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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知识培训材料一、防汛的基本概念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抢险救灾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天气形势预测、洪水水情预报、防洪工程调度运用、抢险及救灾、非常情况应急措施等。汛期是指江河、湖泊洪水在一年中明显集中出现,容易形成洪涝灾害的时期。我们这里汛期时间为5—9月份,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主汛期,是暴雨洪水相对集中的时期。二、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一)防汛的基本任务密切监视天气形势,做好洪水预报,制定各类防汛预案。当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采取有力措施,日夜防守,及时抢险,确保度汛安全;当遇到超标准洪水时,要充分利用工程设施的防洪潜力,应采取紧急有效的非常措施,尽最大努力减轻洪水灾害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二)防汛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防汛工作总的目标和任务是:积极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确保大江大河、大中水库安全度汛。强化措施,力保中小河流、小型水库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遇标准以内洪水大江大河堤防不决口、大中型水库不垮坝、大中城市保安全、重要交通干线不中断,遇超标准洪水,采取非常措施,尽量减少灾害损失。(三)防汛工作主要内容防汛工作分为汛前准备、汛期工作、汛后总结三个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汛前准备(1)组织准备: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抢险队伍,明确职责分工,进行技术培训。(2)措施准备:制定和完善各类防汛预案,做好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迁安的各项准备。(3)物资准备:做好防洪工程的维护管理、水毁修复和除险加固,维护好气象、水文、通信等设施,准备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4)防汛检查:对上述各项准备工作,由各级行政首长带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汛期工作(1)密切监视天气形势,做好气象、水情预报。(2)加强防汛值班,及时掌握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做好洪水调度,适时采取相应的防洪对策。(3)加强防洪工程防守,组织队伍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遇危险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全力抗洪抢险。(4)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尽力减少财产损失。(5)灾后要做好灾民安置、卫生防疫、社会治安、水毁修复、生产自救等善后工作。3、汛后总结汛期过后,要对防汛工作情况及经验教训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和下一年度防汛工作部署安排。四、防汛工作方针防汛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防汛工作根本目的,因此,对防汛工作来说,“安全第一”是指导思想,“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是思想意识,“全力抢险”是保障措施。五、防汛工作的基本原则防汛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的原则。第二节防汛组织与责任一、防汛组织机构防汛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防汛机构,发挥有机的协作配合,形成完整的防汛组织体系。(一)国家防汛机构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是全国防汛抗旱的议事、协调、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副总理兼任,成员单位由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为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部。(二)流域防汛机构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设立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流域机构负责人组成,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流域的防汛抗洪工作。目前我国黄河、长江、松花江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流均已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海河流域目前尚未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但是,1992年成立了永定河联合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永定河中下游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组长由水利部副部长兼任,副组长由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主管副省(市)长兼任,成员由海委及三省市水利厅(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为永定河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委。(三)地方防汛机构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指挥部,由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各级人民政府首长任指挥。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日常防汛工作。(四)行业防汛机构水利、电力、气象、海洋等有水文、雨量、潮位测报任务的部门,汛期组织测报报汛站网,建立预报专业组织,向上级和同级防汛指挥部门提供水文、气象信息和预报。城建、石油、电力、铁道、交通、航运、邮电、煤矿以及所有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建立相应的防汛机构,在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各级地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职责是:贯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部署,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应急处理病险工程;制定防御洪水预案并组织实施,正确决策指挥,科学调度洪水;储备和调配抗洪抢险物资,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及时转移危险地区群众,保证人民生民安全;坚持军民联防,做好抗洪救灾各项工作。二、防汛责任制度(一)行政首长责任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各种防汛责任制的核心,是取得防汛抢险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历来防汛斗争中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汛抢险需要动员和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党、政、军、民全力以赴,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同心协力共同完成。因此,防汛指挥机构需要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全面领导和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实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落实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督促建立健全防汛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教育广大干部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树立以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思想,防止本位主义。客服麻痹思想,树立有备无患意识。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加防汛抢险工作。(2)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协调各有关部门的防汛责任,建立防汛指挥系统,部署有关防洪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准备工作。(3)督促检查重大防御洪水措施方案、调度计划、度汛工程措施和各种非工程措施的落实。(4)批准管辖权限内的洪水调度方案、分蓄滞洪区运用以及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等重大决策。对关系重大的抗洪抢险,应亲临第一线,坐镇指挥,调动所辖地区的人力、物力有效地投入到抗洪抢险斗争。(二)分级责任制根据水系以及堤防、闸坝、水库等防洪工程所处的行政区域、工程等级和重要程度以及防洪标准等,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各级管理运用、指挥调度的权限责任,在同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调度。(三)分包责任制为确保重点地区和主要防洪工程的度汛安全,各级政府行政负责人和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实行分包工程责任制。例如分包水库、分包河道堤段、分包蓄滞洪区、分包地区等。对于分部门承担的防汛任务和所辖防洪工程实行分部门防汛责任制。(四)岗位责任制汛期管好用好水利工程,特别是防洪工程,对减少灾害损失至关重要。工程管理单位的业务部门和管理人员以及防堤员、巡逻人员、抢险人员等要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要求,定岗定责,落实到人。岗位责任制的范围、内容、责任等,都要做出明文规定,严格考核。(五)技术责任制在防汛抢险中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技术专长,实现优化调度,科学抢险,提高防汛指挥的准确性和可行性。预测预报、制定调度方案、评价工程抗洪能力、采取抢险措施等有关防汛技术问题,应由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建立技术责任制。关系重大的技术决策,要组织相当技术级别的人员进行咨询,博彩众议,以防失误。(六)值班工作制度汛期容易突然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而且防洪工程设施在自然环境下运行,也会出现异常现象。为预防不测,各级防汛机构均应建立防汛值班制度,使防汛机构及时掌握和传递汛情,加强上下联系,多方协调,充分发挥枢纽作用。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责任如下:(1)了解掌握汛情。汛情一般包括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具体内容是:①雨情、水情:按照了解实时雨情、水情实况和气象、水文预报;②工情:当雨情、水情达到某一量值时,要主动向所辖单位了解河道堤防、水库、闸坝等防洪工程的运用、防守、是否发生险情及处理问题。③灾情:主动了解受灾地区的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抢救措施。(2)按时报告、请示、传达。按照报告制度,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3)熟悉所辖地区的防汛基本资料和主要防洪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的调度计划,对所发生的各种类型洪水要根据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4)了解掌握各地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险情及其处理情况。(5)对发生的重大汛情等要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7)做好保密工作,严守机密。第三节防洪规划一、防洪规划作用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水灾害而制定的总体安排。根据流域或河段的自然特性、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安排,研究提出规划的目标、原则、防洪工程措施的总体部署和防洪非工程措施规划等内容。规划类型一般有流域防洪规划、河段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区域或河段的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的防洪规划。二、防洪规划编制依据和原则编制规划的基本依据是:国家经济建设的目标、方针、政策,防洪保护区的重要程度,区域洪水特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防洪体系现状、问题和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需求。防洪规划编制应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兼顾一般,遵循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景、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防洪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具体方案研究中,还要充分考虑洪涝规律以及上下游、左右岸的要求,处理好蓄与泄、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并注意与国土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相协调。依靠工程措施来控制洪水灾害,只有与非工程措施结合使用,才能有效地提高防御洪水的能力。三、海河流域历次防洪规划海河流域经过了50年代、60年代和80年代三次防洪规划,其中1957年、1987年的防洪规划是流域综合规划的一部分,与综合规划同时完成。(1)1957年的防洪规划是建国以来海河流域第一次防洪规划,这次规划除安排了中下游部分河道工程外,重点安排了上游水库规划,防洪思想上对上游水库的拦洪作用有了较高的重视。这次防洪规划,为海河流域治理和开发奠定了基础,成绩巨大,但也存在着一些缺点,主要是:在蓄泄关系的处理上,有段时间曾片面地强调了水库的拦蓄作用,而忽视对中下游河道的疏泄,尤其是对尾闾出路重视不够,河道泄流能力偏小,以致各河上大下小和洪水集中天津的不利形势未能根本改变。同时,原规划对流域内洪水的认识不足,设计(校核)洪水普遍偏小,致使水库安全标准显著偏低,给以后的流域防洪体系建设留下了很多遗留问题。(2)1967年的防洪规划,在深入分析了流域的洪灾成因、河流水系、地形地貌和社会经济等特性基础上,提出了“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防洪治理方针,集中力量扩大中下游河道,重点对流域内主要行洪、排水河道作了安排,新辟了一大批泄洪入海河道,同时对中下游滞洪洼淀进行了初步整治,从而初步形成了海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解决了流域各河系的洪涝水出路问题。在工程布局上,确定了修筑堤防、开辟减河的方针,使各水系自成系统,分流入海,避免了各河洪水汇集天津的不利形势。在防洪标准上,除山区水库外,中下游河道和洼淀海河南系按1963年型洪水、海河北系按1939年型洪水、滦河按1962年型洪水、徒骇马颊河按1961年洪水为治理标准,总体上约为50年一遇,少数河段(蓟运河、白沟河)为20年一遇。(3)1987年的防洪规划,仍然沿用了1967年防洪规划提出的“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防洪治理方针,治理标准仍然采用海河南系按1963年型洪水、海河北系按1939年型洪水、滦河按1962年型洪水、徒骇马颊河按1961年型洪水标准,在工程布局上仍然延用了各河系分流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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