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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两项政策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大纲1开展两项政策试点工作的必要性1.1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开展两项政策试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1.2促进灌区农民增收的需要开展两项政策试点,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1.3为两项政策出台积累经验通过试点,探索解决农业灌溉发展问题的综合政策措施,为两项政策出台积累经验。2开展两项政策试点工作面临形势通过改革相关环境分析,把握出台两项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临的形势。2.1有利条件(1)国家的宏观形势,有利于深化改革。(2)灌区存在的问题,客观上要求改革。(3)农村的社会环境,具备了改革条件。2.2不利因素2(1)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2)农民自我组织能力不强。(3)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影响。3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针对灌区发展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提出推进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3.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要求,改革农业用水管理体制,建立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奖补机制和财政补贴农业水费机制,建设完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形成良性的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以促进农业节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3.2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落实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三农”支持政策。(2)促进节约用水原则。我国水资源短缺,作为第一用水大户的农业用水还比较粗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必须有利于促进节水。(3)减轻农民负担原则。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以不加重农民负担为原则。3(4)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出台的政策要有利于合理配置水资源,保证农业生产用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5)遵循市场经济原则。解决农业用水问题,既要强调政府的责任,增加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又要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业用水管理模式。(6)综合配套政策原则。农业用水涉及用水管理组织、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农业水费计收体系等,情况复杂,必须综合配套相关政策,才能发挥政策整体效应。3.3工作目标(1)建立末级渠系改造奖补机制,建设完好水利工程设施;(2)建立农业水费财政补贴机制,规范灌溉末级渠系水价;(3)推进农业用水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灌区工程良性运行。3.4总体思路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农民用水自治;以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奖补机制为激励,建立完好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农业水权制度,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实行终端水价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和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两兼顾”的原则,实行定额内用水财政补贴,节约定额转让,超定额用水加价;终端水价改革一步到位,根据农民水费4承受能力的逐年提高,相应减少财政补贴。通过这些政策措施,形成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奖补机制和农业水费财政补贴机制,进而实现保障粮食安全、减轻农民负担、工程良性运行、促进农业节水的改革目标。灌区问题诊断:末级渠系投入管护主体缺位;灌区整体效益难以充分发挥;灌区工程设施难以良性运行。落实末级渠系管护主体: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改造灌溉末级渠系:建设完好水利工程设施明晰末级渠系产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实行终端水价制度政府引导学习培训政府补助协会组织工程验收明晰水权定额用水按方收费实现改革目标:保障粮食安全;减轻农民负担;工程良性运行;促进农业节水。依法登记农民投劳发放产权证依据农民水费承受能力,实行定额内用水财政补贴,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产权登记图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两项政策作用机理4改革的重点任务4.1组织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5培育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的农民用水自治组织,承担末级渠系改造、维护和管理职责。(1)开展农业用水管理组织现状调查。调查典型灌区有关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的情况。(2)编制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规划(规划大纲见附件1)。包括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布局、管理范围、管理内容、能力建设及运作管理机制等。(3)引导农民用水户协会进行社团登记。引导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去民政部门依法登记,通过协会章程,明确权利和义务,健全供水管理、工程维护、水费收缴、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4)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管理。在农民用水户成立初期,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扶持。4.2工程建设——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进行灌溉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建设完善灌溉设施。(1)开展灌区灌溉工程设施现状调查。包括骨干和末级渠系工程、管理情况。(2)编制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规划(规划大纲见附件2)。包括末级渠系工程分布和规模,以及固定渠道、配套建筑物、量测水设施等。(3)加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的投入管理。包括末级渠系改造投入来源渠道、方式、分摊比例、监督管理,农民投工投劳的6组织方式,以及项目组织模式等。(4)加强末级渠系工程的产权管理。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形式建设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归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末级渠系工程进行产权登记,颁发产权证书,加强产权保护与监督管理。4.3机制建设——末级渠系水价改革积极推进以终端水价制度为核心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形成灌区良性发展机制。(1)开展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现状调查。包括国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末级渠系水价。(2)编制灌区末级渠系水价改革规划(规划大纲见附件3)。包括用水定额、农业供水成本、农民承受能力、终端水价、财政补贴水费标准测算,以及水价调整计划等。(4)推行终端水价制度。实行国管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定价模式,即终端水价。包括终端水价测算、供水成本监审、水价审批等内容。(5)财政补贴农业水费。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对定额内用水实行水费财政补贴政策,包括补贴的主体、对象、标准、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5投资测算5.1投资需求测算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用水计量7设施建设、农业水费补贴,以及灌溉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终端水价改革等所需投资。5.2投资来源根据投资需求和可能投资来源,合理确定中央、地方和农民的分摊比例,明确投资方式。6效果预测6.1经济效益通过政策实施前后对比,预测农业节水、农业增产等方面经济效果。6.2社会效益通过政策实施前后对比,预测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等方面的效果。6.3生态效益通过政策实施前后对比,预测农业节水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方面的效果。7实施步骤试点工作方案的实施主体是试点灌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部工作组和省(区)级工作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试点工作实施步骤为:(1)2007年5月,由所在省(区)水利厅、试点灌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水利部提出试点申请。(2)2007年6月-9月,由试点灌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8府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三项规划。(3)2007年10月,由水利部组织对各省(区)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评审、验收;(4)2007年11月-2008年11月,由试点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水利部工作组和省(区)级工作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5)2008年12月-2009年1月。水利部组织对两项政策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推广。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试点工作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8保障措施8.1组织保障。试点地区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发展改革、财政、价格、水利、民政、减负办、农业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成立工作方案和三项规划编制组。8.2投入保障。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省(区)、市财政配套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办法。8.3政策保障。试点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政策支。9
本文标题: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两项政策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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