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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口腔科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为深化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加快我院发展,根据国家医改“公立医院要实行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的精神,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公立医院内部机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原则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为指针,以市、县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有关医疗卫生改革文件为依据,适应医改新形势,不断完善和改革现行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共享医院发展成果,激发全体职工的劳动热情,增强责任感、危机感,改变医院精神面貌,为全市人民提供安全、高效、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二、总目标根据医院2012年工作安排,医院2012年的任务总目标是:(一)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达到万元。(二)门诊、住院人次在上年基础上递增%。(三)各类医疗质量达到或超出“二甲”标准。2三、这次分配制度改革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以考核工作量、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主的原则,保持薪酬分配的正确导向,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2、坚持向临床一线倾斜的原则,做到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合理拉开分配差距;3、坚持院、科两级成本核算的原则,大力增收节支,做到职工收入随医院效益增长而增长,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处理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科室之间的分配关系,建立互相支持、内外和谐的发展机制。四、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与分配制度改革办法分配制度即薪酬制度,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各类补贴、福利。根据医院目前支付能力,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险、各类岗位补贴、加班补贴、目标奖励及福利保持不变,对岗位工资(即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补贴和奖励性津贴)不适应、不合理部分进行改革。改革办法如下:(一)、确认内部核算单元1、临床: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五官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理疗科、麻醉科、中医科。2、医技科室:功能科(病理、胃镜、检验科)、康复医学、3核医学、影像科。3、药剂:药剂科4、护理:护理部(内、外、妇、儿、急)、输液中心、手术室、供应室。(二)非核算单元行政、院办室、医务科(医保办)、总护理办(导医、正式护工)、财务科、总务科、基建办、器械科、信息科、保卫科。(三)按比例确认科室收入1、直接收入(1)独立操作的治疗费(处置、换药)、床位费、护理费、诊察费等计入临床接诊科室。(2)检查费:B超20%、检验(核医学检验除外)、放射、CT、功能各按10%计入各临床接诊科室;剩余部分计入对应的医技操作各科室。(3)临床操作取得的手术收入总额,减去手术室变动成本总额,其余额的70%按各自手术收费记账额所占比例调整后确认。(4)麻醉科按收记账麻醉费95%记收入。(5)核医学科按收记账检验费100%记收入。(6)药品是否按比例提取计入各科室。2、间接收入4(1)院内感染监测费100%计入检验科为收入。(2)征兵、高考、公益性体检产生的事实收入,由医务科按比例划拨计入操作科室为收入。(3)值班领导签字担保的医保病人欠费按比列分配后计入临床接诊科室为收入。3、药品收入(1)各临床接诊科室按门诊、病区收费室各自有效收记账药费总额5%(儿科10%,中医科、皮肤科各15%)记收入。(2)药剂科按门诊、病区收费室收记药费总额西药%、中草药%记收入。(四)科室成本确认1、固定成本(1)应付工资额(含工资表外的各类补助费)100%列入。(2)工会经费、职工福利分别按单元工资总额2%和2.5%计提列入。(3)医疗设备、电器折旧按单元占用固定产总额计提列入。月折旧率:200万元以上0.5%100万元以上1.5%50万元以上0.5%10万元以上1.5%10万元以下2%2、变动成本(费用)(1)卫生材料费(氧气)、低温易耗品、办公用品、制剂费、消毒费、院内感染监测费、直接报销的各项费用等100%列入。5(2)临床手术发生的专用材料费,期末经手术室负责划分认定后100%由接诊操作科室直接列销。(3)医疗安全保险金按单元收入总额59%计提列入。(4)辅助科室成本费用的列销:①供应室成本费用按被服务科室的消毒锅次所占比例分配摊销。②洗衣房人员工资、材料费、水电费总额按被服务科室床位所占比例分配摊销。3、注意事项:各项成本费用的原始凭证分别应由总务科、器械科、药剂科、检验科、信息科、供应室等提供。(五)岗位工资改革办法:方案Ⅰ:从档案工资中取600元作为考核工资的做法,主要是以职工出勤情况考核,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病、事假扣发工资的规定,每月由各科室向财务科报职工病、事假天数,医院按日均工资直接扣发;方案Ⅱ:按职工每月考核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或按照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考核结果(具体到人,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值≥95分)进行发放,在扣除病、事假工资的基础上,基本称职者以上全额发放,不称职者按按实际考核分数扣减。(二)绩效工资改革办法: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工业绩贡献和工作效率确定的劳动报6酬。改革的方向是随着医院业务收入不断增长,绩效工资同步增长。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平均分配的现状,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合理拉开差距。(1)业务科室绩效工资提取与发放:绩效工资=总收入(直接收入+间接收入)—总支出[工资(或全部津贴)+社会保险+加班补助+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折旧+科研基金+设备维修费+办公用品+差旅费+水电费等直接成本]×科室分成(%)×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考核分值比例。院、科两级分成,区别不同情况确定比例,并参考现行标准调整,一年一公布,并保持相对稳定。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院方将及时调整。具体比例由财务科提出方案,报院长办公会批准。有的业务科室(临床、医技)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尽管工作量大,工作努力,但收支结余很少或者没有结余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可根据业务性质特点,分别按业务科室和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平均值,计算该科室绩效工资。临床科室内部分配实行二次分配,即先按医生个人工作量(指业务收入,不含住院病人奖励)40%分配给个人,其余60%作为科室共享绩效工资。共享绩效工资的分配,在院方政策指导下,自主决定发放。医技科室内部分配,职工个人工作量大(业务收入高)的7科室(如B超、放射科等),可参照临床科室实行二次分配;工作量小(业务收入少)的科室,可在院方政策指导下,自主决定发放。(2)病区护理单元绩效工资提取与发放(是否确定):各病区根据护理工作量(业务收入)提取绩效工资后,可按照出勤天数和岗位系数,自主进行分配。(3)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提取与发放:方案Ⅰ:医院收支结余时,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卫技人均绩效工资额×80%×该科人数;医院亏损时,没有绩效工资提取。方案Ⅱ: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为卫技人均绩效工资×系数。(4)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种:计分法:职工绩效工资=个人考核分数×分值分值=科室绩效工资(共享部分)总量÷考核总分数第二种:岗位系数法:人员分配系数:按照本人现行工资级别取对应级别系数,系数随工资级别调整而变动,系数的变动由本院办室、财务科负责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正高1.3,副高1.2,中级1.1,助理1.0,员士级0.9,见习期0.8。8工勤人员:技师1.1,高级工1.0,中级工0.9,初级工0.8。管理人员:正院1.4,副院1.3,中层正职1.2,中层副职1.1,科员1.0,办事员0.9。人员系数兼职人员取高职。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室具体负责各科人员的统计、造册工作,院办室、财务科、核算办具体负责各部门(岗位)的人员、职称、职务、奖励性津贴的统计、核定、造册,一式三份,相应部门(科室)、管理部门及核算办各一份。各职能科室对各科室人员变动时必须将人员流动方向书面通知核算办。职工绩效工资=岗位系数×卫技人员平均数第三种:职工绩效工资=卫技人员平均数×岗位系数×考核分数【此办法考核更加严格】说明:职工绩效工资的发放,在院方上述三种方法指导下,各科室自主选择分配方法,分配结果报财务科备案。五、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奖励性津贴绩效考核分基本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考核,其中基本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考核均为100分值考核,基本工作绩效占绩效考核40%,工作质量考核60%。(一)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办法(100)1、考核单位分为:临床医疗护理、医技、行政职能科室。2、指标设定:依据上年度各科室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平均值,按照医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设定预期基本工作绩效考9核指标;根据各项基本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在不同岗位权重比例,核定考核分值。总分值为100分。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考核细则,按月根据各科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算实际得分值,考核汇总后报核算办、原始资料存档。3、各科室(部门)基本工作绩效指标(1)临床医疗护理部门基本工作绩效指标:门诊人次、出院人次、床位周转率、业务收入、药品比例、医疗安全或服务缺陷投诉、成本占收入比例(成本管理)、手术例数、被服务科室(及患者)满意度等。①非手术临床科室(内、儿、急)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②手术科室(外科、妇产科、五官科)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③手术室、麻醉科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④康复理疗科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⑤精神科、中医、皮肤科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⑥供应室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⑦门诊科输液中心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2)医技科室基本工作绩效指标为:检查人次、业务收入、医疗安全护服务权限投诉、药品安全事故、收入与成本变动比例,满意度调查等。(3)行政职能科室计算指标:医疗医技科室满意度调查、10病人投诉、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安全事故及服务缺陷投诉。(二)综合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各100分)工作质量考核指标由质控科、护理科、感染办、政工科按照《陕西省二级综合医院综合质量考评标准》、《陕西省二级综合医院基础质量考评标准》,医疗、护理、感控在指标制定时,要突出综合质量和基础质量中的环节质量及关键指标的管理工作(如病案管理、三基培训、院感控制、核心制度落实、病人权益、医疗护理服务满意度等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修改相关考核标准。政工科负责行政职能科室考核细则的制定及具体考核工作。均实行按月考核。各类考核工作务必于次月5日前结束。考核的日常管理由考评办具体组织、安排,考评办负责(按月)综合工作质量考核得分汇总并报送核算办等相关工作,原始资料存档。六、关于假期的奖励性津贴管理1、提前离岗。根据人事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不允许提前离岗,如确实因病不能上岗工作的,需尽快办理病退手续。如既不办理病退手续,又不上岗工作的,只发本人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不发绩效工资。2、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按医院的假期管理制度扣发工资,但扣发的基数是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与绩效工资的60%基础补贴之和。3、长期事假。长期事假是指超过15天的事假。1116-90天事假的,扣发基本工资的40%(此基本工资包括绩效工资的60%基础补贴部分);超过三个月事假的,只发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50%,不发绩效工资;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停发工资。七、关于对各科室在考勤管理与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八、扣发、停发奖励性津贴的规定:请各职能科室负责考核落实1、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及时逐级向科室负责人、相关管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责任科室扣罚一个月奖励性津贴。经济损失按照先关规定处理。(总值班、医务科)2、医院实行院长带班领导下的总值班负责制,凡总值班人员无故空岗、缺岗者,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一个月奖励性津贴。(政工科)3、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借给职工现金、药品,借给其它医院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
本文标题:绩效考核方案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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