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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罪犯权利:指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享有的权利。监狱法规定的罪犯的一些权利,不是高于其他公民权利的特权,而是保障罪犯作为特殊群体而享有的需要特别保护的一些权利。人格不受侮辱的权利1人格权:是法律承认人身所应享有的那些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2合法财产不受侵占的权利3罪犯主要有哪些权利?罪犯的合法财产包括:入监前的合法收入、储蓄及其它合法财产和生活资料;入监后带进监狱的合法财产和生活资料;改造期间的合法收入和依法应得的合法财产及劳动报酬、奖金等。案例•辩护:指罪犯在服刑期间又被指控犯罪或有余罪被追诉时,有权自己或委托律师、其他人为自己辩护。•申诉:指罪犯依照法律法规,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理。•控告和检举:指罪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或者其他公民、其他罪犯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控告检举。二者区别:控告目的是罪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主张,是对侵害罪犯本人合法权益的组织或个人的告发。检举则是罪犯对侵害本人合法权益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的揭发、举报,目的是维护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罪犯怎样行使检举、控告权?罪犯控告、检举时,应当实事求是,依法进行,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否则将依法受到惩处。罪犯主要有哪些权利?辩护、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4其它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5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每个罪犯应该履行的某种法律责任。《监狱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狱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四川省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服刑人员二十条禁令》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的义务《刑法》第315条所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监管秩序行为是: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员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服从管理的义务2接受教育的义务3参加劳动的义务4广泛性特定性局限性不对等性不可分割性罪犯行使法定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权利,更不意味着可以消极履行或不履行法定义务。一、要知道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的内容。如:对《监狱法》《刑法》《宪法》《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要认真学习,明确它们的严肃性、特定性和服刑人员改造的重要意义。总之,就是从规范自己的言行开始。二、服刑人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依法进行。如:服刑人员行使申诉权时,要在监狱的管理下依法申诉,不能认为自己“冤”而采取违法过激的行为,特别要防止一时冲动而重新犯罪。案例三、服刑人员行使权利时不能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不能忘记应履行的义务。四、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注意从小事做起,并持之以恒。案例(一)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过当的维权即是侵权,其行为所损害的实质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二)不利于稳定监管秩序。(三)不利于提高执法质量。(四)不利于捍卫法律权威。
本文标题:罪犯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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