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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剑阁县残疾人联合会二00九年三月2第一章总论1.1项目名称剑阁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2项目建设业主名称:剑阁县残疾人联合会法定代表人:母培生1.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1.4项目主管单位:剑阁县人民政府1.5项目概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80万元1.6资金来源黑龙江对口援建资金。1.7项目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1.8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系统全面的康复服务的综合服务需要,按照“七位一体”(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的要求,建成标准化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588平方米,并购置配套相关设施、设备。1.9项目建设工期3本建设项目工期为11个月。其中:前期工作为3个月,工程建设期8个月,即2009年1月至2009年11月。1.20项目建设效益及结论项目建成后,将惠及全县52000多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和健身活动的场所,满足残疾人康复等服务活动的需要,可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各项社会事业水平和提高生活质量,对于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康复服务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十分重要地作用,为我县残疾人综合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设施保障,真正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为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1.21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及范围1.21.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2、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3、《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纲要》4、《剑阁县“5.12”特大地震社会事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纲要》5、《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省剑阁县恢复重建第二批项目名单》4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8、其他资料1.21.2编制范围本报告着重对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管理、项目投资概算等进行研究,提出项目可行性结论意见,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5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2.1项目建设背景2.1.1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剑阁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总面积3200平方公里,全县辖23个镇34个乡,544个村民委员会,3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口67.5万。全县共有各类残疾人51810人,35356户。其中:视力残疾人7658人,听力残疾人12417人,言语残疾人896人,肢体残疾人:15641人,智力残疾人3260人,精神残疾人3793人,多重残疾人8145人。2.1.2剑阁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5.12地震前状况县残联随迁下寺后,5.12地震灾害发生前,主要以位于下寺镇沙溪社区的560平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省残联配发的部分康复器材为依托,开展残疾人各项综合服务.2.1.3地震后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现状原综合服务设施是建于80年代初的房屋,因5.12地震,设施、设备严重受损,房屋严重毁损,成为需要拆除的D级危房。加之该建筑不符合城建规划部门城市规划要求,需择址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2.2项目建设必要性2.2.1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是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维护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人民6群众的根本利益,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确保残疾人全面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解决残疾人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关注残疾人的利益,确保残疾人有保障、有尊严、有安全,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落到实处。2.2.2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是提高残疾自身素质和生活水平,改善残疾人生产和生活条件的需要。剑阁县现有各类残疾人5.2万多名,其中有12000多名处于贫困状况,残疾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7%。虽然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和康复项目的实施,投入了一定资金,但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残疾人生存状况较差,生活水平较低的局面还没有改变。为满足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辅助器具供应发放,扶持盲人按摩业,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基础建设,充实服务人才,配备服务设备和器材,大力开展各项综合服务是全面提升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帮助其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水平的迫切需求。2.2.3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利于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团结和睦,更加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由于长期受经济7条件的制约,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着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基础管理服务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范围不顺畅的问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还不高,影响到整个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可以满足残疾人综合服务水平的提升,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2.3项目建设可行性2.3.1项目建设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有利于增强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综合服务设施工程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场地,是残疾人直接受益的基础工程,是改善残疾人身体功能和基本生活状况的民心工程,通过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的开展等系统全面的服务,可有效地解决残疾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特殊困难,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和服务等,从根本上能够帮助部分残疾人脱残,提高其综合素质提。2.3.2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广大残疾人是小康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小康成果的共享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残疾人由于自身功能障碍,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最需要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发挥残疾人潜能,帮助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8的目标,是党和政府及残联应尽之责。和谐社会首先要让残疾人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怀,解决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救助和生活中的各类问题,不断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生活水平的差距,使贫困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2.3.3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近年来,通过全县残联上下的不懈努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动的残疾人事业基本格局,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普遍得到了提高,理解、尊重、帮助残疾人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化平均水平间的差距正逐步缩小,多层次、专业化和社会化残疾人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使残疾人就业遍布城乡各行各业,就业渠道由摊点型向福利企业、民营经济转变。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得到切实改善、自强、自立、自尊、自信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广大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了脱贫致富。2.3.4具备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工程的基本条件。剑阁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机构健全,各项服务体系完善,业务人员经过多层次培训,开展综合服务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土地资源,资金及水电配套设施等基础条件具备,切实可行。2.3.5项目建设具备有利的政策条件根据中央灾后三年恢复重建、五年发展提高的总体安9排,项目建设有黑龙江省对口援建和省、市残联帮助,指导的有利条件。2.3.6本项目建设条件已经成熟该项目为择址新建,建设地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权、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选址意见书已经办理,黑龙江对口支援资金已经落实,水、电、路、通讯条件完善,实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已准备结束。10第三章项目建设方案3.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成标准化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588平方米,按照“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需要,购置配套相关设施、设备。3.2项目建设功能设计项目建成后可为全县57个乡镇、544个行政村、31个社区的52000多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较为完善的综合服务。3.3.1楼层布局一层设厨房、餐厅、配电监控室、残疾人就业服务厅、多媒体会议室、残疾人用品用具展示厅、卫生间及门厅和两个楼梯间、一个电梯间;二层设康复训练室、智障训练室、脑瘫训练室、视障训练室、听障训练室、阅览室、卫生间及两个楼梯间和一个电梯间;三层设工作人员办公室、残疾人电脑培训室、残疾人培训住房三间及两个楼梯间和一个电梯间;四层设残疾人培训住房四间及两个楼梯间和一个电梯间。3.4项目方案设计3.4.1设计指导思想以以人为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美观适用,经济高效为设计指导思想3.4.2设计原则11体现为残疾人服务的特点;在规模和标准上,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充分履行基本服务职能,完成服务任务;在功能设置上,充分有效利用空间,体现设施的综合性和多功能性。3.4.3设计采用标准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BJ49-88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37-874、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定、规范。3.4.4建筑平面见附图。3.4.5建筑立面见附图。3.4.6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1)本工程设计采用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50016-2006)1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50016-2006)“5.12”地震灾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设计荷载取值按国家标准执行(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2.结构选型根据建筑方案的建筑高度,使用性质及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本建筑结构体系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基础本项目基础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进行设计。场地类别为Ⅱ类,基础设计为丙级,采用独立柱基础。4.抗震设防根据“5.12”地震后国家对所在区域设防要求,本项目抗震设防分类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框架抗震等级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3.4.7给排水设计1、设计依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CB50015-2003(2003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1997年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年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04-90132、设计范围室外给水排水、室内给水排水、室内消防、区域风消防3、给水系统1)热水供应:采用燃气热水器。2)管材:室外采用孔网内衬钢带复合给水管,室内采用PP-R管。4、排水系统:1)管材采用UPVC硬质聚氯乙烯塑排,粘结。2)生活用水、雨水经管道有组织排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3.4.8电气设计1、电气部分:1)设计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2)设计规范:本工程电气设计包括电力、照明、空调、应急照明、防雷、接地及保护。14变、配电系统: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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