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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基本法百问百答营销管理部2010.72Q:2010年1月1日晋升的新业务主任,在维持考核时,是否可以享受新主任政策支持?A:不可以。因为新主任晋升后只前两次维持考核组FYC标准为基本法的80%,1月1日晋升的主任已经过了前两次维持期,所以不能享受。3Q:业务员A曾经于2009年7月1日晋升主任,降级后于2010年7月1日再次晋升,是否可以享受新主任政策支持?A:可以。之前享受过新主管帮扶计划的主管,降级后再晋升则不可以再次享受;之前没有享受过的主管,如降级再晋升则可以享受一次方案。因为A之前没有享受过新政策支持,所以可以享受。4Q:在2010年7月1日前晋升的04,是否可以享受新主管政策支持?A:只要截止2010年7月1日仍在职,为主管职级,且晋升时间不满一年,均可从7月开始享受新主管帮扶政策,对应的津贴期间从晋升时开始计算,直到晋升时间满一年为止。5Q:业务员A于2010年7月1日晋升主任,2011年1月1日晋升高级主任,是否可继续享受维持考核的支持政策?A:不可以。严格按照基本法参与高级主任的维持考核。6Q:业务员A于2010年7月1日晋升主任,2011年1月1日晋升高级主任,是否可继续享受新主管政策支持的晋升津贴?A:可以。只要达到领取标准即可领取。7Q:对于新主任,是如何定义的?A:新主任指晋升04不满一年的主管,包含快速晋升、行销转任,但不含同业加盟直接套转主任。8Q:在新主管帮扶政策中,对有效增员是如何要求的,是否计算时要求在职?A:只要有有效增员即可,对有效增员没有佣金月在职要求。9Q:新主管政策支持中,若新主任有增员属于二次入司人员,是否可以享受晋升津贴?A:不可以。二次入司人员不计入新主管享受政策支持中。10Q:分别于2010年1月、2月、3月转正的业务员,其首次维持考核期如何计算?A:1月转正的业务员,首次维持考核期为1月1日-3月31日,三个月考核期;2月转正的业务员,首次维持考核期为2月1日-3月31日,两个月考核期;3月转正的业务员,首次维持考核期为3月1日-6月30日,四个月考核期。11Q:在一个考核期中,业务员请假会不会影响到他的晋升考核?A:晋升考核不会应为请假而降低标准。12Q:对各级业务人员维持考核回算的规则是什么?A:正式及以上职级业务人员进行维持考核时,所推荐的新人自入司之日起三个月的FYC和件数20%回算给推荐人进行维持考核,回算FYC和件数最高不超过其考核标准的50%。13Q:各级业务主管育成新业务主管的回算规则是什么?A:新业务主管晋升第一个和第二个考核期100%回算给原业务主管计算维持考核,回算不适用晋升考核;以上考核期均指新业务主管的维持考核期;14Q:综合开拓计入个险考核的考核佣金由哪几部分组成?A:个销产险财务实收保费的5%+个销养短期险佣金+个销养长期险初年度佣金+个销健康险佣金,四个数字累计300元为1件。15Q:综合开拓怎样参与业务员维持考核?A:综合开拓最高可计入业务员维持考核标准的30%,考核期内最多可计入1件。16Q:综合开拓怎样参与业务员晋升考核?A:综合开拓只参与02晋升04的考核的个人业绩中,最高可计入业务员晋升考核标准的10%,考核期内最多可计入1件。17Q:各级业务主任晋升或维持时,团队中试用层级业务人员的业绩是按照八折之前的业绩计入团队业绩中吗?A:不是,是按照试用业务员实发佣金计入团队的晋升或维持的业绩中,即按照八折后的业绩计入团队业绩中。18Q:二次晋升业务主任后,其育成人是否依然会享受育成津贴和晋升奖金?若育成人发生变化更,新的育成人是否享受育成津贴?A:对于二次晋升业务主任的人员,其育成人不会享受晋升奖金,但是可以享受育成津贴,育成津贴按照第二年度的直接育成津贴比例计提。若二次晋升后育成人发生变化,新育成人同样是按照第二年度的直接育成津贴比例计提直接育成津贴。19Q:B推荐C且同为正式业务员在A主管的组内,B、C同时晋升业务主任,则A与B、B与C、A与C均形成什么关系?A:A与B、B与C形成直接育成关系,A与C形成间接育成关系。20Q:A育成B,B育成C,若B降级,A是否享有B的育成津贴?B是否享有C的育成津贴?尔后,B再次晋升业务主任,A(或其现任育成人)是否会继续享受B的育成津贴?B是否会继续享受C的直接育成津贴?A:B降级后,A不再享有B的育成津贴,B也不再享有C的育成津贴。尔后B再次晋升主任后,A(或现任育成人)按照第二年度的直接育成津贴比例享受育成津贴,B不再享有C的育成津贴,但是直接育成关系还存在。21Q:业务主任A,2010年1月1日晋升,每月FYC均为960(超A)/800(A)元,4、5、6月均无有效增员,8月有有效增员,那他哪些月份可以获得哪些支持?A:8-9、10-12月都可以享受22Q:业务员赵某2010年4月1日晋升业务主任,2011年1月1日降级,2011年4月1日再次晋升为业务主任,是否可以享受新主任津贴?A:不可以,之前从2010年7-12月已经享受过新主任政策支持,因此降级后再晋升不可以再次享受。23Q:在共同展业过程中,若出现品质投诉事件,对于业务人员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A:展业双方均要承担100%的责任,即100%扣分及扣款24Q:业务人员在任意连续12个月内累计扣品质分满多少分,将被公司系统解除保险代理合同?A:30分25Q:业务员收取客户现金交纳续期保费,品质管理规定中会做那些处罚?A:违反零现金规定向客户收取1000元以上的现金,为客户代领现金,扣5分2626Q:新版FNA配额管理办法中,营业部FNA配额如何分配?A:营业部FNA配额根据部人力和新增FNA最近6个月平均13个月留存率确定,具体计算规则如下:部FNA6个月平均13个月留存率下季度FNA配额15%以下部人力×20%15%(含)-25%部人力×40%25%(含)以上不限2727Q:降级然后再晋升的业务主任是否可以享受新主任津贴?A:之前享受过新主任政策支持(不以获得奖金为条件,只要参加过计算的就算享受政策支持)的主管,降级后再晋升则不可以再次享受;之前没有享受过的主管,如降级再晋升则可以享受一次方案。2828Q:一至三类的训练津贴发放时间延长至9个月的执行时间是?其中,FNA获得四至六月、七至九月训练津贴的条件是?A:其执行时间为2010年7月1日。其中,FNA获得四至六月训练津贴的条件是:新人自入司起三个月内转正。FNA获得七至九月训练津贴的条件是:新人自入司起六个月内转正。2929Q:I至III类FNA训练津贴延长及IV类升级到III类训练津贴政策后,新人享受的训练津贴政策该如何衔接?A:原I-III类训练津贴机构衔接政策:2009年11月-2010年6月入司FNA人员,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按照新版延长后的FNA训练津贴执行。原IV类训练津贴机构衔接政策:2009年11月-2010年6月入司FNA人员,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按照新版延长后的III类FNA政策执行;2010年5月-2010年6月入司NA人员,按照原III类NA政策执行。3030Q:每月15日以后入司的新人,训练津贴如何计发?A:每月15日以后入司的新人,若当月业绩达到领取最低训练津贴要求的标准,则按照新人实际入司时间进行训练津贴的计发;若新人当月无业绩或业绩小于领取最低训练津贴要求的标准,则从新人入司的次月1日起进行训练津贴的计发。3131Q:增员奖如何计提和发放?A:由正式业务员具名推荐的试用业务员,依其入司之日起12个月内计提个人FYC的8%,发给推荐人增员奖金。增员奖金每月计发一次;计发时以被推荐人在职为条件。3232Q:不具有万能销售资格的业务员可否共同展业,销售万能保单?A:可以。只要主业务员具有销售资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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