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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亳州建投安天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租赁业务,严格控制租赁车辆成本费用,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租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指公司通过社会租赁形式对外出租的车辆。第三条车辆的实际支配部门及驾驶员,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车辆租赁工作流程及内容第四条交车工作流程及内容对租赁车辆经检查、维修、维护、保养后符合待租条件,由综合管理中心人员向客户介绍车辆情况、租车条件、所需手续和其它要求——查验客户(或担保人)租车手续——签订租车合同——收取客户预付租金和违章保证金——准备车辆及行驶证、油卡、ETC并安排驾驶员——交付客户使用。1、车辆在返回后,由收车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及清洁。符合待租条件后,方可对外出租。2、租车前,综合管理中心应主动详细向客户介绍车辆情况、租车条件、租车价格、所需手续、租车合同条款主要内容和其它租车须知,以及我方提供的相关服务。23、个人租车,需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担保人件有效身份证。单位租车,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和驾驶员驾驶证。公司留存所有手续复印件一份。4、综合管理中心应主动邀请客户试驾,利用此机会可以观察客户驾驶技术的熟练程度。以此确定是否租车。如果客户驾驶技术轻差,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应要求客人提供驾驶技术熟悉的驾驶员陪驾,方可租车。5、签订合同前,应主动提醒客户认真阅读《租车合同》条款,耐心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填写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车辆型号、车辆号牌、租车价格、起租时间、租前累计公里数、预收款和保证金金额以及预租天数等内容。要求客户和担保人本人亲自签名,并如实填写家庭常住地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客户各执一份。6、客户租车前,必须交纳租金预付款和违章保证金。租金预付款金额,按照客户租车天数和租车单价,确定预收金额。违章保证金每次每车预收2000元以上。预收款由公司出纳直接向客户足额收取,出据收款凭证。特殊情况在外交接车收取的客户预付款和保证金,应在当天交付公司财务,公司财务出据收款凭证。第五条租车期间工作流程及内容监控车辆——回访客户——处理车辆故障或事故或租车异常情况——了解租期届满客户还车时间——催收超期和续租客户租金。1、综合管理中心应严密监控和掌握所租车辆租用和运行状况,3与客户随时保持通讯联络,主动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帮助客户解决租车期间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困难,保证客户安全、顺利用车。2、租车期间,一旦发现所租车辆运行异常,即车辆停驶三天以上,或两天以上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综合管理中心应引起高度重视,通过监控跟踪,现场查看,调查了解等方式,弄清真象实情。若异常属实,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根据公司指示和布暑,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3、客户租车期限届满,综合管理中心应提前主动与客户联系,了解和掌握客户还车时间,以便安排后期租车。对逾期或续租客户,应准确计算出客户预付金余额,若不足以弥补超期或续租天数租金,应在客户还车前,及时催收欠缴租金。第六条收车后工作流程及内容收回车辆、行驶证、油卡、ETC、车钥匙——检查验收车辆——办理租车费用结算。1、客户还车时,综合管理中心应收回车钥匙、行驶证、油卡、ETC,查看和记录客户租车行驶里程数和还车时间,并及时通知公司财务办理费用结算手续。2、综合管理中心收车后,及时将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和清洁,符合待租条件后,方可对外出租。3、综合管理中心收车验收后,应及时计算出客户租车天数和应付租金金额(含超时超公里加收金额)及其它应收费用。依据《租车合同》财务部应与综合管理中心核实,与客户办理租车费用结算,除预留客户交纳的租车违章保证金外,结清全部租金和其它应付费4用,并出据收款凭证。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严禁客户欠款。否则,由综合管理中心和财务部负责催收。造成欠款无法收回,由综合管理中心和财务部有关人员负责赔偿。第七条违章信息查询和处理工作流程及内容车管所或电脑查询——打印违章信息——通知客户限期处理——代行客户处理违章(客户限期未处理)——向财务部递交违章处理凭证——保证金到期通知客户退款或结算。1、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客户租车违章信息查询,一旦发现客户租车违章(将违章信息打印成纸质,以便客户查阅),应及时通知客户限期处理,超过5个工作日客户未自行处理,综合管理中心根据客户违章罚款和相关费用金额,代行客户处理违章事宜。客户还车前出现的违章,代行处理的违章罚款和相关费用,在租车结算时了结。还车后发现的违章,代行处理的违章罚款和相关费用,在客户保证金中扣出。2、客户违章保证金保证期满一个月,综合管理中心应在期满当日通知客户前来公司财务办理保证金退付事宜。在退还客户保证金时,公司财务部扣出公司代客户处理违章时支付的罚款和相关费用,多退少补,一次性结清。第三章车辆保养制度第八条每周例行养护制度1、检查机油油面的高度。2、检查其它各种液面的高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3、检查轮胎的气压情况,包括备胎,标准气压值见油箱盖处。54、检查全车外部的灯光情况,特别是后部刹车灯,如有灯泡不亮,应及时更换。5、以上养护必须在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及时排除异常情况第九条每月例行养护制度经过一个月的行驶,在每周的检查基础上,需要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1、皮带的检查。有无裂纹、松紧,如出现裂纹应及时更换。2、发动机的密封性。主要检查发动机表面有无渗漏现象。3、目视水箱与冷凝器间是否有脏物堵塞。特别在夏季,如果其间隙中有赃物,将会影响到空调的制冷效果,需要用压缩空气进行清理。4、检查雨刷条的清洁程度和喷嘴的方向位置。在操作清理前风挡时,发现雨刷片刮不干净时,需尽快更换雨刷片。5、检查所有轮胎的气压,包括备胎。6、检查轮胎的花纹深度及磨损情况。轮胎花纹的磨损极限深度为1.6毫米,轮胎胎面应磨损均匀,如出现偏磨或者磨损异常,需要到维修站进行检查和调整,磨损严重,需更换轮胎。7、检查电瓶装头表面是否有腐蚀物,如有白色或绿色污染物,用热水冲冼即可,避免用硬物或者拆下装头进行清洁。8、及时排除、修正异常情况。第十条强制养护制度1、更换机油、机滤、空气滤清器6每行驶5000公里要更换机油、机滤、空气滤清器。2、四轮定位当车辆行驶时出现转向发沉、发抖、跑偏、不正、不归位、漂浮、颠颤、摇摆或轮胎单边磨损、波状磨损、块状磨损、偏磨等不正常的现象时,就必须进行四轮定位。3、刹车片更换车辆行驶3万公里,要更换新的刹车片。4、更换轮胎车辆行驶5万公里,要更换轮胎。5、正时皮带更换车辆行驶10万公里,要更换正时皮带。第四章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车辆维修遵守“先申请,后修理”的原则1、车辆使用人员要对自己管理的车辆做好详细的检查,如有故障,应立即申请报修。2、需要报修的,应填写“保养维修申请单”,并将维修方案和报价单上报审批,待审批后送修。3、每辆车送修前,必须查阅该车历史的修车记录,查对本次故障是否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或相关,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如果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相关,或还在保修期内,就由原修理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配件。4、记录送修时间,并通知综合管理中心该车预计修复日期。第十二条车辆修复后的出厂检查71、车辆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保证彻底修复完成。2、由综合管理中心对该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记录详细的出厂日期、公里数、维修项目、配件单、结算单、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3、车辆通过验收后,车辆使用人应将〈保养维修申请单〉、〈结算单〉交综合管理中心一并存入该车的维修档案。第五章证件、档案及年审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保证所有车辆的证件、手续齐全、有效。第十四条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照片、发动机拓号、车架拓号、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证、保险单等所有相关手续。第十五条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的详细档案。包括:车辆检查养护记录、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维修结算单。第十六条所有车辆都要有备用钥匙,并妥善保管。第六章驾驶员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为完善驾驶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延长汽车使用寿命。公司所有车辆的驾驶员应当遵守制度。第十八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第十九条驾驶员应爱惜车辆,负责对自己所分管的车辆进行日常例行检查、养护和强制养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8第二十条驾驶员每天抽适当时间检查自己所管理的车辆,并做好详细的检查,并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第二十一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报修。经批准后送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第二十三条出车期间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禁止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第二十五条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车内不准吸烟,接听电话文明用语。第二十六条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第二十七条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第二十八条接送客户,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第二十九条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之相关部门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处报到。9第三十条驾驶员对公司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执行。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反映。第三十一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第三十二条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第三十三条用车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或开回家。第三十四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第三十五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的,给予相应的奖励。第三十六条公司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月度考核奖的依据。第三十七条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没有责任心、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违章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扣分、罚款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按规定实施遵守本制度。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亳州建投安天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本文标题:车辆租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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