卫生服务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激励机制,有效保障我市广大妇女儿童身体健康。考核对象1、县级有关医疗保健机构2、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妇幼保健员)考核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1、成立乐平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进行考核。人员组成名单如下:组长:彭金香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副组长:蔡建明、朱小玲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成员:危萍保健科科长程玲华医务科科长石宝珠妇保科主任蒋国峰儿保科科长饶刚联盟社区主任毕一平保健科科员2、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考核组织,负责对本辖区内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妇幼保健员进行考核。(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市统一考核时间、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公开通报。(三)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原则:定期考核结果与日常督导结果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四)考核结果与服务和经费补助相挂钩原则:考核结果作为服务和经费补助依据。考核内容:1、孕产妇保健及高危孕产妇管理。2、儿童保健及体弱儿、高危儿管理。3、降消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及管理。4、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及管理。5、增补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及管理。6、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实施及管理。7、各级按时按质召开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情况。8、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及妇幼卫生信息管理。9、服务对象对相关妇幼保健知识知晓及服务满意度调查。考核方式:(一)考核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入户调查和定期督查等方式进行。(二)评价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案,制定《乐平市基本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附件1)、《乐平市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附件2)、《乐平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见附件3),对全市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时间:考核可分为基本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两个部分1、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县级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考核,由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半年进行一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局审核。2、对村卫生室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进行,每季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运用(一)考核等级评定,分别采取百分制考核,平均得分在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二)考核结果应用1、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下拨的依据。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者,按本文规定的补助标准全额拨付补助经费,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奖金从扣减资金中列支。基本合格及以下者扣减相应经费,每少一分扣减百分之一的补助经费,以此类推。村卫生室保健员在公共卫生经费中扣除,村保健员按考核实际任务完成数发放经费。各级保健人员未参加例会者每缺席一次扣罚100元2、村级保健员负责将本辖区内的所有孕产妇详细信息上报至乡镇卫生院孕产妇管理中心,提前做好孕前保健、健康教育、补服叶酸等工作,协助并督促孕产妇做好产前检查5次、产后访视2次,每完成一次13元,建卡建档每本9元,共计100元。协助做好新生儿家庭访视,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0—6儿童及时参加儿童体检,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每完成一例补助20元。工作要求(一)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妇幼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积极履行好本级职责(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详见附件4),要把绩效考核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做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考核组织,明确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绩效考核客观公正和有效推动工作开展。(二)进一步健全我市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建设,加强对孕产妇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积极搜集孕情、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情况。完善信息网络建设,保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管理模式,做到有钱办事,有人办事,孕情发现一例、报告一例、追踪管理一例。(三)各乡镇卫生院推荐一名稳定专职保健人员,村卫生室保证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保健员担任保健工作。附:1、乐平市基本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乐平市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乐平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4、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2014年1月26日附件4、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一)县级1、县级负责每季召开一次妇幼保健工作例会,督查并指导乡村两级妇幼保健工作。2、负责对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3、组织、指导乡、村两级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4、负责定期对乡(镇)进行基本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妇幼卫生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考核。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督查工作;6、负责指导乡、村两级开展基本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7、负责本市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核实、汇总、分析妇幼卫生信息数据,组织各级质控和漏报调查,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卫生行事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8、及时报告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孕产妇死亡及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二)乡级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2、按时参加县级妇幼保健例会及各项业务培训。3、每月定期召开村级保健例会及进行业务培训。4、掌握本辖区0—6岁儿童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0—6岁儿童建档及健康管理工作。5、掌握本辖区孕产妇基本信息,按要求进行孕产妇健康管理,开展高危孕妇筛查和进行专案管理,负责向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转(护)送高危孕产妇。6、负责指导村级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7、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定期对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8、组织、指导村级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9、按时收集、汇总、各项妇幼卫生统计信息资料,做好数据质控工作,并归档保存完好。(三)村级1、每月按时参加乡级妇幼保健例会,接受业务培训。2、掌握本辖区0-6岁儿童基本信息,并协助乡镇卫生院动员0-6岁儿童及时参加系统管理。3、掌握本辖区孕产妇基本信息,负责督促孕产妇定期接受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并酌情护送到各级医疗保健机构。4、负责收集辖区内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及出生缺陷的相关数据。5、配合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协助上级实施重大妇幼卫生公共服务项目。6、按要求上报各项妇幼卫生相关数据,配合开展妇幼卫生数据质量控制。7、负责广泛、持久地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活动,深入家庭进行面对面的宣传。
本文标题: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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