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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35 监理现场管理规定
项目部管理规定一、现场管理规定1.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保证措施1.1工程管理机构保证措施(1)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目标,组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现场工程施工管理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置必须全面、到位,其中必须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部门。(2)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物资配备计划,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并确保夏收及秋收时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人力、物力。(3)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工程项目经理在履行施工合同承诺时,有足够的权力和力度,全面、认真地履行其责任、义务。(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但当建设、监理单位认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胜任其工作时,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施工单位调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原资质等级且能适应现场施工管理要求,书面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5)监理单位对于玩忽职守,不能胜任其职责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及施工分包队伍,在与建设单位协商后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施工单位必须予以更换。凡被更换的人员及队伍不得在本工地工作。1/271.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对工程质量目标的承诺,编制科学的、先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保证措施,并上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2)施工单位必须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各参建单位要严格遵守材料设备选择、选样送审、采购、货物进场及每一道施工工序的质量保障制度,并要有真实的检验记录和认真执行材料、设备的报验制度。监理单位有权对供货厂家的资质、进场物资的质量和每一道施工工序质量及施工单位的检验记录进行检查或见证取样复验。当工程实体或资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时,参建各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指令予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3)各施工单位坚持样板引路原则,执行挂牌标识制度。(4)各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并要有相应检查记录。(5)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未经设计交底和会审不准在工程中使用;(6)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未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的设计洽商无效;(7)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未经监理单位审查备案不准进场施工;(8)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未经监理审批不准用于施工;(9)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施工人员未经施工技术(施工方案2/27等)交底不准施工;(10)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不得进场施工。(11)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材料、设备、构配件未报经监理审批签字不准在工程中使用;(12)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上道工序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3)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工程实体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不准支付工程进度款;(14)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工程未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不准进行工程竣工验收;(15)在施工中,各方对安全、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1.3工程进度保证措施1.3.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措施(1)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在空间和时间上发生矛盾,使工期滞后时,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符合施工工艺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采取增加资源(人、机、料)等措施确保实现施工进度目标。(2)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季、月进度计划和主要分包单位编制的专业性施工进度计划。下月的进度计划,必须在本月的25日之前报监理部审批。(3)在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进度计划时,必须说明各施工阶段的人力、材料和施工机械的配备标准、数量及进场时间、必须说明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说明需其它参建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3/271.3.2工程形象进度管理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工期三挂牌制度:1)总工期倒计时挂牌制。标明竣工日期和倒计时日历天数。2)分工期倒计时的挂牌制。在施工现场明显处集中设置各专业施工工期倒计时牌,标明工程施工内容、完工时间和倒计时日历天数、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3)施工现场挂牌管理。在施工现场主要施工场地设置班组责任牌,标明施工内容、施工开始和结束日期、施工单位和负责人姓名。(2)施工形象进度的检查与考核。1)由总包单位编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是“工程建设合同”的组成文件。审定的工期目标,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在工程总进度计划中,必须设立关键控制目标并确保其实现,如:a.各单位工程土方的动工、完工时间目标;b.建设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进场时间目标;c.各单位工程基础结构完成时间目标;d.各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封顶时间目标;e.各单位工程封闭及冬施准备工作完成时间目标;f.样板间的起始和完成时间目标;g.各单位工程装修动工和完成时间目标;h.给排水、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电梯等安装工程同其它专业的接口与完成时间目标;i.工程的系统调试及清理的完成时间目标等。4/271.3.3外线施工进度保证措施(1)总包应及时与外线施工单位签订“外线施工配合协议”。(2)总包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为外线施工单位提供水、电及作业面。(3)外线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服从总包管理。(4)外线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已完工的工程。1.3.4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组织施工,做到当天任务当天完成,同时实施周进度计划控制、月进度计划考核及相应的奖罚制度。1.3.5监理单位对每天、每周、每月的施工进度检查实控,对施工中存在的人力、机械、材料、设备供应不到位,管理组织不力等问题,要采取监理通知、警告指令、赶工指令及相应的措施。其中:(1)日常检查发现有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时,发监理通知;(2)周进度计划滞后时,在监理例会上提出警告指令;(3)月进度计划滞后,发赶工指令。1.3.6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施工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向监理和建设单位申报赶工计划和赶工措施。1.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措施(1)总包单位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完善公共场所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制定可靠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2)各分包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5/27生产责任制。(3)各施工单位都要做到现场物料堆放有序、整齐,并要有标识牌,各种管线布置合理,随时清理现场杂物、垃圾及污水,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4)重视治理工地扬尘、噪音。工地围挡严密、牢固,道路畅通,库内存放易扬尘物(如水泥等)应严密遮盖。(5)认真落实“消防法”,强化明火作业管理和审批。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6)做好“三宝、四口及临边管理”。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安全网及安全绳。(7)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三级教育,对新来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8)加强对安全网、电闸箱、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9)按照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办法对施工现场生活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未按时有效整改的有关责任人,要予以罚款。(10)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11)防控“非典”的措施。(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穿拖鞋,违者按规定罚款。(13)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按规定罚款。1.5各种会议制度及措施(1)第一次工地会议6/271)建设单位主持,在总包工程或专业分包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2)参加人员:a.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b.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c.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3)会议内容:a.建设单位领导讲话;b.宣布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并向其授权;c.宣布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以及分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d.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承包单位经理分别介绍各方组织机构及专业人员分工;e.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汇报当前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及问题,议定下步工作计划和实施事项。f.会议各方协商确定协调的方式,参加监理例会的人员、时间及安排。g.其他事宜。4)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制会议纪要并分发有关各方。5)会议时间及地点:建设单位通知。(2)施工监理交底会议1)监理单位主持,在正式开工前和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召开。2)参加人员:7/27a.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b.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及有关管理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c.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3)会议内容:a.明确适用的国家及北京市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b.阐明有关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c.阐述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d.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e.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和监理资料的报审要求。4)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制会议纪要并分发有关各方。5)会议时间及地点:监理部通知。(3)监理例会1)监理例会时间为周二下午2:00时,地点在总包会议室。2)会议内容:a.落实上周议定事项执行情况,b.总结和解决上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施工要求;c.确定本周议定事项。3)监理例会纪要由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建设单位、总包签认后发各单位执行。8/274)会议要求a.确定的参会人员,必须参加会议。无特殊理由不得缺席会议,如要代替人员参加,必须有决策能力。b.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会,迟到罚款。c.未参加监理例会的单位对会议决议及要求必须无条件执行。d.原则上每个单位由一人发言。发言应以质量、进度、安全为重点。涉及到技术问题,由专题会议讨论解决。e.监理例会形成的决议和要求视同合同文件,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确有原因不能执行时必须在会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报告,否则按不执行论处。f.不得无故提前退场,有事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4)专题会议1)重大工程设计变更、重大技术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召开;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及施工技术问题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2)进度计划审查会,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查会,施工现场(质量及安全)会议由监理单位主持。(5)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1)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把图纸问题消灭在施工前。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由设计单位整理。图纸会审记录由施工单位整理。3)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及图纸会审记录经各有关单位签字后,及9/27时发送各有关单位。4)参加人员: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总包、有关分包的技术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5)会议时间及地点:临时通知。6)设计变更、洽商的编制、报审、批复时间要满足施工进度要求。1.6总包单位的管理与协调措施总包单位必须向进场的分包单位传达《现场管理规定》并检查考核执行情况。(1)总包单位必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总包管理办法”,并报监理部审定。各分包单位(含指定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管理办法接受管理。(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定总包管理与配合服务协议,否则不得进场施工。(3)总包单位要对各分包单位的进场时间、人员、材料设备安置、施工场地划分、施工的工期、施工接口、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成品保护及水、电、路、临时设施和施工机械等施工现场资源的使用进行及时、合理、恰当的组织和安排,保证各分包单位的有序施工。(4)总包单位按合同条件对工程沉降观测工作负责。(5)总包单位应及时准确的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以及临水临电等地下管线布置图。各分包单位应根据总包提供的数据,准确的放样和划线,正确布置各施工部位基准线、标高和尺寸。10/271.7成品保护措施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和管理职责;在工程竣工移交前,形成的成品损坏和功能破坏的修复职责,由总承包单位负责。(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其内容必须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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