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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艺复兴十四至十六世纪欧洲的资产阶级文化运动。开始于意大利,并扩展到其他欧洲国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社会内的萌芽,新兴资产阶级为反映自身的利益,求得发展,日益要求摆脱封建制度的束缚。文艺复兴就是这种斗争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反映。许多知识分子以希腊罗马古典文化为武器,猛烈冲击封建意识形态,建立人文主义的世界观。表面上这种新文化仿佛是古典文化的复兴,因此历史上把这中文化运动称为文艺复兴运动,实质上也是一种创新,它为资产阶级服务,但是却把人民从封建神学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在当时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人文主义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它既是这一时期资产阶级反对封建斗争的思想武器,也是这一时期资产阶级新文化运动的指导思想,其主要内容有: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个性解放反对禁欲主义;用理性反对蒙昧主义;主张中央集权,反对封建割据。3.奴隶贸易十六至十九世纪欧洲殖民主义者将非洲黑人掠往美洲作为奴隶的肮脏买卖交易。美洲大陆“发现”以后,大批印第安人被欧洲殖民强盗虐杀,为了弥补美洲劳动力不足,欧洲殖民主义者从非洲掠贩黑人充当奴隶。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法美等国先后参与奴隶贸易。十六至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被贩卖到美洲的黑人共约一千五百万,加猎奴和贩卖途中死去的人数,非洲损失的人口约在六千万到一亿。奴隶贸易给欧洲和美洲殖民国家带来了巨额财富,成为欧美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却将亿万非洲黑人抛向死亡的深渊或置于奴隶制枷锁之下。4.教皇子午线1493年5月在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仲裁下,西班牙和葡萄牙瓜分殖民地的分界线。规定在亚速尔群岛和佛德角群岛以西100里格的子午线为分界线,并把该线以西的一切土地都划归西班牙,以东的一切土地归葡萄牙。1494年,西葡两国又缔结托德西拉斯条约,把这条线向东移动270里格。当时西班牙人认为自己在这个条约中占了便宜,相信到印度去的航路是在西方。但实际上这条分界限使得葡萄牙人取得了绕道非洲到印度去的航路上所有据点。5.圈地运动英国资产阶级进行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英国毛纺织手工业的发展,羊毛需求量大增,价格上涨,英国贵族地主自十五世纪末开始,纷纷采用暴力手段把农民从世代耕种的小块租地上赶走,并把原为农民公用的山林,草地,沼泽霸占过来,围上篱笆,圈做牧场。之后以高价出租,或雇人饲养羊群。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圈地运动的进行,使英国大批农民丧失了租种的耕地,而被迫走上充当雇佣工人的道路,使英国的贵族地主逐步资产阶级化,从而促进了英国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6.胡司战争1419年----1434年捷克人民反对德国封建主和天主教会的民族解放战争。因在胡司领导的宗教改革推动下,又因胡司的殉难为直接导火线,故名。十三世纪德国封建主和天竺教会势力统治捷克,激起捷克人民的普遍不满和反抗。十五世纪以胡司为代表,掀起反对德国封建主的民族解放运动。胡司就义后,1419年布拉格起义爆发,是为胡司战争的开端。1420----1431年德国与罗马教皇先后组织五次十字军镇压,均失败。斗争中起义者分裂为两派:塔波尔派和圣杯派。圣杯派在没收教产与逐出城市中德国贵族后,害怕塔波塔波尔派尔派胜利会危及本身利益,1433年转而同教皇,德皇妥协,共同镇压塔波尔派。1434年里滂战战役,塔波尔派遭镇压,胡司战争基本结束,但是塔波尔派坚持到1452年。胡司战争给予捷克的德国封建主和天主教会势力以沉重打击,捷克获得一定时期的政治和宗教事物的独立,发展了民族文化,影响了欧洲宗教改革的爆发。7、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法两国断断续续进行的战争。十四世纪英法因争夺富庶的佛兰德尔和英王在法国的领地,矛盾十分尖锐。1328年,法王查理四世(法王腓力四世之子)死后没有男性继承人,他的堂兄腓力六世即位。英王爱德华以腓力四世的外孙的身份要求继承法国王位并向法国发动战争。战争初期英军获胜,继而从1369年开始的几年内,法国大部分失地,但接着发生了封建主内讧,国力削弱。英军于1415年再度入侵,以后占领法国北部。法国人民激于爱国热情,奋起反抗,终于收复除加来以外的全部土地,取得最后的胜利。8、室町幕府1336年(延元元年、建武3年)足利尊氏所开创的武家政权。至1392年(明德3年、元中9年)为止,日本一直停留于南北朝对立的时代,而其最盛期则属三代将军足利义满的应永年间(1394~1427年)。另一方面,也呈现出有力守护大名连合政权的态势。然而,伴随应仁之乱的发生,幕府的势力乃逐渐衰退,最后退居成一介京都地方政权之类的存在。1573年(天正元年),15代将军/足利义昭被织田信长所追放,幕府的政权乃随之灭亡。9、.战国大名战国时代,割据于各地的大领主。作为室町幕府权力基盘的守护大名于应仁之乱以后,领国支配权次第被其家臣之守护代、国人层剥夺而逐渐地没落。至战国时代末期为止,仍能维持其领国规模的守护大名有武田氏、今川氏、大友氏、岛津氏等数氏;追随主家(主君)而成立的大名则有后北氏、长尾氏(上杉氏)、斋藤氏、浅井氏、朝仓氏、织田氏、长宗我部氏、龙造寺氏、有马氏等众家。这些战国大名以国人、土豪层为给人,进而组织自己的家臣团,强化对农民的直接支配。这种专制支配遍及于领国一元内政治、经济等各个层面,包括分国法(家法)的制定、城下町的建设、土地户口的调查、工商业的保护统制、新田开发、灌溉治水、宿驿传马的整备等各个分野。因此,战国的社会是较前代的社会更有组织且进步的社会。另一方面,这样的进步社会也进而造就出能够统合各个大名的新社会。换言之,在战国大名相互激烈的斗争过程中,相继出现如织田氏、丰臣氏的大业,并有德川氏承继其后,塑造出近世的幕藩体制社会。10、应仁之乱室町时代末期,以京都地区为中心所发生的反乱。室町幕府对旧有的守护大名欠缺强有力的统御机能,特别是在中期之后,不断地为有力守护大名的反乱所苦恼,加上连续的失政、腐败、土一揆、德政一揆的发生,幕府的支配力显著地衰退下去。另一方面,诸家的家门承继斗争激烈,以将军家、管领家(龟山家、斯波家)的继嗣问题为发端,与两有力守护大名细川氏(东军)、山名氏(西军)之间的势力斗争结合在一起,1467年(应仁元年)天下被分为两大阵营,发展成相互对立的局面。这样的乱相延续了11年,并且从中央逐渐往地方扩大。1477年(文明9年),这个由中央所引发的乱事终告结束。由于这个战乱事件,京都完全荒废,幕府的威信尽失,更加速促进庄园制的崩坏。相对地,在地武士势力不断地强化起来,乃逐渐发展成「战国大名领国制」。多数的公家(贵族)为了逃离战乱,而暂时避居于地方,间接促成文化的地方普及化现象。11.鎌仓公方又称为鎌仓御所、鎌仓殿。从1349年(正平4年、贞和5年)足利尊氏的次男基氏替代其兄长义诠进入鎌仓入主关东,乃至1455年(康正元年)足利成氏移居古河为止,史称鎌仓府足利氏为鎌仓公方。从成氏之后,则改称古河公方。12、南特敕令1598年4月13日法国国王亨利四世为结束胡格诺战争在南特城颁布的敕令。敕令保证不追究胡格诺战争中的一切行为,胡格诺派获得信仰自由,有权建造教堂和召集教务会议;在法律上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在审讯新教徒时组成新旧教法官混合法庭;在政治上与天主教徒一样,新教徒有权担任各种官职和向国王进谏;在军事上允许胡格诺教徒保留100多座城堡,拥有军队和武器。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个保证宗教宽容的文献。但天主教会和高等法院立即提出抗议。亨利四世去世后,敕令并未得到认真执行。13、德国农民战争1524----1525年德意志农民的大规模起义。主要领导人是闵彩尔,起义在土瓦本,法兰克尼亚,萨克森和土林根等地区。全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投入战斗,1525年3月,闵彩尔在谬尔豪森城领导人民起义,推翻了城市贵族统治,建立了民主政权。谬尔豪森城成为德意志中部的起义中心,它周围的起义大军攻占城市,庄园,堡垒和修道院,分掉封建主的财产和土地。但由于诸侯兵力强大,起义军寡不敌众,最后失败,闵彩尔也在一次战斗中被俘就义。这次起义沉重的打击了封建主和天主教会,震撼了德意志的封建统治秩序。14、直立人中国学者习惯上称为猿人,生存年代170(或150)万年前至30(或20)万年前,其化石在欧、亚、非三洲均有发现。其头骨扁平,骨壁厚,眶上脊粗壮;脑容量大约从800毫升到1200毫升,平均身高为160厘米;下肢结构与人类十分相似,大腿骨接近现代人,其直立人行走的姿势已很完善。15早期智人早期智人也称古人,生活于距今25万年至4万年前。其体质形态已和现代人接近,但仍带有一些原始特点,如眉脊发达,前额低斜、鼻部扁宽、颌部前突等,脑容量平均为1350毫升。其化石目前在亚、非、欧三洲有多处发现。16、晚期智人晚期智人也称现代智人,过去称为新人,生活距今四五万年前至1万年前。其体质形态和现代人大致相同,眉脊减弱,颅高增大,颌部退缩,下额明显,脑容量平均为1400毫升以上。他们的化石不仅分布于欧、亚、非三大洲,而且在大洋州和澳洲也有发现。晚期智人出现的时候,现代人种也形成了。17、血缘家族血缘家族是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的社会组织。马克思曾经指出:“血缘家族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在这种社会组织里,婚姻是按照班辈来划分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而他们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子女们,又构成第四个圈子”。这种家族形式排除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从兄弟姊妹之间都可以互为夫妻。一个血缘家族就是一个公社、一个集团。在集团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人们集体生产,共同消费。在那时,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18、氏族原始社会以共同血缘关系结合而成的一种血族团体。其成员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氏族是人类各族普遍存在过的社会组织。产生于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约相当于旧石器中、晚期。常以某种动、植物作为本氏族共同的图腾标记。氏族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实行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剥削和阶级。公共事务由选举的氏族长管理,重大事情由氏族成员会议决定。成员都处于自由、平等的地位。19.部落联盟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部落联合组织,通常由若干近亲或近邻部落组成,结成联盟的主要目的在于共同合作出征或自卫等军事行动。中国古代也曾出现过这样的部落及部落联合组织,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在同炎帝和蚩尤作战时,曾训练熊、罴、貔、貅、虎六种野兽参加战斗,实际上这是用六种野兽命名的六个氏族,它们组成一个部落联盟。黄帝为有熊氏,说明熊氏族在这个联盟中居于首领的地位。部落联盟可以是血缘或近亲关系部落之间的联盟,也可以是不同部落之间的联盟。这为后来国家的出现准备了条件。20对偶婚对偶婚亦称对偶家庭。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一种婚姻形式。由普那路亚家庭发展而来,产生于蒙昧、野蛮时代之交,存在于野蛮时代。对偶婚的产生是氏族组织的结果。氏族的产生和发展导致普那路亚集团范围的缩小,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的惯例,随着氏族人口的不断发展,分支增多而日益复杂,使普那路亚婚越来越不可能、而终于被对偶婚所排斥。对偶婚可划分为望门居、妻方居、夫方居三个阶段。从妻居的母权制是对偶婚的典型形式,建立在对偶婚基础上的两性组织形式是对偶家庭。其特点是男女对偶结合短暂,不稳定,男女双方仍分属各自的氏族,对偶家庭本身很脆弱、没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没有形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包括几个对偶家庭的母系大家族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实行原始共产制经济。对偶家庭己具有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若干特征。当从妻居发展为从夫居,可以同时确知生母和生父,就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准备了条件,再向前发展则为夫一妻制婚。当今世界的某些民族中仍存在对偶婚残余,解放前,我国云南永宁地区部分纳西族及傣、佤、独龙等族的部分人亦尚存此残余。21、军事民主制军事民主制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首用此术语,指古希腊荷马时代(英雄时代)部落及其联合(联盟)的组织机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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