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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承德热力供热管网工程施工管理业务培训宣讲人:王晓明掌握主要的工作要点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知识二、工程开工准备工作三、施工过程管理四、竣工验收五、资料主目录01法律法规02开工准备03施工进度管理04施工质量管理05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计量投资协调关系060708工程资料法律法规01第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第三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法律法规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法律法规第四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第五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第六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法律法规第七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八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第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法律法规第十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第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第二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三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法律法规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法律法规第四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法律法规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开工准备02开工准备姜杰姜杰军军平看看你1、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施工环境条件,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4、工程开工前,应取得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并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5、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踏勘现场,了解工程用地、现场地形、道路交通以及邻近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各类管线的情况。6、工程开工期应结合工程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一开工准备7、物资准备应编制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并应组织进场验收,办理验收手续。8、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9、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应经有关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10、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对象及其特点和环境状况,设置安全防护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应可靠、完整,警示标志应醒目。11、施工现场夜场必须设置照明、警示灯和具有反光功能的警示标志。12、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施工,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米;(2)护栏高度不得小于1.2米。开工准备13、开挖土方前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道路和便桥,沟槽周围和临时便桥应设置护栏。在重要路口应分别设置车行便桥和人行便桥,在沟槽两端和交通道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14、现场放线测量应根据城镇平面控制网点和城市水准网点的位置、编号、精度等级及其坐标和高程资料,确定管网施工线位和高程。15、管线工程施工定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应按主线、支线的次序进行;(2)管线的起点、终点、各转角点及其他特征点应在地面上定位;(3)地上建筑、检查室、支架、补偿器、阀门等的定位可在管线定位后实施。开工准备16、直线段上中线桩位的间距不宜大于50米。17、管线定线完成后,应对点位进行顺序编号,起点、终点和中间各转角点的中线桩应进行加固或埋设标石,并应绘点标记。18、管线转角点应在附近永久性建(构)筑物上标志点位,控制点坐标应做记录。当附近没有永久性工程时,应埋设标石。19、管线中线定位完成后,应对施工范围的地上障碍物进行核查。对施工图中标出的地下障碍物的位置,应在地面上做标识。施工进度管理03一、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节点)施工进度计划,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施工进度管理影响工期的主要因素1、设计滞后2、现场阻工3、甲供材不到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随时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当由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实际进度滞后总进度计划时,建设单位应及时消除制约进度的因素,避免造成工期延误风险。当因各种因素造成施工进度确实不能满足总进度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办理工程延期手续,并重新编制进度计划,并重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施工质量管理04施工质量管理1、土方开挖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结构埋深、土质和有无地下水等因素确定开槽断面,并确定各施工段的槽底宽度、边坡、留台位置、上口宽度及堆土和外运土量;结合施工方案。2、开挖过程中,应对开槽断面的中线、横断面、高程进行校队,机械开挖应预留150厚的原状土,然后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不得超挖。3、土方开挖完成至槽底后,按检验批进行对地基进行验收4、当槽底土质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制定处理方案,按处理方案施工,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一、土方开挖:5、当槽底局部土质不合格时,应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处理:(1)沟槽开挖不应扰动原状地基;(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3)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4)槽壁应平整,边坡坡度应符合国家标准。(5)沟槽中心线每侧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设计底部开挖宽度的1/2(6)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①开挖土方应为±20mm;②开挖石方应为-200mm~+20mm(7)沟槽验收合格后,应对隐蔽工程检查进行记。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质量管理1、预制直埋管道及管件在运输、现场存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得直接拖拽,不得损坏外护层、端口和端口封闭的端帽;(2)保温层不得进水,进水后的直埋管和管件应修复后方可使用;(3)当堆放不得大于3层,且高度不得大于2m。2、预制直埋管道及管件外护管的划痕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合格应进行修补:(1)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划痕深度不应大于外护管壁厚的10%,且不应大于1mm;(2)钢制外护管防腐层的划痕深度不应大于防腐层厚度的20%。二、管道安装:3、预制直埋管道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火措施。远离油脂物,远离火源4、预制直埋管道安装坡度应与设计一致。当管道安装过程中出现折角或管道折角大于设计值时,应与设计单位确认后再进行安装。5、当管道中需加装圆筒形收缩端帽或穿墙套袖时,应在管道焊接前将收缩端帽或穿墙套袖套装在管道上。6、预制直埋管道现场切割后的焊接预留段长度应与原成品管道一致,且应清除表面无污垢。施工质量管理7、接头保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现场保温接头使用的原材料在存放过程中应根据材料特性采取保护措施;(2)接头保温的结构、保温材料的材质及厚度应与直埋管相同;(3)接头保温施工应在焊口强度试验合格,且在沟内无积水、非雨天的条件下进行,当雨、雪天施工应采取防护措施;(4)接头的保温层应与相接的直埋管保温层衔接紧密,不得有缝隙。8、当管段被水浸泡时,应清除被浸湿的保温材料后方可进行接头保温。9、预制直埋管道现场安装完成后,必须对保温材料裸露处进行密封处理。施工质量管理10、焊接施工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负责焊接工艺的焊接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和检验人员;(2)应有符合焊接工艺要求的焊接设备且性能应稳定可靠;(3)应有保证焊接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的措施。11、当首次使用钢材品种、焊接材料、焊接方法和焊接工艺时,在实施焊接施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12、实施焊接前应编写焊接工艺方案,并包含以下内容:①管材性能和焊接材料;②焊接方法;③坡口形式及制作方法;④焊接结构形式及外形尺寸;⑤焊接接头的组对要求及允许偏差;⑥焊接电流的选择;⑦焊接质量保证措施;⑧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施工质量管理13、管道两相邻环形焊缝中心之间的距离应大于钢管外径,且不得小于150mm。14、焊接质量检验应按下列次序进行:①对口质量检验;②外观质量检验;③无损探伤检验;④强度和严密性试验。15、焊缝应进行100%外观质量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缝表面应清理干净,焊缝应完整并圆滑过渡,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及融合性飞溅物等缺陷;(2)焊缝高度不应小于母材表面,并应与母材圆滑过渡;(3)加强高度不得大于被焊件壁厚的30%,且应小于或等于5mm。焊缝宽度应焊出坡口边缘1.5mm~2.0mm;施工质量管理(4)咬边深度应小于0.5mm,且每道焊缝的咬边长度不得大于该焊缝总长的10%;(5)表面凹陷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每道焊缝表面凹陷长度不得大于该焊缝总长的10%;(6)焊缝表面检查完毕后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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