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增值税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王炎)
2019/8/251增值税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王炎商丘新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商丘宏大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3837099156QQ:2723734937邮箱:wangyancta@126.com.2019/8/252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进项税金抵扣问题①因财务系统升级,购进一批财务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总计金额30万元,请问购进的这批软件进项税金可否抵扣增值税?②建筑物已经有专门的消防设施,但是由于生产设备使用了易燃的化学物质,为了降低火灾风险,专门为机器设备配置了灭火器,请问灭火器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吗?③污水处理企业对其污水池、设备维修中使用的水泥、沙子、钢材等材料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2019/8/253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4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解析:对混用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5第二十四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营改增)(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6第二十四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营改增)(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7第二十五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8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9为什么第二十四条中第四项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10财税[2009]113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1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进项税额。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1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进项税额。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1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1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1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1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3)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4)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17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务处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19/8/2518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务处理;财税[2009]9号(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19/8/2519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国税函〔2009〕90号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8/2520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2019/8/2521营改增: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本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22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承租承包经营纳税人主体确认问题某个人承包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平时按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要求按一般纳税人17%征税,无进项税额抵扣。纳税人不认同税务机关的处理,认为自己是承包人,应该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应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纳税。如何认定承包人纳税主体?2019/8/2523八种视同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24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分析: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25专用发票的丢失处理开具红字专票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五、红字发票开具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2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五、红字发票开具(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列举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2019/8/2527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与对策销售结算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2019/8/2528特殊情况下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开发是指项目运营方与经批
本文标题:增值税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王炎)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1877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