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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天康公司财务管理行为,确保以收定支,坚持稳健发展原则,根据天康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天康公司财务预算基础报表由资产负债表预算、损益表预算为主体,以现金流量表为核心,以投资预算表为补充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反映。第三条天康公司财务预算必须围绕公司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编制,天康公司决策管理委员会负责财务预算审批,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预算管理。第四条天康公司所属各控股子(分)公司和行政、财务、人力资源、市场、技术、项目等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和本部门具体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第五条天康公司编制财务预算应当由各预算执行单位根据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按照实际情况具体编制。同时,天康公司财务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规范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统一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第六条天康公司所属各控股子(分)公司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对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期,于每年9月底以前提出详细的本单位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上报天康公司财务部。第七条天康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汇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提出初步调整和综合平衡的建议,并在10月底反馈给有关预算执行单位予以修正。第八条各预算执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在总经理办公会议初步调整和综合平衡的建议基础上,重新提出修正后的本单位财务预算方案,11月底前上报天康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第九条天康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有关预算执行单位修正调整的基础上,12月底编制正式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决策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将经天康公司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逐级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执行。第十条天康公司财务预算是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资金拨付(尤其是固定资产预算),必须履行特殊审批程序。第十一条天康公司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需调整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向天康公司决策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提交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第十二条天康公司应当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审计制度,天康公司所属各控股子(分)公司财务部必须按月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同时,天康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也必须向总经理、决策委员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报告,并进行预算审计。第十三条天康公司财务预算执行考核是天康公司效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各预算执行单位绩效考核目标中财务纬度的考核结果将以财务预算实际执行的量化指标确认,每年末由天康公司稽核部进行审计,将结果报天康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天康公司年末绩效考核的依据。
本文标题:天康生物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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