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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在生活中是否存在盲目排斥或全盘接受的现象,拿来主义,在今天有没有实用意义?请同学们联系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说一说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官的历史使命导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和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是不矛盾的。人民法院是由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组成,如同细胞对于人的肌体一样,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法院肌体的细胞,是组成人民法院最基本的因素。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决定了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是互相联系、互为依存、思想上一脉相承、组织上不可分割的整体与部分关系。人民法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法院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这首先要看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全面提高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法院所有的审判工作都必须按照党的方针和原则办事,必须认真在我们现在生活中是否存在盲目排斥或全盘接受的现象,拿来主义,在今天有没有实用意义?请同学们联系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说一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人民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司法理念是历史的使命,这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司法方向的关键,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顺利进行和不断前进的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会导致法律属于党的权力,难以独立,不利于司法公正,这是错误的。正相反,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有效的行使审判权。所以我们每一位法官都要坚决防止借口依法行使审判权抑制和否定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错误倾向。因为我们的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又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过程,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体现。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对法院工作路线、方针的领导,是对法院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是大政方针的领导,这不仅不会影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审判案件,实际上是对法院审判案件的保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领导是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和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都是宪法规定的根本原则,这二者是有机的统一。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在中国近代150多年间,许多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和道路,进行了前赴后继、英勇顽强的斗争。在这在我们现在生活中是否存在盲目排斥或全盘接受的现象,拿来主义,在今天有没有实用意义?请同学们联系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说一说期间,先后出现过许许多多的政治实体,包括各色各类政党,但最终大都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重任。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28年的顽强斗争,牺牲了XX多万革命先烈,终于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把一个贫困交加、四分五裂的旧中国,变成了一个团结统一、前途光明的新中国。新中国成立以后,党领导人民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带领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确立和巩固了自己的领导地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0年光辉历程,60载执政实践,贯穿着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着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革命战争的严峻考验,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改革开放的伟大创新,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最根本的,就在于我们党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和实践品质,在于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始终走在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广大人民的前列,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在我们现在生活中是否存在盲目排斥或全盘接受的现象,拿来主义,在今天有没有实用意义?请同学们联系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说一说二、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地位是辩证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地位是辩证统一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自人民、依靠人民而又要组织、动员人民前进,是我们党的历史责任。我们党执政,就是要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选择了我们党,从此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巩固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和人民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削弱了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顺利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在我们现在生活中是否存在盲目排斥或全盘接受的现象,拿来主义,在今天有没有实用意义?请同学们联系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说一说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创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还必须以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为基础。我们党的领导核心之所以坚强有力,就在于全党的团结统一。我们党是一个有着7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没有统一意志,统一领导,各行其是,一盘散沙,不仅不能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而且党组织也会土崩瓦解。因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成功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执政党,我们一定要倍加珍视党的团结,坚持维护党的统一。三、中国共产党人长期实践的科学结论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宪法和在我们现在生活中是否存在盲目排斥或全盘接受的现象,拿来主义,在今天有没有实用意义?请同学们联系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说一说法律都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律形式体现出来。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就是要善于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体现在法律中,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仅要带头守法,而且要监督执法。这就是说,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同其他组织、其他公民一样,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由此可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不是矛盾的,不存在比高低的问题。如果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但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从而保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顺利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长期实践探索的结果。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的重要课题。在我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注重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制建设相统一,在创建人民政权、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动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发展。不幸的是,这一探索被“文化大革命”所打断。“文在我们现在生活中是否存在盲目排斥或全盘接受的现象,拿来主义,在今天有没有实用意义?请同学们联系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说一说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叫嚣“踢开党委闹革命”,践踏民主,破坏法制,人民的民主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留下十分沉痛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逐步有机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坚持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规范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各人民团体的关系,等等。所有这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证。苏联、东欧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由于没有能够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导致以党代政、以党代法,践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或者削弱直至取消共产党领导,最后都丧失了政权。可以说是自酿一杯苦酒,落得一败涂地。例如,20世纪30年代,苏共领导人违背民主原则,滥用个人权力,破坏法制规范,进行了大规模的“清洗”运动,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苏共领导人又开始走向另一极端,抛出了所谓“新思维”,刻意削弱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直至从宪法中取消苏共的领导地位和作用,结果自掘坟墓,苏共被彻底搞垮,苏联迅速解在我们现在生活中是否存在盲目排斥或全盘接受的现象,拿来主义,在今天有没有实用意义?请同学们联系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说一说体,法纪失去约束,治安出现混乱,经济大幅度倒退,人民痛苦迷茫。这些历史教训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如果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导致国家四分五裂,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能否做到三者有机统一,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盛衰兴亡的大问题。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密不可分,两者不是对立的。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归根结底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根本上明确了人民享有管理国家和决定自己命运的最高权力。我国所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鲜明地体现了这种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因此,我们说,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不是矛盾的,而是一致的。在我们现在生活中是否存在盲目排斥或全盘接受的现象,拿来主义,在今天有没有实用意义?请同学们联系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说一说四、人民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人民法官是人民法院重要职能的承担者和司法权力的执行者,必须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要求,积极投身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去。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的,人民法院的事业是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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