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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毕玉印2012.02.1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概念•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这类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等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总理:温家宝二00五年八月三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标志麻醉药品专用标志精神药品专用标志••医疗目的非医疗目的•镇痛滥用•••麻醉药品药品毒品麻醉药品的两重性我院麻醉药品品种目录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硫酸吗啡缓释片、•盐酸吗啡注射液、•磷酸可待因片、•盐酸布桂嗪片、•盐酸布桂嗪注射液、•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芬太尼透皮贴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第一类:氯胺酮第二类:地西泮、阿普唑仑、苯巴比妥、氯硝西泮、、咪达唑仑、曲马多地佐辛易制毒化学物质麻黄碱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国人大2001年12月1日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2年9月15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2005年11月1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卫办医发【2005】237号2005年11月3日《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卫医发【2007】38号2007年1月25日《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卫医发【2007】39号2007年1月25日《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53号令2007年5月1日麻醉药品管制国际公约的宗旨•保证医疗需求•防止非法滥用近年来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调整•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精药品的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初步实现了“管得住,用得上”的监管目的;执业医师进行培训、考核,授予处方资格;废止麻醉药品使用卡制度•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开具、处方的调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做了明确的规定。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调剂权•2005年11月1日及2007年5月开始实施的新政策要求,原有处方权者需要定期培训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管理办法》: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注射剂控缓释制剂其他剂型一般患者1次常用量7日常用量3日常用量癌痛和中重度慢痛患者3日常用量15日常用量7日常用量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15日常用量盐酸二氢埃托啡一次用量盐酸哌替啶一次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住院患者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麻、一精药品处方用量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对护士的要求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住院号、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生、责任护士、空安瓿回收数量、复核人。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麻醉药品的“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法律责任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什么是癌痛?“有很多次,我怎么也写不下去了,身体的痛楚是如此的强烈,我必须不停地转换姿势,而每换个姿势,身体上各种部位的疼痛要持续十来分钟才能平静,十来分钟后我又觉得需要下一次新的挪动来让我的身体感觉更舒服一点。”《死亡日记》陆幼青(1963.10.—2000.12.11.)《癌痛每年有9百万的癌症患者到2030年,癌症患者人数将上升到150万20-50%的患者在确诊时已经伴有疼痛了晚期癌症患者大多数都伴有疼痛每天至少有4百万人在忍受癌痛的煎熬疼痛的定义:“疼痛是一种令人不快的感觉和情绪上的感受,伴有实际的或潜在的组织损伤”。疼痛是由痛觉感受器、传导神经和疼痛中枢共同参与完成的一种生理防御机制,患者的精神、心理状态和社会、经济因素也会影响疼痛的程度。让癌症患者免受疼痛折磨,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药品管理政策和医疗水平的标志。中国传统上一直不鼓励长期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原因是担心该类药物易产生药物依赖性。但专家认为,晚期癌症病人止痛的需要是第一位的,出现耐受和身体依赖是正常现象,不叫成瘾,尤其当口服给药时,极少产生精神依赖性(成瘾性)或身体依赖性。这是因为癌症病人所要求的是镇痛效果,而不是精神上的享受癌痛的原因癌痛的原因躯体因素恐惧,焦虑,抑郁,愤怒,孤独手术治疗后:手术切口疤痕,神经损伤患肢痛化疗后:栓塞性静脉炎,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变放疗后:局部损害,周围神经损伤纤维化,放射性脊髓病骨关节炎、动脉瘤、糖尿病性末梢神经痛等肿瘤直接压迫、刺激N;骨转移;肿瘤对痛觉敏感组织(血管、淋巴管等)刺激;肿瘤分泌因子致痛、伴随炎症因素致痛与癌症治疗有关8.2%由癌症本身引起78.2%与癌症相关6%与癌症无关7.2%衰弱、不动、便秘、褥疮、肌痉挛等社会-心理因素世界卫生组织(WHO)也于2000年提出“慢性疼痛是一类疾病”。现已把疼痛称为继呼吸、脉搏、体温和血压之后的人类第5大生命指标。2004年国际疼痛学会(IASP)发起一个年度性的“世界镇痛日”活动(每年10月11日),目的是使“免除疼痛”的理念深入人心,确立对“免除疼痛是基本人权”的认识。规范化疼痛处理的目标•消除疼痛•控制躯体症状(药物不良反应)•将心理负担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活质量让癌痛患者生命与生活质量并存!世界卫生组织的三阶梯治疗原则•阶梯给药•无创给药•按时给药•个体化给药•注意具体细节WHO癌症三阶梯止痛疗法癌症疼痛直接影响病人的生存质量,三阶梯止痛疗法是指在对癌症的部位和性质作出明确诊断后,根据疼痛的原因和程度选择相应的镇痛药物评估疼痛程度的分级法(3)数字分级法(NRS)用0-10的数字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0为无痛,10为最剧烈疼痛,让患者自己圈出一个最能代表其疼痛程度的数字0为无痛,1-3为轻度痛,4-6为中度痛,7-10为重度痛无痛最痛012345678910癌症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2002疼痛强度的评价:4级三度0级:无痛1级(小于4)(轻度疼痛):虽有疼痛但可忍受,要求服用镇痛药物,睡眠不受干扰。2级(4----6)(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干扰。3级(7----10)(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镇痛药物治疗,睡眠受到严重干扰,可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表现或被动体位WHO三阶梯镇痛治疗2.弱阿片类+非阿片类+辅助药3.强阿片类+非阿片类+辅助药1.非阿片类+辅助药吗啡(缓释)水合吗啡(缓释)羟考酮(缓释)芬太尼(经皮)疼痛持续或加重可待因,双氢可待因,曲马多路盖克(醋氨酚与双氢可待因)疼痛持续或加重乙酰水杨酸,安乃近扑热息痛、消炎痛(Who:CancerPainRelief,Genf1986)按阶梯给药•选择镇痛药应从低级向高级顺序提高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第三阶梯•不同程度的疼痛选择相对应阶梯的药物•第一阶梯代表药为阿斯匹林、扑热息痛第二阶梯代表药为可待因第一、二阶梯用药有‘天花板效应’以吗啡为代表的第三阶梯药物,“无天花板效应”无创给药(口服给药)•是主要的、首选无创给药途径,尽可能避免创伤性给药途径,以便于病人长期服用。•简单、经济、易于接受•稳定的血药浓度•与静脉注射同样有效•更易于调整剂量、更有自主性•不易成瘾、不易耐药按时给药强调有规律的按时,而不是按需给药保证疼痛连续缓解过量镇痛疼痛持续预防疼痛疗法疼痛病人需要新的药量TonessenTI:ControlofPainandOth
本文标题: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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