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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耕地后备资源分类及含义一级类型二级类型三级类型含义待开发土地Ⅰ可能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待开发未利用土地Ⅰ1经过改造或改良,可能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待开发荒草地Ⅰ11可能开发为耕地的树木郁闭度10%的荒草地待开发盐碱地Ⅰ12目前未利用但经过改良可能开发为耕地的盐碱地待开发沼泽地Ⅰ13通过排水措施可能开发为耕地的沼泽地待开发沙地Ⅰ14经过治理,可能开发为耕地的沙地待开发裸土地Ⅰ15经过治理,可能开发为耕地的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的裸土地待开发裸岩石砾土地Ⅰ16经过生物或工程处理,可能开发为耕地的裸岩石砾地待开发其他土地Ⅰ2允许并能开发为耕地的苇地、滩涂待开发苇地Ⅰ21允许并能开发为耕地的苇地待开发滩涂Ⅰ22允许并能开发为耕地的海滩涂及河流、湖泊、水库行洪蓄洪区以外的滩地待复垦土地Ⅱ通过采取工程或生物措施,可恢复耕种的毁损废弃地挖损地Ⅱ1主要指露天开采矿藏、勘探打井、挖沙取土、采石淘金、烧制砖瓦、修建公路、铁路、兴修水利、工矿建设、城镇和农业建筑等工程完毕后留下的毁损废弃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塌陷地Ⅱ2地下开采矿产资源和地下工程建设挖空后,由于地表塌陷而废弃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部分稳定塌陷地Ⅱ21塌陷区处于稳定阶段,有常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或出现盐渍的土地不稳定塌陷地Ⅱ22地面继续下沉,处于不稳定阶段的土地压占地Ⅱ3指采矿、冶炼、燃煤发电、水泥厂等排放的废渣、石、土、煤矸、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露天矿排土场及生活垃圾等所压占的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部分矸石及粉煤灰堆积地Ⅱ41煤矸石及工业企业生产中排放粉煤灰所压占的土地,包括表层已覆土尚未利用和未覆土的压占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矿石、渣、排土堆积地Ⅱ32地下及露天采矿过程中矿石、矿渣堆积所占的土地。包括土石堆表面已覆土尚未利用和没有覆土的排石场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垃圾占地Ⅱ33生活、工业、建筑业占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续表1.1耕地后备资源分类及含义一级类型二级类型三级类型含义待复垦土地Ⅱ污染损毁地Ⅱ4指因污染废弃的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部分三废污染地Ⅱ41因城市、工业、交通、乡企“三废”排放废弃的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固体污染物所压占的土地除外)污水灌溉污染地Ⅱ42因污水灌溉造成的废弃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农业生产化学污染地Ⅱ43因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等的过量残留造成污染而废弃的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自然灾害损毁地Ⅱ5指因地震、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沙尘暴等自然灾害而被损毁的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洪灾损毁地Ⅱ51因洪水冲刷或泥沙掩埋而暂不能继续利用的土地,包括冲积损毁地、洪积损毁地等滑坡、崩塌损毁地Ⅱ52由滑坡和崩塌破坏而废弃的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泥石流灾毁地Ⅱ53因泥石流携带沙石掩埋而暂不能利用的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风沙损毁地Ⅱ54因大风、风暴吹蚀或风沙掩埋而暂不能利用的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地震灾毁地Ⅱ55由地震而破坏的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由地震所造成的滑坡、崩塌破坏地除外)其他自然灾害损毁地Ⅱ56因其他自然灾害破坏暂不能利用的土地中可复垦为耕地的土地待整理土地Ⅲ通过整理措施能够增加耕地的土地待整理农业用地Ⅲ1指对待整理农用地区的农用地及其他土地采取综合治理整理措施可能增加耕地净面积的土地待整理建设用地Ⅲ2指对采取综合措施可整理为耕地的建设用地注:上表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部颁行业标准。
本文标题:耕地后备资源分类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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