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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地址经营范围:梁丰明刘云飞王珏合计办公地址:广西“绿城”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备注:我所已对该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该年度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已建立客户档案投资者名称注册日期:2001年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梁丰明1400万批准机关及证书号码:商业厅2001字000245号490万350万金额560万总资产额:20631886.90净资产额:17716106.09注册资本经济性质:民营所属行业:高温材料生产和销售铝工业、钢铁工业、玻璃工业用的高温材料及其产品;生产和销售除气设备系统、部件和模具;生产和销售铸造工业用的涂料和精炼剂。主要产品有:除气机、石墨杆、石墨轮和过滤袋等。基本情况表客户名称:南宁市骏业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绿城”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联系人:邹骏备注:我所已对该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该年度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已建立客户档案主管税务机关:财务负责人:卫涓涓100%营业执照号码:450000100155735%25%占注册资本%40%税后利润:1259156.44实收资本邮编:530003经营期限:自2001年至2010年的10年基本情况表索引号:A1-1法人代表:梁丰明电话:0771-3838888被审计单位:南宁市骏业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人:杨梦艺日期:2012年5月2号索引号:会计期间或截止日:2005年12月31日复核人:殷杰日期:06.1.16页码:委托原因审计内容委托人动机行业环境产品销售情况企业背景上一会计期间是否经过审计是否连续亏损资产负债率内部管理制度有无潜亏因素是否限制范围变更原因是否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是否得到回复并评价回复独立性胜任能力是否向客户提供其他专业服务是否具有充足的时间和人力执行该业务注:“风险评价栏”以“高、中、低”表示。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组在实质和形式上独立于客户项目组具备所委托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否是审计结论:审计风险水平——中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如果变更事务所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但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且部分业务流程不够规范否,连续几年均盈利否随着世界高载能产业向中国的转移,中国铝产量突飞猛进。在全球铝消费量不断增涨和新一轮铝代铜、铝代钢的热潮拉动下,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铝生产和消费国。铝工业以及国内经济的迅猛发展,必然会拉动对除气设备及其部件、过滤袋等可以提高铝制品清洁度的设备需求。高温材料行业面临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公司产品主要有除气机、石墨杆、石墨轮和过滤袋等,销售区域遍布国内各省区,目前销售渠道较稳定南宁市骏业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西“绿城”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占地15亩,工厂建筑面积10,990平米,是一家集科,工,贸,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化学化工民营综合性企业。公司自2001年1月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铝行业用高温材料及其有色铸造行业用除气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开发研究,并结合国外的先进技术,公司开发了一系列用于铝液除气的除气设备、部件和模具。公司生产的除气设备、部件与过滤袋以其合理的设计,可靠的质量,具有竞争性的价格广泛地运用于铝工业、钢铁工业、玻璃工业,是精密压铸行业和铝行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次品,降低成本必不可少的生产设备。长期以来,公司始终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宗旨,不断完善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增加产品品种,保证产品质量,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信誉,使公司以其技术领先,品种多、规格全、质量优、价格廉、服务周等自身优势,而深得广大客户的普遍赞誉和青睐。公司以优质的产品及其极具竞争力的价格在众多的客户的大力支持下,得以稳步发展。是否14.13%承接业务的风险初步评价表项目说明股东大会及利益相关者,潜在投资者的要求该公司2005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取得审计报告以满足各方面需要A1风险评价中中中低中高低低高高低高低低低中中低低审计结论:审计风险水平——中承接业务的风险初步评价表审计业务约定书索引号:A3甲方:南宁市骏业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南宁市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200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的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二)甲方的义务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2006年1月16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工作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的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5.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6.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乙方在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管理建议书。7.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二)乙方的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2006年2月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四、审计收费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0万元。2.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3日内支付50%的审计费用,剩余款项于乙方提交审计报告一并结清。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支付。5.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出具审计报告一式三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会计数据、重要的报表附注和所作的重要说明。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三、(二)的第2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七、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南宁市骏业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南宁市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200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的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二)甲方的义务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2006年1月16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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