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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进鲁承担城市总体规划任务一、承办单位城市规划处二、备案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三、报送材料1、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进鲁承担城市总体规划任务备案表;2、承担任务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原件,由接收单位当场复印或核对,并加盖载有接收单位名称及“复印自原件”或“与原件核对一次”字样的专用章后接收。四、备案数量无数量限制五、备案程序1、省外规划编制单位签订规划编制合同后,应到省建设厅登记备案;2、登记备案实行一个项目一次登记的单项备案办法。六、备案时限符合条件,当日办结。
本文标题:B2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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