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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浙江龙盛估值报告——资产评估作业(一)报告人:陈传显单位:南开大学金融系指导老师:贺京同日期:20151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报告目录一,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1二、被评估单位概况...............................................................................1三,评估目的...........................................................................................2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2五、企业价值类型及其定义..................................................................3六、评估基准日.......................................................................................3六、评估依据...........................................................................................3七、评估方法...........................................................................................5八、评估假设...........................................................................................5九、评估结论...........................................................................................7十、特别事项说明.................................................................................12十一、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3十二、评估报告日期.............................................................................14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报告1一,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本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委托方主管部门了解评估有关情况、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二、被评估单位概况公司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LongshengGroupCo.,Ltd所属地域:浙江省所属行业:化工—化学制品主营业务:染料、中间体、减水剂等特殊化学品为主,无机化工等基础化学品为辅产品名称:染料、助剂、中间体、减水剂、无机产品、房产业务、颜色标准及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控股股东:阮伟祥、阮水龙、项志峰(持有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79、12.73、3.04%)实际控制人:阮伟祥、阮水龙、项志峰(持有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79、12.73、3.04%)最终控制人:阮伟祥、阮水龙、项志峰(持有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79、12.73、3.04%)历史沿革: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170号文件批复同意,由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上虞市道墟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上虞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等三家法人和阮水龙等10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于1998年3月23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1429478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报告2照》。公司股票于200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后经历次增资,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527,865,930.00元,股份总额1,527,865,930.0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份。现持有注册号33000000001370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经营业务介绍: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染料、中间体、减水剂、纯碱和合成氨等无机化工产品,以及房地产和汽车冲压件业务的公司.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分散染料、活性染料、中间体.2000年,公司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多次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称号.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对会员企业的统计,在全球的主要染料市场,浙江龙盛拥有超过30个销售实体,服务于7,000家客户,约占全球近21%的市场份额,在所有的关键市场都有着销售和技术的支持,在50个国家设有代理机构,拥有在12个国家的18家工厂,龙盛世界客户群包括知名国际品牌如NIKE、ADIDAS、SWAL-MART、LEVIS等。三,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浙江龙盛集团下一财年的发展战略做出基础性估值整理,为此需对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资产评估,以提供全部股东权益的持续经营价值和投资价值的参考意见。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的持续经营价值。评估范围为至评估基准日,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以前年度的财务决算和有关资料。评估的具体范围以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部财务决算和有关资料为基础,凡列入资料内经核实后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报告3五、企业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及《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价值类型选用持续经营价值。本报告所述“评估价值”系指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对所委托评估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和本报告所载明的特定条件下,为本报告前述所列明之目的而提出的价值意见。六、评估基准日根据委托方要求,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基准日是评估结论开始成立的一个特定时日,在形成评估结论过程中所选用的各种作价标准、依据均要在该时点有效,本次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由于委估资产的自身状况及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不同的评估基准日,其评估结论是不同的。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根据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特点、报表出具时间等因素后,在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检验资产,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与评估师商定的。六、评估依据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依据、具体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包括:(一)主要法律法规1、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号公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施行);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报告44、《企业会计准则》;5、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二)准则依据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7、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试行);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试行)。(三)行为依据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所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四)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依据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资产购置协议、合同发票等财务资料;3、其他产权证明文件。(五)取价依据1、《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2、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3、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对及收集的有关资料和记录;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报告54、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申报材料及其他材料。(六)参考资料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2、中国人民银行评估基准日公布的银行利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评估基准日公布的外汇汇率、国债利率等;3、统计部门资料;4、其他市场调查资料七、评估方法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是采用一种方法或多种评估方法,根据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价值确定经营组合、企业所有者权益或企业股票价值的常用评估方式。收益法,也称收益资本化法、收益还原法。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正常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八、评估假设(一)、基本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二)、一般假设: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报告61、国家对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预期无重大变化;2、社会经济环境及经济发展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在预期无其他重大变化;3、国家现行银行信贷利率、外汇汇率的变动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4、国家目前的税收制度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6、被评估公司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7、本次评估测算各项参数取值均未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价格均为不变价;8、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三)特别假设1、对于本次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本单位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2、本评估报告中全部或部分价值评估结论所依据的信息资料是由委托方及其他各方提供,本单位只是按评估程序进行了独立审查,但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做任何保证。3、假设资产占有方所需的由有关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4、假设资产占有方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条款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5、本评估报告中的结论是在假定所有重要的及潜在的可能影响价值分析的因素都已在我们与被评估单位之间充分揭示的前提下做出的。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报告7九、评估结论1、被评估企业有关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对评估信息资料的要求,对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以前年度的财务决算和有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2010~2013年收支情况科目\时间2013201220112010净利润134910.9983026.8881085.4680508.54营业总收入1408582.26764930.84822943.96667715.15营业收入1408582.26764930.84822943.96667715.15营业总成本1249024.98723487.88759432.12581137.08营业成本986840.26618074.27653241.08513293
本文标题:估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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