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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代码:000042股票简称:深长城公告编号:2008-4号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1月25日下午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有7名,董事申成文因事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赖继红代为行使董事职权,独立董事张立民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赖继红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大田、监事楼锡锋、熊军、公司总经理刘勇、董事会秘书尹善峰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马兴文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预案(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马兴文、董事龙庆祥属于本议案受益人,回避表决。本预案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2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号公告。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本预案在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备案,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并同意本预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和备案程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独立意见:1、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2、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健全了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管理者与股东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有利于保留和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期权激励方案涉及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最近3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董事会审议程序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二、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马兴文、董事龙庆祥属于本议案受益人,回避表决。本预案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号公告。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待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和备案程序后,本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三、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马兴文、董事龙庆祥属于本议案受益人,回避表决。本预案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4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号公告。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待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和备案程序后,本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5年1月21日经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迄今任期已满3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3名。经公司股东推荐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将以下人员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马兴文、龙庆祥、胡泽恩、黄振达、申成文、李永明、张立民、钟鹏翼、赖继红,其中张立民、钟鹏翼、赖继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分候选人逐一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在其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5独立董事意见:以上被提名人未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马兴文、龙庆祥、胡泽恩、黄振达、申成文、李永明、张立民、钟鹏翼、赖继红等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立民、钟鹏翼、赖继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号公告。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2、关于与深圳中洲集团签订宝安旧城改造项目补充协议的议案。6特此公告。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〇〇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7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马兴文个人简历:马兴文,男,出生于1953年2月。毕业于沈阳化工学院化工机械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12月至1983年9月,在基建工程兵任教员、技术员;1983年9月至1984年8月,任深圳市设备安装公司助理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87年5月,任本公司房管部助理工程师;1987年5月至1993年2月,任本公司房管部部长;1993年2月至1996年3月,任深圳市长城储运有限公司经理;1996年3月至1997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代总经理;1997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2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0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同时兼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35,727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龙庆祥个人简历:龙庆祥,男,出生于1961年11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汉语系,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4年至1985年5月,任深圳青年报社记者;1985年5月至1990年7月,任深圳华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助理经济师;1990年7月至1996年5月,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馆员;1996年5月至1996年12月,任深圳市国资办主任科员;1996年12月至1998年3月,任深圳市国资办秘书处助理调研员;1998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深圳市国资办秘书处副处长;2001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深圳市国资办秘书处处长;2004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深圳市国资委监督稽查处处长;200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5年1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8胡泽恩个人简历:胡泽恩,男,出生于1963年9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5年7月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1985年9月至1993年1月,在中南政法学院任教师并研究生毕业;1993年1月至1996年5月,在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6年5月至1999年11月,在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任法规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1999年11月至2004年6月,在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任资产处处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业绩考核处处长;2004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黄振达个人简历:黄振达,男,出生于1947年9月,毕业于深圳大学,大专学历,工程师。1965年至1972年,任汕头市达濠珠浦大队基建施工员;1973年至1984年任汕头市市郊建筑公司八队队长;1985年至1993年任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3年至1999年任汕头市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9年至今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1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申成文个人简历:申成文,男,出生于1962年11月,经济学硕士。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就读于山东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年8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山东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8月至1992年6月,于山东大学经济系任教;1992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海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9兼总裁助理;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戈兰德国际企业战略研究所及深圳博之深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任戈兰德国际企业战略研究理事高级研究员、博之深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金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05年1月至今,同时兼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永明个人简历:李永明,男,出生于1956年7月,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00314部队助理工程师,1983年起先后任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副总裁;2003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3年6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立民个人简历:张立民,男,出生于1955年7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博士学历,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至1998年在天津财经学院任教,历任教师、审计系副主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任教期间,于1986年至1987年在加拿大审计长公署工作进修,1993年至1994年在美国伊利诺州大学做访问学者;1999年至今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6月至今,兼任本公
本文标题: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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