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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班级:17级法学3班学号:15011203姓名:张政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和欲望比以往更丰盛的时代,一个缺乏终极关怀和是非标准的时代,按尼采的话来讲是一个末人(theLastMan)的时代。“‘我们发明了幸福’——末人们边说边眨巴着眼”。在这个时代人人平等,每个人都被认为是命运的主人,追求和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不必理会那虚无飘渺的神明或先知。这便是为何有人说二十世纪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世纪的缘故,然而另一方面,在刚过去的那个世纪人类经历了有史以来最惊心动魄的战争,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和最贫富悬殊的身份差距,也在承受最严重的信仰危机和诚信危机。这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狄更斯的《双城记》开篇或许也是我们时代一个最好的注脚。一个旧世界已经死亡,而一个新世界尚未诞生。每一代人都迷恋于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每一代人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正身处一个伟大的转折时刻。马修•阿诺德的这句话也适用于我们这个时代。某种程度上我们所处的中国的这个时代是最价值虚无的时代:传统文化的根基业已破碎,马列主义也不再是许多国人的信仰,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现代西方思潮本身就弊病重重。用李敖的话概括就是八个字:形势大好,人心大坏。在我看来,我们这个时代学习西方思想几乎是个无可避免的选择,因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已经不可逆转的融入西方文明扩张的趋势,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业已(至少部分的)西化。于是怎么学西方思想是个大问题。有些国人对现代以来的西方思想最感兴趣,比如近年来国内炒的最火热的自由主义乃至保守主义,他们以为跟着西方最显要新潮的学术思潮就可以学到西方的精髓,就可以借此实现中国的富强。在我看来,我们对西方思想的学习存在两大问题。第一个问题西方思想本身都在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而我们有些国人却误以为西方思想特别是现代西方思想就是包治百病的万应灵丹。西方思想发展到现在很严重的一个弊病就是价值虚无以及技术至上主义盛行。自由主义能解决很多问题,然而自由主义不能解决的同样是缺少终极价值的问题。在基督教信仰退出公共领域的今日西方世界,人类被启蒙说能靠自己创造尘世的幸福。每个人据说都拥有判断何谓自己的幸福的权利,然而幸福的真实标准是什么人们不是很清楚,或许只是人的欲望的满足。只为欲望而欲望的人类,在这个终将毁灭的尘世找,就像失去父亲的孤儿。抹去了信仰的力量,人类的言说就没有那个可以依赖的终极实在。就如德里达说的那样:所有人类的书写都是孤儿,没有永恒真理的父亲,所有人类的言说,都是随风漂流的隐喻——偶然的历史比喻,没有原初的所指——人的生活不再是一个能指,也无需有一个所指。在这里我并不是倡导某种信仰,而是想提醒在座诸位,信仰问题其实是在挑战着每一个思想者的灵魂。第二个问题是我们热衷于西学却不关心或不清楚西方思想的真正脉络:古希腊-罗马思想和基督教思想是西方的两大传统。二十世纪关心西方思想危机的大思想家比如海德格尔、阿伦特、施特劳斯、德里达等等都试图从西方思想的源头和经典开始整理西方今日思想的弊病。关注西方思想传统并不是要我们言必称希腊、罗马或者苦苦钻研基督教神学,而是帮助我们更好理解现代西方社会和思想。据刘小枫先生说,现代以来在西方哲人看来,人类面临的基本问题有两个,如何应对人世的缺陷和如何建立并维持有秩序的统治。本来在西方古典政治思想传统中,这两个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各种宗教,特别是罗马帝国覆灭后的基督教为人类提供了各自方式的来世精神安慰和现世神权统治。(在中国,以“三纲六纪”为根基的儒教也为中华文明提供了精神安慰和现实稳定统治。)然而西方这一有序的精神与秩序在现代之后就不复存在,据说这和现代性的展开有着莫大的联系。按照某种相当通行的看法,现代性就是一种世俗化的圣经信仰,人们不在企望彼岸的天国生活,而是相信凭借纯粹人类的手段在尘世上建立天国。这样看来,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在这个意义上也是现代性的展开。相信人,肯定人的力量,相信人能自主的建立人间天国。这便是自马基雅维利到启蒙时代伟大思想家的共同出发点,也是他们与古典思想家们的最大分野。然而近代思想家中卢梭是个异数,他生活在17世纪的法国却终身仰慕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的昔日光辉,在启蒙思想家他第一个以古典德性的名义攻击现代的科学、艺术,以人的自然本性攻击现代城市人的道德堕落,以公意的名义攻击代议制和分权制。卢梭几乎是近代政治思想家中最受争议的一位,他的个人经历丰富多彩,他的私生活与人品备受争议,他几乎和同时代的所有思想家都从交好到决裂,他被后世某些研究者是为病态或至少精神不健全。卢梭对我们现代这个世界影响颇大,通常认为卢梭是法国大革命的精神导师,其思想直接地引领着法国大革命的进程并体现于当时的宪法性文献如《人权宣言》之中,但另一方面卢梭的政治思想被认为不仅要对导致法国大革命失败的雅各宾暴政负责,而且也蕴涵二十世纪极权民主主义的雏形。法国大革命后,柏克站在保守主义立场批判卢梭的思想导致了法国大革命的暴政。贡当斯认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在实践中却为多种类型的暴政提供借口。近代以来的某些自由主义者自以为有充分理由卢梭的激进主义民主是“开放社会的敌人”,国内的某个著名卢梭研究专家还煞有介事的论证到卢梭和文化大革命之间的隐秘联系,虽然同情卢梭的论者强调政治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自由主义者康德奉卢梭为自己的先驱。我们今天试图阅读经典,阅读卢梭和西方政治思想史,是站在反思西方立场上试图接近西方思想的脉络,试图思考当下中国面对现代性的基本问题:如何应对人世的缺陷和如何建立并维持有秩序的统治——的对策。卢梭提出了一个承前启后的对策,一方面他继承古典政治思想的传统,视自然状态为人类最好的状态,不放弃公民宗教的慰藉,另一方面他用人民主权和公意试图建立一个人人平等且人人自由的现世天国。《社会契约论》一书为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奠定了理论基础。卢梭是启蒙运动中的领军人物,他从社会契约的角度分析了民主政治的重要性,同时引证同时代孟德斯鸠、狄德罗等人的观点进行比较分析,极具指导性地表达了他对国家政治结构的设想。这样一本经典学术名著,自诞生开始指导着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思想启蒙以及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奠立产生了深远影响。上世纪初《民约论》引入中国,开化了一代青年,影响了中国的民主革命进程。《社会契约论》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它探讨的是政治权利的原理,它的主旨是为人民民主主权的建立奠定理论基础。它的问世,是时代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向前进步的产物;它正确回答了历史进程提出的问题:法国命运的航船驶向何方。人类是幸运的,人民是伟大的,在历史发展的紧要关头,总有人指引前进的道路,人民总能及时做出正确的抉择。卢梭在两个多世纪之前的这本著作也许是第一次甚至也是最后一次如此清晰的描绘了人类社会应有的完美图景。它不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不是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不是亚当·斯密的资本主义当然更不会是被中国特色化了的社会主义。它甚至简单到只有寥寥100多页的篇幅,论述的也无非是以下几个核心概念:公民、主权者、执政者(政府)、法律和立法者。也正是这五点,便构成了任何一个人类社会的全部。公民,是每一个自然人。在社会没有形成之前他们拥有自然赋予的各自的自由和财富——那是一种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他们可以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然而当社会形成的时候,便是每一个自然人自愿的与其他所有人订立了一项社会契约,他们放弃了身为自然人的部分自由,从而换取了和平、安宁、稳定,总而言之,换取了他们的自由不被他人侵犯的权利。因此只要公民还在社会当中享受这些权利,并且愿意继续在这个社会当中生存,社会契约就是永不能被打破的法则,否则他们就成为了异乡人,成为了敌人。主权者,不是指某一个掌握权力的个体,而是所有公民意志的整体,是公意。主权者是不能被选举或者赋予的,更不是被任何一个人任命的,主权者从来也只能是公民本身。然而正因为主权者这样的身份和存在,决定了主权者本身是不具备任何的行动能力的。它不可能自己去统治和管理自己的人民,因为让一个人去管理自己是荒谬的。于是在主权者和公民当中需要一个纽带,通过它来实现对公民和社会的治理和维护,也正因此才诞生了政治活动。这个纽带,便是执政者,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政府。政府本身是不具备任何的权力和职能的,它的一切权力都是被主权者赋予并且是代为执行的,主权者可以在任何时候更换或者废弃一个它认为不合适或者坏的政府。政府有三种存在形式: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民主制的政府里每一个公民都是实际的行政官员,都担负着社会管理的使命和职责,这样的体制除了在个别极小的国家里是不会真正存在的。贵族制则是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执政者,那些或具有高尚的情操或具有无比的智慧或具有众多的财富的被认为能力超群的人们往往被选举成为这样一批与众不同的官员,这种体制在西方的一些古代帝国(如古罗马、斯巴达人)以及现代西方的不少民主国家中存在。最为常见的,则是君主制,也就是只有一个人,我们一般称之为国王或者君主的这个人是唯一的真正执政者,所有的社会治理都只有这一双手来决定和执行。而由于我们知道,真正的民主制是不存在的,后两种政府都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身为政府的个人意志如果与主权者的意志互相冲突(我们知道这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么政府就完全有可能利用他们的特权去倾向于实现个人的意志而违背公意,这样一来腐败就开始滋生,最恶劣的情况便是政府开始试图篡夺属于主权者的权力。于是就需要法律来规范政府的活动。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绳和原则,不但是公民在社会当中规范自己的唯一参照物,更是政府管理的唯一标准。政府在代主权者行使权力的过程当中如何控制和监督,如何确保政府能够真正的按照主权者的意图去治理国家和社会,于是只能根据充分反映公意且得到全部公民认可的法律。无论是所有人(民主制)、少数人(贵族制)还是一个人(君主制),只要他是在按照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那么他就还是在为民众服务,可以被视作一个好的政府。于是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政府试图自己制定法律,以便为他们行私利找到最完美的借口和理由,于是法律由谁来制定便是最为关键的问题。谁有资格充当立法者?这可能是最困扰人们的问题。首先,肯定不能是政府,政府是执行和维护法律的角色。如果法律可以由政府来制定,那么政府的权力将无法控制和约束。但是,也不能是主权者。因为主权者就是公民本身,而法律却必须是反映全体公民的利益和福祉的。制定法律的难度不仅在于它必须绝对的公正和客观,更在于它必须富有足够的远见和智慧。因为很多利益在当下是难以被体现和发觉的,而法律却必须要求立法者能有更加长远的眼光去为了民众长久的利益而着想。因此,立法者从来都只能是社会中那些具备最高贵的德行和深邃的智慧的真正伟人来担当。而那些最古老的法律由于完全没有任何一种办法可以被证明为正确并令人信服,所以往往不得不借助于神明的力量来赋予其正当合法性。这就是一个社会和国家构成的全部了,其余任何的大小事务无不是在这五个核心元素构建的骨架上开始围绕其而丰满和填充起来。按社会契约联合起来的政治体,即可称为国家,也可称为政权或主权者;至于结合者,总起来就是“人民”;主权的参与者称为“公民”;法律的服从者称为“臣民”。这样一个政治体的建立,就是人类从自然状态到合法社会状态的转变。人类因为社会契约而损失了天然的自由和能够取得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利,而得到了社会的自由和能够对他们拥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还有得自社会状态的道德的自由。自由与平等是贯穿《社会契约论》的主线,也是卢梭所追求的核心目标。没有自由的社会,政治制度必然会腐化,分崩离析。我想在今天的中国,自由之路或许并不一帆风顺,但是,只要有正确的思想指引。哪怕这个目标留待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百年后,这个问题是终会解决的。最后,我想摘引尊敬的罗素先生在《应该创造什么样的世界》的一段话结束这段读书札记,希望我们的思考能够更加持久,更加关注我们的世界。“我们追求的世界是一个充满了创造精神(creativespirit)活力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洋溢着欢乐和希望的开拓性事业将主要建立在建设性的激情上,而不是依赖于企图保留我们所占之物的欲望,或企图抢取
本文标题: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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