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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3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18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2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28安全事故调查、处理.........................30职业危害防治制度...........................32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适应矿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安全工作实效,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建立安全办公会会议制度。一、会议内容(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二)认真听取、掌握各职能科室、段队关于“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讨论制定解决处理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落实整改。(三)研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防治水”及“安技措”安全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四)对发生各类重大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五)检查安全办公会议确定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较好的要肯定成绩,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六)适时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会议议程3(一)安全办公会由安全副矿长主持。(二)各职能科室汇报当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三)各段队汇报当月本段队安全生产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解决办法。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安全工作计划。(四)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工作安排、布置。(五)矿长作会议总结,裁决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布署下步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不断完善矿井安全设施,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专项经费的提取。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由集团公司按吨煤10元的标准在成本中提取。第三条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能随意改动,确需变动时,经报主管税务机关,集团公司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4第四条安全费用应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编制计划,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安排使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第五条安全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按照规定报地方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接受监督。第二章生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第六条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第七条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第八条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第九条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第十条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第十一条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第十二条完善和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第十三条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第十四条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第十五条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为目的支出;第十六条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的支出;5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第十八条安全奖励支出;第十九条抢险救灾支出;第二十条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二十一条为了保证安全投入,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矿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纳入全面预算,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第二十二条生产安全费用计划应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编制,并报煤业公司批准。第二十三条生产安全费用计划应根据轻重缓急,优先解决安全生产急需的问题。第二十四条在主管矿长的领导下,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各自的分工具体负责生产安全费用计划的管理工作;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的计划项目安排与落实。具体相关部门分工如下:预算科:负责生产安全费用计划的编制及计划项目执行完成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财务科: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筹集、结算和统计、执行监督等工作、供应科:负责安全费用计划项目采购,组织到货验收等工作。机电科:负责机电项目的初审、论证、分级报批等工作。6技术科:负责顶板管理,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项目的论证、分级报批等工作。安监处:参与安全费用项目的审查、设备到货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执行监督等工作。企管科:负责生产安全费用项目的合同签订、执行监督工作,要对施工单位技术服务单位,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进行核实,防治发生合同纠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负责报送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费用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批准的计划。第二十五条经公司批准的安全费用计划不的随意变更。确需要变更的,必须报煤业公司财务部审批,为列入安全费用计划的项目部的签订合同,采购订货,付款,财务结算等。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和设备到货后,要及时进行验收交接,为按规定程序验收的安全费用计划项目不的投入生产,财务部门不的付款。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额超过计划资金的,或需追加的计划项目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汇报总工程师和矿长同意后计划科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计划执行中其计划项目的规格型号发生变化的,或生产急需项目所需资金能在计划资金中调整的,经总工程师同意后,由预算科7报公司企业批准后实施。第二十八条预算科、财务科、供应科应设专人负责安全费用计划的管理,建立台账,按规定向公司报送月、季、年度报表。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九条矿计划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费用计划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部门进行考核,计划资金管理部门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按照其上面对应的项目管理及实施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季度进行。考核内容:(一)安全费用计划下达后,按调整次数给予考核,(不论什么原因只要调整一项就算一次)(二)是否发生计划外工程、购置计划外设备、发生计划外费用。(三)设备购置是否按计划型号购置,到货时间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四)每月需要实施的项目或完成的项目是否安装规定的时间上报到预算科。每发生上述其中一项或调整一次,扣罚相关责任人员100-200元,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照相关规定制度追究责任。8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二、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三、各段队、班组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教育培训,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四、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六、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9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七、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为了保障煤矿安全,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10《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检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机关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入井,对生产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区队处理并跟踪复查。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矿井下所有生产环节和与生产有关的地面机房等,检查时按采、掘、机、运、通分专业进行检查。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跟班指挥生产及安监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矿级领导、生产口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的干部、工会负责安全的干部、采、掘、机、运、通单位的队长、技术队长及技术员。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有11关单位,各单位按“五落实”原则整改。八、安全监督检查由安检科负责组织,安检科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业务科室人员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九、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由安检科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做好安全生产,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目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煤矿“三大规程”,明确各级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奖惩制度。一、每年初煤矿与管理人员和各段队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抵押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让各级肩上有压力,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二、全年未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中层以上干部(含安全员)奖2000元,对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每人扣2000元。三、提升运输管理,坚持使用一坡三挡,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坚持提升设备每日检修保养,全年未发生责任飞车事故,司机奖1000元。如把关不严,发生飞车事故罚,500元/次,重大的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一坡三挡不全或使用不灵活,人车同行,责任人员罚款500元/次。四、机电设备防失爆管理制度,严格检查井下机电设备12防爆工作,每周开展专项防失爆检查,如全月未发现失爆隐患,奖励电工500元;如发现一处失爆隐患,电工罚1000元/处。五、安全隐患管理制度,为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禁隐患过班,如出现隐患整改不及时的,扣区队长和责任人各1000元/次,发生人身事故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六、顶板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是控制顶板事故发生的关键,严格把关,每周进行一次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化的工程要处罚,因质量问题而造成垮顶事故罚2000元/次,安全管理人员和区队长个人各承担罚款的70%。七、反三违管理制度,反“三违”是煤矿长的工作,煤事故的80%是因“三违”造成的,要遏止三违现象,只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凡三违者,罚款500元/次,并在全矿做检查。区队领导要承担罚款的3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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