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LOGO、企业年金的概念2、缴纳年金及领取3、企业年金的作用.1、补充养老金2、缴纳及领取3、与基本养老金的区别4、案例分析补充养老金相关法律企业年金及其相关1、企业年金规定2补充养老金规定一、企业年金及其相关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及其职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愿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缴纳企业年金●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少缴或不缴费),职工退休时的企业年金水平取决于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按照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也就是说,企业每年缴费不超过职工一个月工资总额,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两个月,如此,相当于员工每年有13个月的工资福利。企业可谓花钱不多,却功德无量。企业和职工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受益人信托关系委托关系(委托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整个计划的监管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管理和处分企业年金信托财产资产独立的信托管理模式专业化的商业机构运营管理“钱”“权”分离的制度安排政府全力打造市场机制规范的年金运作模式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20号令)领取企业年金●职工个人如何领取企业年金?●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所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退休后企业年金如何计算?●假设一位员工去年一年的工资总额是72000元,现在每月从工资中划出100元到其个人的企业年金账户中,同时企业为他存300元(缴费比例为1:3)。如果不计年收益,不计工资涨幅,那么30年后职工退休,一次性可以拿到:100(元)*12(月)*30(年)+300(元)*12(月)*30(年)=144000元。●事实上,企业年金是按照前一年平均工资比例划走的,工资随着职工工龄、级别等每年上涨,年金缴存也会上涨;另外企业年金益信托的形式进行市场化管理。投资管理人会根据企业的特征为企业设计年金投资方案,比如稳定收益型年金产品等,这无疑会让职工的企业年金逐年水涨船高。•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提高现代企业竞争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企业年金的重要作用、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由三个支柱构成:一是社会养老保险,二是企业年金,三是商业保险和个人养老储蓄。企业年金成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是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最重要的补充。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提高现代企业竞争力●在知识经济的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力越来越激烈,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成为企业面临的一个突出的问题。●现代企业,只有既看重企业当前收入分配的激励性工作,又看重企业长期发展给员工带来的福利以及企业本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充分了解员工的需要,建立良好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积极解决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切实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才能实现增强企业竞争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目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它是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职工的一项长期福利制度。企业年金是企业延期支付当期的薪酬的一种形式,企业将当期工资薪酬的一部分拿来放到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里,进行投资增值保值,只是在职的时候不能领取,专门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企业年金与企业福利有本质上的区别,企业福利体现的是一种公平,而企业年金则重点体现的是效率,企业年金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和个人贡献大小的制约,二者会使企业年金水平的不同。因此,企业年金是一种更好的福利计划,既保障了员工的利益,又提高了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我国企业年金方面存在的问题●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使企业年金的运行无法可依●2.企业年金管理极不规范,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参差不齐●3.企业年金投资渠道较少,无法保证企业年金保值增值,员工权益得不到保障●4.缺乏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二、我国企业年金改革的对策建议●1.大力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2.健全企业年金相关法律规范●3.制定和运用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4.构建符合市场化投资的监督管理体系●5.加大推动养老年金制度的力度二、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金是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年金保险,是对员工的一种福利●一、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它属于团体寿险的一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中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三层次中的核心部分。国家多年来通过多途径多方面提出,鼓励企业建立三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在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缴纳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属商业保险。因此,投保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需到商业保险公司(国家政策另有规定除外)办理。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补充保险养老金领取方法有以下几类:⑴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⑵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⑶出国定居提前领取;⑷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这是由于其补充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辞职,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不能领回保险金。所以,员工离开单位后其个人帐户仍由经办机构管理基本养老是国家的强制的,而补充养老则是企业自己组织的。企业完全可以不办补充养老,劳动法并不要求企业必须提供补充养老。所以说这两者没有必然关系。理论上没有基本养老也可以享受企业的补充养老。(但是企业连基本养老都不给你买,为什么要花钱给你补充养老呢?)这儿这是不冲突的,除非单位另有规定,否则单位的工资和基本养老金不冲突二、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补充养老保险案例●何先生于1994年7月至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工作,1996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6月又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自1994年7月起为他缴纳补充养老保险金,至去年9月,何先生个人账户内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度为107820.22元。去年9月5日,何先生因为至美国留学,提出辞职。同年9月17日,公司为其办理了退工手续。但是,公司拒绝将何先生个人账户补充养老保险存储额转入其社保中心补充养老保险账户。●法庭上,公司辩称,补充养老保险金非工资范畴,企业有自行制订补充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权利,补充养老保险金的缴纳非强制性的。公司还表示,1994年5月5日公司制订的《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职工被开除(含开除公职)、除名、辞退或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离开企业的,取消其享受补充养老保险的资格,此前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归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案例分析●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职工在严重违法、违纪、自动离职等情况下,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处理,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规定。何先生是辞职,对其补充养老金的处理可依据公司的规定执行。现烟草公司依据规定将企业为其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存储额纳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年,我国“十五”计划纲要给出“企业年金”定义。企业年金是一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按国家规定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原劳动部1995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企业年金规定号令现公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规定月,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管理指引》2004年11月,劳动保障部和证监会(劳社部发[2004]25号)《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04年12月,劳动保障部(劳社部24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05年2月,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4]32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试行标准》《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及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企业年金其他管理规定:企业年金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二、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辽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
本文标题:企业年金PPT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69026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