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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区公共部位安全防范的通知各分公司、服务中心:由于近期部分项目频繁发生安全类突发事件,入室盗窃、居民跳楼、高空坠物事件频发,给物业公司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已规避物业公司风险。现要求各项目针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安全自查自纠行动,要求如下:1、通往楼顶天台或露台的大门需保持常闭状态,在门侧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如:天台重地,请勿进入),在天台的显著位置增加安全警示标识(如:天台危险,请勿靠近),各服务中心逐单元检查。2、房屋每层电梯厅前室的采光窗户需增加限位器或增加安全警示标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SOHO、公寓楼、会所等公共通道、连廊等重点区域必须张贴温馨提示标识;4、小区内公共维修区域必需设置禁戒带或警示标识牌,道路维修夜间需增加警示灯;5、小区内所有地上、地下雨污水井盖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状态;6、房屋一层、二层外墙有安全隐患的部位(含商铺)需增加防爬刺等设施。小区一层、二层业主家中无人时,发现窗户开启,服务中心需主动提醒业主关闭窗户。7、小区内大型户外广告桁架进行加固检查,确保安全;8、靠近道路两侧的房屋阳台外有摆放花盆等物品的住户,需上门提醒收置阳台内。9、儿童游乐设施增加“幼年儿童需成人陪护”温馨提示标识;10、景观椅、活动场所、水景等业主使用的公用设施需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使用安全,安全标识设置在显著位置。以上工作由各分公司品质部负责落实到各项目,并纳入日常品质检查工作;总部将其纳入四季度品质检查范围,对各项目进行抽查。请各分公司品质部、服务中心遵照执行!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小区公共部位安全防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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