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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企业机构设置企业机构框架图总经理经营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部供应部财务部设计部环保工程部土建工程部质安部事务部部门及岗位人员分工表董事长职务姓名部门负责人成员总经理业务部经营部副总经理总经办人事部计财部技术负责人设计部工程部质安部工会主席工会活动女工委工作岗位AB角分配表序号部门工作关系部门1董事长A—B总经理2总经理A—BB—A副总经理3副总经理A—BB—A总经办主任4工程部经理A—BB—A设计部经理5事务部经理A—BB—A总经办主任6质安部经理A—BB—A设计部经理7财务部经理A—BB—A经营部经理8业务部A—BB—A经营部经理(第二部分)企业管理制度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劳动人事管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开拓进取,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秩序,维护本单位和职工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制度。1、思想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且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比较高的管理队伍,为单位的兴旺发达奠定良好的基础。2、使用干部,必须惯切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把坚持执行党的路线,实绩突出,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公认且会说,会写,会做的同志选拔到管理,领导岗位上来;对背离党的路线,谋取私利,弄虚作假,不学无术,跑官要官,作风恶劣,群众基础的人予以撤换。3、用人机制,对科室负责人采取见习试用期,能者上,不称职者下,使管理机构充满竞争的生机和活力。4、单位职工向场领导提合理化建议,献计献策被单位采用,确有贡献者,给予奖励。各级领导人员和领导干部要自觉的置于群众之下,认真工作,对来自职工的批评,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无视职工批评,打击报复,影响较坏者予以罢免。使职工积极参与单位管理,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使之成为企业的一员;以规范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行,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条违反党和国家以及地方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拘留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判刑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作为除名处理。第二条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原则和财务制度以及管理严重失误,造成损失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造成的其他事故责任,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第三条公司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职工必须听从指挥,不折不扣的完成交办的任务。不服从公司、科室工作调配和不听从现场工作(施工)人员指挥者,视为旷工处理。第四条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言行必须与公司保持一致,不得议论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和职工工资分配情况,杜绝有损公司利益的任何行为发生。第五条坚持考勤制度,严格作息时间,上班必须签到,中途领导抽查。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以及假公济私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者年终取消评选先进资格。第六条坚持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请假,请假人应先具备假条,经批准方能休假。请假审批程序:在假条上先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注工作安排等意见,再交总经理审批,然后报办公室备案,不具备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第七条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和带小孩;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岗位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一切由违者自负。第八条工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和法定节假,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超假(在规定假期以外的请假)天数,不计发奖金,其假期按事假处理。第九条违纪违章处理的规定1、上班迟到、早退以5分钟后起计算。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2元,依次类推计算(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因事必须提前请假,无故离岗、串岗在30分钟以内者处罚30元,30分钟以上0.5天以内者,按旷工0.5天处理。2、在上班期间饮酒、工地穿高跟鞋、裙子,不带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在办公室和上工地不带工作牌者罚款10元/人·次。3、在生产现场、科室吵架打架者,每人处罚2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4、办公室和生产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值日者未按时清扫和保洁的,每次处罚30-50元。由办公室监督并开单,交财务室当月工资中扣除。5、节假日值班,不按时到位者,处罚20元/人·次。完全不到位者,按旷工论处,造成后果,由当班人全权负责。6、不按时按质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者,有相应津(补)贴的,扣发当月相应津(补)贴,无津(补)贴的,按应发工资总额的5%扣发。7、违章操作或工作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元者,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0元,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30%(最高不超过500元)。情节严重者,按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处理。8、当月有旷工者,按月工资总额除以25天为基数乘以三倍(即旷一扣三)的数额扣发当月工资(扣款金额直至扣完当月工资为止)。每月累计旷工20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达30天以上者,公司将予以除名,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9、议论公司财务状况和相互探听工资发放情况者处30-50元/人·次。10、受治安罚款300-500元者,扣发当月工资50%,受拘留、收审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11、上述处罚内容未包括的其他违纪违章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对违者进行酌情处理。第十条本办法已于二00九年十一月日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即日起执行。员工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一、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二、禁止任何科室、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三、公司实行考勤和值日制度,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公司经理有事不来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员工有事必须向相关人员请假,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一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扣半天工资,超过半天,计矿工一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算自动离职,本公司不付任何工资和报酬。四、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以及做其他私事而影响本公司形象,一旦发现记过一次并一次扣20元。五、驻工地者严禁酗酒上岗,严禁穿拖鞋和高跟鞋上岗,必须配带安全帽,若有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责令其开除工职。六、员工对待客户应该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应该耐心解释。为了保持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七、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八、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九、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况,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十、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员工应该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十一、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十二、员工应该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积极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十三、入职条件: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十四、辞职条件: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2、试用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半个月提呈辞职报告,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十五、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矿工3次/月;2、拒客5次/月;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十六、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十七、本规章制度自制定日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和补充权归属重庆洁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违规者,公司将会有所记录。以上规定在通知之日起实行,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财务工作管理第一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二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会计任财务科长。第三条财务科科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第四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五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十二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监交。银行帐户管理第十三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第十四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第十五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第十六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第十七条未经总经理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支票管理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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