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作业指导制度1、课内外作业布置分量要适当,内容要有针对性。作业次数,低语、低数、常艺科一课一次,中高年级语文要达到备课时数的80%。2、学生作业书写要认真清楚,字迹工整,笔色统一。3、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正确,批改等第书写规范、认真,占两格,日期写在右下角。4、作文批改要认真,符号规范,习作要精批,批语要有针对性、启发性、激励性、指导性。5、课任教师要注重对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与检查,提倡批改。6、科任教师不仅要抓好课堂教学,还要积极进行课外辅导。7、要做到集体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既注重对后进生的辅导又注重对优生的培养。8、学校定期对教师的辅导成效进行检查,作出客观的评价。成绩考查制度1、教师要通过单元检测,对所在班级的教学进行阶段性评估,及时反馈信息,每个单元检测一次。2、试卷命题要深浅得当,既要侧重“双基”,又要培养能力,发展智力,还要注重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试卷命题力求全面。3、学校对学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根据学生成绩评价教师的工作。4、所有任课教师都要做好迎接区调考工作,尽最大努力取得好成绩。课题研究制度根据教育局和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一、加强我校教科研课题管理,使教育科研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教研工作的繁荣发展,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二、课题立项1、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2、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的促进作用。3、课题立项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4、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且能按计划,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年级教研组或教师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三、课题申报1、申报课题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选题立项,也可根据实际自行拟定立项。2、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要求填写《教育科学研究申报表》一式三份,报教育局备案。3、课题研究中,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对课题所确定的研究目的,主要研究内容、方法、研究计划(阶段目标)不得随意改动。4、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应由申报人写出全面理由,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终止课题。第五条:成果和鉴定1、课题研究工作结束时,课题申请人应写出《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材料:课题研究工作报告,自我评价、课题研究的主题报告,全部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科研论文等;反映研究过程成果的主要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录音、录像、实物等)。2、根据课题申报级别,由教育局申请上报领导鉴定。第六条:研究管理1、以教研组为单位,在教研室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专题课题研究活动。2、各教研组每学期要确定研讨课题,并有实施方案。3、各教研组每学期举行两次以上课题研讨活动,并作好记载。4、各教师参与课题研讨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5、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课题研究论文。6、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教师素养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客观地评价教职工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职业素养和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二、考核办法考核采用量化评估的办法,按学期评分,设基本分100分。评分以扣分为主,据情设奖励分。考核结果与教职工工作质量奖挂钩;若积分低于30分,则该组所有教师自动失去当年晋职晋级、评先评优资格。三、考核范围(一)、思想政治表现考评标准: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每人次扣积分10分。(1)有违反宪法、法律行为,被司法机关拘留、收审者;(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严重违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者;(3)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在学生中擅自推销各种学习资料,或私自收费办班补课者;(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顾全大局,严重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秩序者;(5)以暴力手段侮辱、体罚学生,造成吵闹、投诉、上访、曝光等负面影响者;(6)参与赌博、吸毒、传播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7)教育方法失当,致使学生离校出走者;(8)教职工在教学与活动中擅离职守,致使学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9)班级公共财物管理不善,贵重物件出现严重破损或遗失者;(10)教职工敬业年终问卷调查,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5%者。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每人次扣积分2分。(1)歧视、谩骂、讽刺、挖苦、刁难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伤害学生人格,社会影响不良者;(2)对家属和子女要求不严,影响邻里和睦和学校稳定者;(3)利用婚丧或喜事变相收取学生家长钱物者;(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以班级名义向学生或家长收费者;(5)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金钱和贵重物品,造成不良影响者;(6)在同事中搬弄是非,大吵大闹,造成不良影响者;(7)对校舍、设备、场地疏于安全检查,致使学生受伤者;(8)违反岗位工作纪律,钱、财、物管理混乱,给学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者;(9)教师教育不力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给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10)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学生病情严重,不及时上报学校,不及时通知家长,不及时安排就诊,造成不良后果者;(11)主人翁意识差,服务态度恶劣,消极怠工,擅离职守,影响教学工作效率和学校声誉者。(二)、工作态度与作风考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积分5分。(1)不按时上下班,经检查无故空岗、缺岗者;(2)利用上班时间在办公室聚众打牌,或上班时间外出打牌者;(学校任何办公室不准设牌场)(3)办公室不按学校规定管理,物品摆放零乱、卫生差者;(4)对学校规定或安排参加的活动(如会议、升旗仪式、学习、演讲等),未经准假,无故缺席者;(5)无故旷课或私自请人代课、换课者;(6)老师必须批改的作业让学生代改或作业数量、批改质量不符合学校规定者;(7)不备而教或先教后备者;(8)上班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或教师例会时不关手机或不使用振动器,在教室接打手机扰乱教学秩序或上课抽烟、看书报杂志者;(9)在请假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逾假不归者;(10)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者;(11)监考迟到或缺席,影响学生考试者;(12)对学生试卷批改不慎,判错率高,需要更改成绩者;(13)考场试卷回收份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或封卷时有漏封、错封现象者;(14)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接收转学生、新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私自给学生调班者;(15)作业备课检查不合格者;(16)班主任工作无计划、无总结者;(17)教研组工作无计划、无总结,无活动记录者;(18)经检查或抽查无业务学习笔记或业务笔记弄虚作假者;(三)、业务能力考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积分5分:(1)担任班主任工作,班纪班风差,社会反响大,或班级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2)教学中常有知识性错误,不能胜任学科教学,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3)担任年级主任(包括副主任),级内舆论导向出现偏差,造成工作被动者;(4)担任级主任(包括副主任),工作不负责任,教研活动不能正常开展者;(6)学校“推门课”检查不合格者;(7)不关心教研组建设,小组活动经常迟到、早退或旷会者;(8)学校统一布置的社会性活动组织不力,学生纪律较差,影响学校声誉者。(10)不按学校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年级组板报者。四、奖分办法(1)教师所写论文获县、地市、省、国家级一等奖(以教研室、教育局组织的活动为准)每人次分别奖2分、4分、6分、8分;二等奖、三等奖依次递减一分(县级三等奖不加分),同时,凡教师所撰写的宣传我校的信息、通讯报导,每篇县市级加2分,地市级加4分,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8分。(2)每期评一次优秀教案,每级评上一人加2分五、考评的方式学校领导定期不定期对所有的教师,进行检查、监督、考评,最后将考评结果,统一交学校办公室汇总,每周公布一次,期末做好总结。崔庄中学教师专业修养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二、考核对象全体在职教师。三、考核内容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并积极承担教科研任务。不得未备课、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3.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同时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注意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行,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仪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在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饮酒、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得透露各类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要把“修身、敬业、爱生”作为自觉行为,通过教育叙事、师德反思、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方式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四、考核等次(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3.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1
本文标题:学校各种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483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