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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申请场地名称申请单位活动名称申请使用时间活动人数负责人联系电话活动内容使用设备申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校团委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备注1.第二、三报告厅只作为学术报告、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场所,不作为文艺类活动场所;礼堂只允许作为学校及学院级的大型文艺类活动、表彰大会等活动场地申请,学校及学院级学生组织活动不允许申请使用;学校及学院级学生组织的文艺类活动可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因为维修施工的原因,青年礼堂暂停使用。2.活动人数达100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第三报告厅,活动人数达200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人数达300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第二报告厅,活动人数达1000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大礼堂。3.遵守活动场地使用规则,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管理。4.使用部门要保护室内的器材完好,如损坏设备,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加倍惩罚。5.遵守管理人员的安排,不能擅自动用场地设备,严禁烟火(包括冷焰火,蜡烛等)。6.使用时间一栏需按“年-月-日XX:00—XX:00”格式填写。(填写时间包括准备时间,准备时间最长为1小时30分)。7、使用设备情况一栏请认真填写,注明设备使用情况(如灯光、音响、话筒、话筒架等)8.使用单位意见一栏须由学院团委负责老师签名同意,并盖学院团委章。9.当活动场地申请批准后,请于当天下午4:30至5:30将表送至大礼堂二楼团委礼堂值班室。(付老师:82765769)10.场地使用时间如有改变,务必提前至少一天通知团委分管老师。11.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须将活动场地卫生打扫干净,当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12.申请表格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一份交予礼堂值班室,一份申请方留存,一份团委留存。13.请使用单位遵循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该使用单位至少一个月的活动场地申请资格。
本文标题:活动使用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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