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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范围和方法事故隐患治理预测预警事故案例回顾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关系事故源于隐患,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和温床。企业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以及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特别是没有充分发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作用。事故案例回顾事故案例回顾湖北XX建材有限公司下属加工厂内,一个用于制造水泥的储藏塔倒塌,2男子当场死亡。事故案例回顾2010年12月15日江西上饶市一水泥厂机修车间发生坍塌事故,导致5人被埋压。此起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受轻伤,1人受重伤。事故案例回顾2013年11月26日福州一水泥罐车侧翻压扁私家车,造成一死一伤。事故案例回顾2012年8月27日14时30分左右,广东英德一家民用炸药爆破公司安排三台炸药配送车,运送雷管、炸药到一水泥公司矿山上用于炸石,当工人卸载炸药时发生爆炸。运送车当时运送炸药共13余吨,发生爆炸时已经卸下6吨。爆炸还造成镇上的部分房屋门窗的玻璃被震碎,震碎的玻璃致使9名民众受轻伤。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失踪。2014年5月28日16时15分许,台泥(安顺)水泥有限公司3名工人在生料粉磨机内进行检修作业时,因误操作送电启动磨机而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是由于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规程和停、送电安全制度,违章作业所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案例回顾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5、《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6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涉及的法规、标准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3〕149号)9、《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10、《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1〕82号)11、《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1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试点地区和企业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4〕14号14、《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4.3.25)15、《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技术标准》(试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涉及的法规、标准(一)事故隐患1、解释在2005年9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特别规定”中是这样提到隐患的——“隐患泛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定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一、事故隐患——解释、定义•定义结论:1)定义中对隐患分为两类,一类是“违反”型隐患,所有违法、违标、违规等行为和状态均视为事故隐患。另一类是由于某些因素而引起的三种现实表现: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三种表现中的物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管理是指各种生产活动的开展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一、事故隐患——定义结论2)这里,一定要注意隐患的实质是“已经有危险、已经不安全、已经有缺陷”。3)现在已经把环境上的缺陷也要作为一项排查的重点。4)事故隐患属于第二类危险源。一、事故隐患——定义结论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事故隐患——一般与重大隐患(二)国家规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08年2月1日(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5、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6、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要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一、事故隐患——企业排查治理主体责任1、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6月)二、组织机构建设1、由企业一把手担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负责人,2、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班子为总决策管理机构,3、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办事机构,4、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为骨干,5、以全体员工为基础,形成从上至下的组织保证。形成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网络,确定各个层级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一、事故隐患——企业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2、层级职责领导层:1、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通过安委会、领导办公会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其日常工作的范围中,3、亲自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及时准确把握情况,发出明确的指令。4、主管负责人要在其职责中明确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将有关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帮手。5、其他有关领导也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至少要知道、过问、督促、确认。一、事故隐患——企业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管理层: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骨干力量,编制有关制度、培训各类人员、组织检查排查、下达整改指令、验证整改效果等是主要的工作内容。2、还要通过监督方式对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及所有员工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纳入考核,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方位和全员化。操作层:按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员工要有高度的隐患意识,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注意做好记录,为统计分析隐患留下资料。一、事故隐患——企业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一、事故隐患——建立排查治理体系制度8.1.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8.1.2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8.1.3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8.1.4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7项任务之一)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自查自改自报,并达到一类水平。(三)体系制度《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8.1隐患排查(四个核心内容要求)1、评价与策划1)现状评价:隐患排查治理法律法规及其标准要求获取、识别、适用性、符合性评价;组织机构评价:现有组织机构、网络、资源、工作效率应满足隐患排查治理需求;规章制度评价:现有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收集整理,并对其充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价。2)制度策划: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和指标、机构和职责、资源需求(人财物)、工作流程、记录台账、行文下发等。一、事故隐患——建立排查治理体系制度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编制召集精兵强将,组织一支精干的编制队伍,保证编制质量“老中青”结合,老同志经验丰富,年青人学历较高、视野开阔,中年人兼而有之,形成“黄金搭档”,取长补短;“工技管”结合,“工”是一线作业人员,他们对生产实际最了解,有丰富的一手经验,“技”是技术人员,他们在专业方面的长处,“管”是各类管理人员,他们站得高看得远,擅长协调和沟通。将这几类人员的长处结合起来,能够发挥出“1+12”的作用。制定严格的编制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责任人和质量要求,计划必须落实到人,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检查编制进度,最后由一个进行统稿,以保证格式的统一和内容的协调。一、事故隐患——建立排查治理体系制度2、建立制度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至少应建立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4、《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5、《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管理制度》6、《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7、《相关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自然灾害导致灾难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措施》不仅限于上述制度一、事故隐患——建立排查治理体系制度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内容提纲一、事故隐患——建立排查治理体系制度序号提纲内容序号提纲内容1目的7委外(外委)管理(具备资质)2适用范围8信息档案管理3定义、术语和隐患分级9应急预案4机构职责10评价评估5资金保障计划预算:(可与安措项目合并)、来源、审批、使用、监督、审查结算等11奖励处罚和考核6工作程序:计划和目标、排查方法、检查表、实施、治理重大隐患12上报(由下往上报)4、制度培训(制度颁布后依据培训制度规定进行,注意:颁布一个培训一个)1)培训高层和中层管理者,使领导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作用,了解整个实施过程,知道自己在整个过程中的工作职责,以及应该给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2)培训承担推进工作的骨干人员,主要内容包括:背景(可与领导层培训合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隐患排查标准内容详解、制度编写、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等方面。3)全员培训,实施全员、全过程、全覆盖持续的教育培训,解决好为什么要开展隐患自查自报、怎样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的问题。一、事故隐患——建立排查治理体系制度(四)事故隐患排查1、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一、事故隐患——排查定义2、事故隐患排查四个方面: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上缺陷等。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缺陷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可参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的要求:细分类详见附录A.6细分类详见附录A.7一、事故隐患——排查四个方面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缺陷见附录66.0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6.01.1无防护6.01.1.1无防护罩6.01.1.2无安全保险装置6.01.1.3无报警装置6.01.1.4无安全标志6.01.1.5无护栏或护栏损坏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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