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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榆树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榆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指导土地合理使用和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引导城市建设协调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榆树市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在本区行政区内,进行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从事城乡规划管理,必须遵守本文本。第三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榆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及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第四条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规划弹性的原则。第五条规划范围1、市域范围市域范围为榆树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4722平方公里。2、城市规划区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面积为109平方公里。东至王家,南至兴隆店,西至榆树林子,北至横道子,具体范围界线见规划区范围图。3、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包括市区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及市区周边的基础设施用地,到2005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15.69平方公里,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达到31.59平方公里。第六条规划期限基期:2005年;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及目标第七条经济发展战略1、工业化战略榆树市在经济发展中应积极应用工业化战略。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业资源,将资源优势转2化为产业优势,构筑农副产品及绿色食品的加工基地;以工业集中区建设为龙头,快速发展轻工产业,提升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2、品牌战略在榆树市的经济发展战略中要全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绿色食品产业,建立农副产品加工和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在每一个行业里培育一到两个数一数二的产品品牌,由品牌效应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发展。3、梯度转移战略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宏观背景下,榆树周边的三大城市(长春、吉林、哈尔滨)均处于产业重构期,部分产业必将向外围梯度扩散。榆树市应抓住此次战略机遇期,积极主动的参与三大城市的产业重构和功能布局,吸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各项要素,赢取来自三大城市的带动和辐射,在榆树市形成区域新的增长极。4、城乡联动、协调发展战略坚持正确的城市建设方针,坚持市区和市域内的乡镇协调发展。把资源环境保护纳入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各乡镇资源环境特色,在规划中统一协调确定其功能定位,科学实施产业发展布局及村镇建设规划;依据各乡镇实际统筹好保护资源环境与村镇建设的关系,严格控制各类污染工业向乡镇扩散。有重点地发展中心城镇及重点镇。第八条空间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市域范围内的双核(市区、五棵树镇),将榆树市的区域地位由以长春为核心的资源型边缘区向区域的重要中心城市过渡,以工业集中区建设为重点,在双核间构筑榆五产业开发带;在市域内确定中心镇,以中心镇带动周边村镇的社会经济进步,实现市域经济的全面发展。第九条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1、第一产业稳步推进规模种植业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精品畜牧业,持续推进乡镇企业发展、促进多种生产经营模式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榆树市农业资源极为丰富,各地区应因地制宜,在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积极发展畜牧业,建立畜牧业养殖基地,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2、第二产业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逐渐形成一个以榆树市和五棵树镇为中心,榆五连线为产业轴的结构合理、开放高效的工业布局体系。城区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无污染的工业。榆五公路沿线为第二产业分布的密集区,重点建设环城工业集中区和五棵树开发区,加工、组装型制造业主要向镇级工业区集中,技术含量高的工业主要向城区集中。刘家、闵家、先锋等城镇主要为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建材等资源加工型企业分布区。3、第三产业榆树市第三产业要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为目标,在继续发展传统行业的基础上,积极培植新型流通业,推动第三产业向开放型、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榆树市区进一步完善第三产业中心职能,大力发展商贸、金融、信贷、信息、文化、体育、3旅游服务等产业,逐步建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市场。城市中心区主要发展科研设计、技术开发、信息咨询、物资仓储等三产,加速生产服务社会化程度,制造业向工业区转移。建成五棵树休闲度假区,健全农村经济服务网络,积极兴建农民商贸城(街),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发展集市贸易和综合技术服务体系。五棵树镇重点发展主导工业外,大力发展旅游业、物流贸易及相关服务业。第十条新农村建设指导性建议1、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新农村建设根据集镇总体规划和本村发展状况,从有利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出发,因地制宜,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建设和谐、美观、舒适的新农村环境。2、新农村建设指导性标准体现节约用地的原则,推进农村企业的集中布局、推进农村居民集中居住,配套建设一些生活设施和公益设施。具体标准为:新农村的规划发展按照集聚发展的原则,并与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农业机械化水平相适应,要求集中建设村庄。村庄内部及对外交通要顺畅,道路网结构合理。集中建设的村庄一般应配置幼儿园和卫生所。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三类控制控制在人均80-150平方米。村庄内每户住宅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250平方米。规划村庄绿地率大于30%。村庄建设用地容积率大于0.5。垃圾、污水要集中收集并处理,达标率应高于7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有条件的村庄适当增加公益设施的投入,增加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第十一条总体战略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思想,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规划期内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以上;合理利用资源,走循环经济之路,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充分利用重要战略机遇期,把榆树市建设成为吉林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吉林省中等生态经济城市,实现榆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十二条经济总量目标至2010年,GDP年均增长14.5%,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2亿元,年均增长1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亿元,年均增长15%。至2020年,GDP年均增长8%,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73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7亿元,年均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8亿元,年均增长8%。第十三条产业结构目标4至2010年,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61亿元、103.3亿元、100.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3:39:38。至2020年,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77亿元、286亿元、20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3.5:50:36.5。第十四条人民生活水平目标至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年均增长11.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00元,年均增长10.8%,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2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至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000元,年均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年均增长6%,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4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第十五条生态环保目标至2010年,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以内。地表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地下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水质标准。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4%。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至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以内。地表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地下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水质标准。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5%。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第十六条城市建设目标1、城市环境至201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以内。地下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水质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dB(A)以内,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dB(A)以内。至202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以内。地下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水质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dB(A)以内,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5dB(A)以内。2、市政设施至2010年,燃气普及率达到93%,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市话普及率达到60%,供水普及率达到95%,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至2020年燃气普及率达到98%,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市话普及率达到80%,供水普及5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3、道路交通至2010年,每万人公共汽车(标准车)拥有量6台,人均道路面积8m2/人,主次干道网密度2km/km2,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0.5m2/人。至2020年,每万人公共汽车(标准车)拥有量8台,人均道路面积9m2/人以上,主次干道网密度4km/km2,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0.8m2/人。4、园林绿化至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m2/人以上,绿地率达到35%;至202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m2/人以上,绿地率超过35%。第十七条社会发展目标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6岁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千人拥有病床数5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100%,城镇失业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下。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6岁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千人拥有病床数10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100%,城镇失业率控制在1.5%之下。第二节城市定位与人口城市化指标第十八条城市定位1、区域定位国家重要的粮食基地;吉林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吉林省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及集散基地。2、区内定位行政中心;商贸及服务中心;信息和文教中心;产业中心。第十九条市域人口及城市化指标2005年榆树市市域总人口125.63万人,非农业人口19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为15.12%。至2010年榆树市市域总人口128.77万人,非农业人口38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为30.22%。至2020年榆树市市域总人口135.32万人,非农业人口72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为53.31%。第三节城镇体系结构与布局第二十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2-1榆树市城镇体系等级规模2020年规划表等级序列人口规模城镇个数城镇名称120—50万1榆树市区25—10万1五棵树镇32—5万7新立镇、弓棚镇、泗河镇、大岭镇、大坡镇、环城乡、城发乡641—2万7闵家镇、黑林镇、土桥镇、向阳镇、秀水镇、八号镇、刘家镇50.5—1万4保寿镇、育民镇、新庄镇、红星乡60.5万5太安乡、先锋乡、青山乡、恩育乡、延和朝鲜族乡注:人口规模按照2020年榆树市各乡镇非农业人口统计第二十一条城镇职能分工表2-2榆树市域乡镇职能结构表序号城镇名称职能序
本文标题:榆树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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