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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村经济发展案例分析石牌村位于天河区的中心位置。1997年5月,进行撤村改制试验,组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成立集团党委;撤销村委会和村党总支,成立居委会和居民区党支部。对村的集体经济实行公司化管理。现有常驻人口6500多人(未含老居民),可享受股份分红的8521人,2001年集团资产总值为8.46亿元,生产总值为2.10亿元,纯收入1.49亿元。一、体制创新路径上世纪80年代,石牌村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1984年,为实施广州市城市中心东移规划成立天河区,石牌村沙河区公所(后改为沙河镇)随即划入天河区。1987年,为适应城市化的客观需要,成立石牌街道办事处,石牌村被划归石牌街道办事处管辖。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城区建设速度的加快,石牌村下辖27个生产队(经济社)共计近4000亩土地已被全部征用,快速完成了农民变市民、农村城市化的历史进程。在这一历史进程中,集体资产迅速增长,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以促使快速增值的公有资产的科学管理和高效运营,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村民的根本利益,成为石牌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直接原因。石牌村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重构和农村公司化改革三个阶段。1984年—1987年,石牌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体制创新的第一个阶段。5100多名村民对全村3000多亩耕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成为广州市“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基地之一。经营方式的变革,有效地激活了生产要素,促进了生产力的大解放和大发展,加上农副产品价格的放开,全村总收入迅速增长,村民生活明显改善。1985年全村总收入达1553万元,纯收入1102万元。1988年,石牌开始了长达成10年社区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从而进入改革的第二个阶段。分三个不同时期:1988年—1991年,在没有对集体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将全村集体资产折股,按照一定规则分配给1966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在该村享有村民待遇的村民。股份分为人头股和劳动股,人头股每人1股,每人劳动两年折算劳动股1股,全村共折股36545股。每股交20元作股本基金,基金按7%给年息,基金可以退出,但不得转让、买卖和以股抵债,只能继承和按股分红。股份分红比例为当年纯收入的50%。1992年—1994年,根据《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和天河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和完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意见》,将石牌合作经济联社共有财产5886万元全部用于折股。设集体积累股70%,社员分配股30%,社员股权分配与前一时期相同,不能抽资退股、转让、抵押、抵债和继承,年终按股分红。1995年,社区股份合作改革进入完善的第三时期。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股份合作的若干规定》,经济社将本村用于发展生产的固定资产和资金全部折股到人,股东所持股权不予计算股值,只作参与分红的凭证。共设人口股、劳动安置股、工龄股、福利股四种股权。最高者为40股,全村共设174940股。人口股按1966年—1994年间曾经是本村农业户口的村民每人配给5股,工龄股按同期年满16周岁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村民,每参加本村劳动一年为一股(转为农非后继续参加本村劳动的时间不计股份)。为解决“去”与“留”的突出矛盾,对1985年—1994年服从农转非而又未被征地单位招工的人员,按本人劳动力年龄每劳动1年折算劳动安置股1股,并对这些人员及其随迁家属每人增配福利股6股。经过近十几年的改革探索,石牌村实行的社区性股份合作制已将村队两级集体资产全部折股量化到本村村民个人名下,使村民成为集体资产的终极所有者。村民凭借股权,享受资产增值和股份分红权利。1997年,石牌村对基层组织进行公司化改革,撤村改制,进入体制创新的第三个阶段。1997年5月,以石牌村股份合作联社作为发起人,组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并成立受街道党委领导的集团党委会;撤销村委会和村党总支,成立居委会和居民区党支部,直属街道办事处管理。村集体经济实行公司化管理,村民及其居住地实行城市化管理。石牌经济体制改革源于利益驱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适应于以农业为主的地区,但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二、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体制越来越难以满足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承包制使农民只获得了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无法构成市场主体。乡村集体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获得职工股的企业职工也只获得一部分产权,集体股的最终归属这一根本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因此,上述两种制度设计在曾给农民带来利益的同时,又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和不足,具有明显的历史过渡性。正是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民为了保护既得产权和身份变迁应得利益,才使石牌村集体经济的产权组织和管理体制重构得以产生,进入改革的第三个阶段。石牌村的改革实践为农村社区性公有产权人格化找到了一条可行途径,为促使农村政企分开、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整合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并为农村城市化后取消乡村建制作了十分有益的探索和偿试。二、经济发展轨迹石牌村经济发展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从其发展历程来看,经历了一个逐步成长壮大的历史轨迹。集体资产迅速膨胀。1988年石牌村开始股份合作制的经济体制改革,全村集体资产仅1300万元,到1992年,全村集体资产增加到5886万元,1997年底更是增至6.14亿元,10年间增长了40多倍。此后的1998—2001年,集体资产持续稳定增长,分别达到75042万元、75972万元、83028万元及84626万元,是1988年的57.7、58.4、63.9、65.1倍,增长了56.7、57.4、62.9、64.1倍。表1:集体资产变化情况年份1988199219971998199920002001资产(万元)13005886614075042759728302884626村民收入稳步增长。实施承包制的第二年即1985年,全村总收入迅速增长到1553万元,纯收入达1102万元,人均收入2161元,实现了集体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农民收入跳跃式增长。到1987年,人均收入已达3746元,是同期广州市职工人均收入的2.5倍。1988年全村经济收入为3049万元,纯收入1727万元,1998年更是高达26308万元和14135万元,与1985年相比分别增长1594%和1183%。此后全村经济总收入和纯收入继续持续增长,1999年—2001年全村经济总收入分别为26552万元、26348万元及27112万元,经济纯收入分别为14198万元、14302万元和14922万元。参看表2。表2:1985年—2001年石牌三骏企业集团经济增长情况单位:万元、%年份总收入增长率净收入增长率19851608-1102-1986178811.19123512.071987231729.59140213.521988304931.59172723.181989358617.61200015.811990417516.42227916.161991495418.66268017.601992781157.67362335.1919931323269.40692091.0019941667626.03882627.5419952087625.191037617.5619962423816.101147210.561997256585.86120274.841998263082.53123422.621999265520.93123470.04200026348-0.771234602001271122.901391212.68资料来源: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业结构逐步优化。1984年石牌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之时,石牌村作为广州市“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基地,以种植蔬菜和养鱼、养猪为主业,即以第一产业的农业为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经济构成的比例微不足道,是地地道道的农业社会。到2001年,三次产业的比例为15.03:20.20:64.75,第三产业在石牌经济发展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已经成为举足轻重的主体产业,实现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的快速转型,进入工商社会。表3:三次产业结构变化表年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99819.39%21.39%59.21%199919.26%16.60%64.14%200018.08%20.15%61.79%200115.03%20.20%64.75%三、发展特点解读从1984年石牌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至今已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石牌村也由经济小村发展壮大为拥有8.46亿元资产的企业集团。解读石牌经济发展,重点在寻找其发展过程中的若干特点、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若干特点:第一、与时俱进,抓住农村城市化的历史机遇,迅速实现由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快速转型,是石牌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基础。农村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也是石牌经济发展不断上台阶的发展过程,它不断激活了各种经济资源,催生了新的经济体制和机制,产生了可观的创新利润,为农民带来了真正的实惠。第二、第三产业在石牌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构成其经济振兴的支柱。从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的历史性过渡,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使最终成了经济发展的支柱。第三、从实际出发,多元化发展经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不失时机,因地制宜,发展异地农业和房地产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后劲。第四、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私营企业创业投资,发展私营经济。存在问题:第一、虽然集体资产已经量化到村民名下,但村民并不拥有资产的全部产权,不能对其处置和转让,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员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最优配置。第二、仍然以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主,经营领域狭窄,在可开发土地日益减少的情况下,这经营方式面临着严峻挑战。尤其是在第三产业中,物业出租成为主要的经营方式,如何提高其经济效益已迫在眉睫。例如,1999年,物业出租收入占总收入的41.09%。表4:物业出租在总收入中的比例年份1998199920002001物业出租比重36.19%41.09%38.94%37.12%第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以适应现代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面临困难:第一、企业办社会往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譬如,教育卫生、供水、供电、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等等仍由集团公司包揽,每年用于这类开支高达1000万元。第二、税收不断加重,增加了生产经营成本,缩小了企业的获利能力。譬如,1998年税收514万元,到2001年便上升到983万元,增幅达87.6%,远远高于收入的增长速度。第三、村民房产证悬而未决,严重影响物业出租和村民收入的提高。
本文标题:石牌村经济发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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