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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安全奖罚制度3、安全技术审批制度4、事故隐患排查制度5、安全检查制度6、安全办公会议制度7、入井检身制度8、出入井清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提高矿井各级管理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经采区各分管负责人研究决定制定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一、安全目标1、项目部不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不超过2个,为安全生产年。2、生产工区重伤事故不超过1个,辅助工区及科室不出现重伤事故,班组不出现轻伤事故,个人不出现违章现象。二、考核标准1、奖励处罚标准按安全生产责任状标准奖罚考核。2、凡出现事故的单位,每月的工资按经济承包责任制执行。3、凡违章造成的工伤,根据情节轻重给与200500元的罚款,由于思想麻痹或不小心造成的工伤给与100200元的罚款。4、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附:年初安全生产责任状及经济承包标准奖惩考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我采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总则: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进行综合治理。2、坚持“以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年度奋斗目标实行季季有活动,每月有考核,每季有总结,以月保季,以季促年。在抓经济效益。考核时,首先要考核安全状况,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3、在确保完成原煤产量和掘进综合进尺的前提下,要彻底杜绝重伤以上和重大机械事故,实现安全生产。4、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用以身作则的实际行动去影响和带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5、推行安全生产结构工资,增大安全工资和工程质量工资的比重,增加对各类“三违”、各类事故的罚款。6、充分认识搞好工程质量标准化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严格按质量标准化办事,要加强工程质量的动态管理,完善和提高工程质量验收手段。7、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干部和职能部门必需经常深入现场,坚持现场办公制度,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8、加强事故多发环节管理。重点对提升运处和火药放炮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各大提升系统严格执行台帐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专人监督,对小型提运设施要做到班班有检查,有记录,由火药管理要严格发放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坚持“自装、自联、自放”制度。9、坚持安全生产管理“六公开”制度,把各单位安全评估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三违”、工伤和管理干部下井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全部公开,形成全矿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10、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形式,结合生产实际,认真搞好安全教育工作。二、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标准(1)、对各类“三违”人员的处罚按照煤字(99)第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的处罚: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轻伤,罚款100—200元。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轻伤,罚违章者200—500元。3、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重伤,罚款100—300元。4、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视其情节,罚违章者300—600元。5、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给予开除留用,对直接责任者予以除名,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3)、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处罚:1、对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轻伤,罚指挥者100—200元。2、因违章指挥,造成他人重伤,罚指挥者200—500元。3、因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的,给予开除留用的处对直接责任者予以除名,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或影响正常生产的处罚: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直接损失500—1000元者,罚款100—200元,1000元以上者罚款200—500元;因机械设备损坏影响本区域安全生产,每小时罚款50—100元,影响全矿安全生产,每小时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其矿籍,并追究法律责任。(5)、对侥幸事故的处罚标准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险情,但没出现严重后果的侥幸事故,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对违章作业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6)、对管理人员连带责任的处罚标准:1、单位出现一名轻伤,对跟班区(队)长、当班班长分别下浮当月安全结构工作的30%、20%,罚现场安全员30—50元并下浮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生产单位20%,辅助单位30%。2、单位出现一名重伤,对跟班区(队)长、当班班长分别下浮安全结构工资50%、40%;现场安全员罚100—200元,并下浮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生产单位40%,辅助单位50%。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好煤矿安全技术在本范围内能有效的起到指导生产,控制安全,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均衡生产。特制定对各种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的制度。一、项目部安全技术审批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各分管负责人、技术科长,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科(区)长配合参加审批,审批后严格签名生效。本在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二、在采掘工作面开不工前必须编制好采掘作业规程,交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批后工区认真执行,并在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三、对地面、井下所有的安全设施及采掘工程,应做到一工程、一设计、一措施、一审批、一验收。充分体现五个一工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四、机电科对大型物料下井,井下烧电器焊等能引起影响安全工作时均应写出书面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向现场工作人员交待清楚方可进行,并严格按措施进行。五、通防工区在对调整风量,改变风流方向,建造通风防尘设施前,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六、井下防治水工作,要进行周密的调查,认真分析水情,做到有疑必探,实行先探后掘,在探水前有关科室应提前编制探放水安全措施,标明排放水路线避灾路线,报技术负责人在组织审批后方可实施。七、对单项工程的补充措施及简单的安全措施,同样经审批或有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签字方可进行实施。八、未尽事宜应随以上制度的执行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完善各级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是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要依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完善员工岗位保安制度,职能部门保安制,和各级领导责任制。要落实好层层责任制,落实好帮包措施,全面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目标管理,加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力度。2、强化安全技术基础工作。要坚持正规开拓、合理开采,遵章作业;加强地质预测、预报,作业规程的编审及修订,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审及修订,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认真做好矿井防灾,抗灾必备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检测工作,实行全线预防。3、强化现场安全事故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现场管理指导性和强制性,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进一步健全安全检查机构,充实安监队伍,提高安监水平,将火药放炮、“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提运列为重点。每月开展三次安全检查工作,要把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专项治理活动相结合;认真落实安全系统工程,依照“三不放过”、“三不生产”原则,对查出事故隐患要定时间、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措施、定验收人,确保按时完成。4、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要按照安全计划、安全仪表、安全措施、安全培训的需要,足额提取费用,做到立账建卡、专款专用,给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采区安全生产,特制定一下制度。一、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石仕程副组长:陈尔塔、陈尔传、陈尔车、田仕明、成员:郑一山、各队队长二、检查领导小组,必须每旬进行两次安全生产检查,时间定于每周星期二三、每旬验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要落实到人,限期整改,不得拖延,如限期不整改者,出现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检查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章现象要一抓到底,决不放过。五、各工区班组对所管辖内的地点,要认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领导汇报。六、专职检查员、班组长如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又不及时汇报,出现问题责任自负,情节严重者给予罚款或处分。安全办公室会议制度一、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会,时间为每月1号。二、参加人员: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安全、通巷、运搬、机电、后勤等科室负责人,生产工区负责人。三、安全例会以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主要负责人不在时,由分管的安全负责人主持召开)。四、例会内容应以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分析矿井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排查安全隐患,以及对违章违纪人员的处理为主要内容,不得以生产总结会代替安全例会。并制定限期整改时间,做好复查记录。五、认真做好安全例会记录,各科室、工区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群众认真传达,达到人人皆知。六、对无故不参加例会的人员每次罚款20元。入井检身制度1、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我采区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对入井人员执行检身制度。2、井口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对入井人员严格检身,认真负责,一丝不苟。3、本采区职工上下井前必须严格检身,并认真登记上下井时间,上级检查人员必须有采区负责人带领下井,并进行入井登记。4、下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人员的检查,不准携带烟火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一旦查出,立即向采区有关部门汇报,严禁下井并严肃处理。5、入井人员必须按秩序上下井,不准拥挤,严禁不带自救器,穿化纤衣服、精神不振及酒后下井,违反规定,禁止下井,并罚款20元。6、上、下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翻牌制度,出入井要正确翻开检身牌,如发现不翻牌者罚款20元。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工作人员出入井前应接受井口检查员的检查,听从检查人员安排,不经井口检查员允许,不得私自入井,上井后不经检查人员检查不得擅自离开。二、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将非本采区人员私自带入井下。三、凡经项目部办公室批准后将外来人员(检查、参观、学习等)带入井下的,必须由分管人员带领并在人员出入井记录上签字,然后方可下井。四、检查人员大公无私,认真负责,认真填写《出入井人员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五、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搞好交接班。六、检查员应将本班出入井人数清点,记录在记录簿上。七、下井人员按正常下班时间,如超出二小时不上井,必须及时给井下联系,查找原因,并报采区值班负责人。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项目部领导的指导下,抓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和质量工作,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负责按照区队的安排,在安全的前提下,抓好本班生产任务的全面落实。对各队长负责。3、负责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全面布置安全工作,按照本班职工的技能状况,搞好合理调配。4、负责抓好安全设施的检查、工种岗位交接和当班日质量验收的落实,并做好记录。5、负责每班两次向调度室、区队汇报现场安全生产等情况。6、全面负责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本班的落实。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本组的安全生产和质量达标工作,是本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负责组织完成本组生产任务的同时,带领本组工人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进行施工,杜绝“三违”现象。3、负责在安排工作的同时,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质量验收和工种岗位交接班制度。5、负责对现场不安全问题的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组织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立即向班长汇报。
本文标题: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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